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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来点原始记录:魏碑的越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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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 忘记问老熊几件事 -- 芦笛 - (1481 Byte) 2004-5-19 周三, 上午10:13 (357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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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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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冲突双方唯一可以接受的妥协方案
芦笛
我看这次大打出手的症结,其实是思维不清楚以及体制混乱导致的误会。我这里尽量超脱出来,把话说客观些,请诸位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在老狼看来,这改选主席实质是剥夺他的产权和事实上的老板地位,所以他当然要背水一战,甚至不惜诉诸法庭。他这么想当然也有根据,魏碑那信提出的不光是改选主席,更是剥夺他的产权。那信是用非常难懂的英文写的,我记不大清楚内容了,似乎大意是请他交出海纳百川,以一定现金加海龟作补偿什么的(如果我记错了,请魏碑指正)。
所以,从一开头,这争论根本就不光是个改选主席的事,跟产权分割密不可分。
但在倒狼派看来,他们的行动是为了坚持网站的中立方向,并不是为了争作老板。
如果我误解了倒狼派(乾脆叫“改选派”算了,省得不好听刺激人)的意思,请他们出来纠正。如果他们也有争夺产权的目的,则那“改选”不过是争夺的手段罢了。嘴巴说得好,大家还是不要猜测别人的动机,所以我相信,他们是为了坚持网站的中立方向才发起这次会议的。
问题是,既然如此,就不该提出赎买老狼的馊主意,与此同时还提出改选要求,这样一来,当然误会就在所难免了。
这问题也是产权不明确,体制混乱的必然结果。应该说,老狼是事实上的老板,因为他是法人代表,又是公司的注册人,出资也最多,但体制中却根本没有反映出这点来,反倒用个理论上谁都能当的“俱乐部主席”来代替。这么一来就形成“俱乐部主席就是老板”的普遍错觉。所以也怪不得改选派要同时提出赎买老狼和改选的主张。
有趣的是,竟然没有谁看出这里的荒唐来,RR出来发言,居然主张延缓体制改革,把俱乐部主席当然一种民选职位,请众人去竞选,比这更南辕北辙的主张,我还真没见过,和和。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看关键在于把“俱乐部主席”和“老板”脱钩,也就是把产权和论坛管理分开。这就是我为何同意老非成立董事会的主张。我已经说过了,董事会管经营,董事长就是名正言顺的老板,是网站产权的法定代表人。而斑竹委员会则是负责论坛管理的职能机构。董事会靠任免总斑竹间接控制论坛走向,但无权直接介入论坛管理。总斑竹管理斑竹委员会,有权任免各坛斑竹,并有权直接在坛子里动刀。不参加董事会或斑竹委员会的冗员仍可留在俱乐部,但只起到顾问咨询的作用,既不得介入网站经营,也不能直接过问论坛管理。
我看这应该是冲突双方唯一可以接受的方案。老狼不愿意放弃产权,董事会的成立可以消除他这个顾虑。改选派担心老狼因为自己的利益偏离网站的中立宗旨,董事会、斑竹委员会的分治可以免除他们这个担忧。如果双方还不能接受这个方案,那我就真不明白没说出来的潜台词是什么了:))
当然同仁对老狼的批评,有的也有道理,那就是,作为俱乐部主席,不宜轻易在论坛发言,因为谁都知道他是老板,不管说什么人家都不会觉得他是以私人身份讲话,而是代表网站发言。但这问题不是他一个人才有,贝苏尼特别突出,我已经举出起码几十个例子来了,她到现在也分不清“贝网”和“16”的区别。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釜底抽薪。等改制完成后,由老狼到坛子里专门发表个声明,简略介绍一下产权、管理脱钩的方针,表示以后他在论坛里的发言绝对只代表自己,不代表网站。
贝苏尼看来是不可教会的了,那其实是老虫“人人作斑竹”的馊主意留下的祸害。所以我建议,斑竹委员会就那么两三个人,分别管理罕见、众议院、汗衫。其他的“斑竹XX”一律撤销,请老熊封锁他们的编辑软件,实行专人专责制。此外还需对大贝进行重点再教育,时时刻刻提醒她不要代表全网站讲话表态。
总斑竹我看就请老虫回来作算了。这本来也是改选派的目标之一,是不是?如果老虫不来,我看小左可以担任,如果他是斑竹23的话(我猜他是斑竹23,而嘴巴是13。真想不通为什么他们不自己报名,难道还要对我保密不成?我是什么外人阿?)
请两派发表意见,如果不同意也请说出来,把理由讲清楚,谢谢!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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