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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来点原始记录:魏碑的越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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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成立董事会就是想空手套白狼 -- 芦笛 - (3533 Byte) 2004-5-19 周三, 上午10:37 (348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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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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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顾一切倒狼的理由究竟何在?
──答老熊之三
芦笛
在给我的回应中,老熊对我的“阴谋论”非常反感,说我是“毒眼”发作,对此批评,我虚心接受。不过要让我心悦诚服,恐怕倒狼派还得说出个足以服人的理由来。不幸的是,迄今为止,倒狼派根本拿不出个端得上桌面的理由。
亚瑟和老熊最初提出的理由,我已经反驳过,记得似乎是下面这些:
“老狼偏离网站中立宗旨”。这指控毫无事实支持,也与网站实际运作毫不相符。老狼从来不是罕见的斑竹,从何通过选导读和删帖来体现自身政治倾向?
“以俱乐部主席之身和网人打架”。老狼是写手,当然有政治言论自由,主席的职务并不能剥夺他这种自由。只要他不是用网站负责人身份而是以私人身份打架,那就根本不构成什么犯规行为。倒是贝苏尼动辄以斑竹甚至网站负责人身份和网人打架,证据都在我楼下的帖子中。不去追究这种犯规行为,倒以莫须有罪名指责老狼,请问有何公道可言?
“大批写手离去”。我坚定地认为,这是RR故伎重演,本网站的元老原来就是银河的主要写手,是她为了报私仇拉出来的,她当时跟我说:我们现在办这个论坛,就是要拆银河的台,有她的信件为证。即使此事无从证实,首先应该追究的是吃里扒外的RR、寒江月和青牛,怎么却放过这些人,弄成老狼的罪责?
这些批驳,迄今未见到老熊和亚瑟的指正。如果你们要说服大家倒狼有理,恐怕不能不回答,是不是?
最奇怪的是,倒狼派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老熊接二连三提出那些理由,简直是每况愈下,最后竟然连“老狼必须避嫌”的笑话都闹出来了,简直把老狼当成了弹劾对象。对此我已经反驳过,此处不重复。
这还不算,老狼在内坛上了个帖子,主张“内坛公开”,这居然也会被当成类似“辞职声明”一类的玩意,那我还主张过解散俱乐部,莫非提出这主张就意味自动丧失俱乐部成员身份?
大家都在文明世界讨生活,应该有起码的常识。在这内坛里,只要不违反内部公约,提出任何主张都是每个人的神圣权利。你不同意,完全可以反驳,说出自己的理由就行了,怎么可以这么曲解人家的意思,派出个莫名其妙的罪名来?这么做,似乎只能证明倒狼派根本不是出于网站利益,为了发泄对老狼的私人怨恨,已经到了不顾一切,什么道理都不讲的地步了。
或许我这么说有点过份,不过老实说,就是这些表现,让我越来越相信“阴谋论”。
老熊说我一进内坛来便攻击他和其他斑竹(不是他说的“所有斑竹”,起码嘴巴我就没攻击过,和小左吵架则是因为他居然狂妄到主张剥夺我的发言权,让我去作什么“名誉会员”),这话基本不错,我确实是带着“毒眼”进来的。
在回来之前,我早就在塞上和萤火虫网上看见NOVELL的一系列帖子,详细准确地披露大量的内坛信息,而且预言老狼很快就要滚蛋。对这种大量披露内坛机密的事,我从未见过亚瑟作过任何驳斥,相反和他的网谊还非常之好。这点连老熊都不否认,还曾经建议把NOVELL请回来“沟通”。
对这事我实在不理解。N乃是黑客罪犯,不但披露了内坛大量隐私,而且用犯罪手段几乎搞垮了这家网站,人为地为亚、熊二人造成大量的工作负担。按理说,他们不但应该和同仁同仇敌忾,而且作为直接受害人,更应该对他恨得咬牙切齿才是。
两人没有这种正常反应也倒罢了,我说过,私交是各人的神圣权利,谁也无从干涉。但奇怪的是,N在网上公开造谣诬蔑老狼,说他向公安局告密。这本身是针对网站的诬蔑,如果不反击,势必彻底摧毁这家网站的中立名声。老狼为此作了针锋相对的回击,请他出示证据,给了个期限,逾期就封笔名。N吓得不敢露面。但后来老狼走了,N又大摇大摆回来,在罕见大放厥词,贝苏尼把他的一个帖子移到众议院去,他还抗议,贝立刻向他道歉。后来老狼回来,立刻封了N。N在走前,什么下流话都骂出来了,那帖子大概还在众议院里。网友批评贝的姑息作法,贝还强辩,话里话外露出了对老狼的不满,公开卸俱乐部主席的面子,让我这被放逐的元老在屏幕前大骂老狼这汉献帝没出息。
目睹这些表演,让我情不自禁地怀疑,某些同仁在狼N之争中根本不顾网站利益,采取了同情N的感情立场。而这一感觉在我进坛来后立刻得到了证实。
倒狼派对老狼的指责,完全是N说的那些话,没一句是新鲜的。贝苏尼写的那个帖子,基本思想就是抄袭N在萤火虫网上的“治坛理论”。整个事情可笑到这个程度,那“本大人”的调侃乃是N最痛恨的话,在网上攻击过不知多少次。可倒狼派连这种弹药都要靠他提供,实在不能不让人觉得并非空穴来风。
据老熊的解释,Novell得知内坛机密,乃是通过黑客手段。但老狼反驳过,说那服务器半价的事,连他自己都不知道,Novell从何得知?对此反驳,我没见到老熊和亚瑟的答辩。
等到看了老狼转来的魏碑给他的信,我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老熊那信,我就不想在这引用了,免得伤了和气。只想指出:你对老狼工作不满意,想让其他人代替他作主席,这是你的神圣民主权利。不过,最好是光明正大地干,把那话提到内坛来公开讲。私下先在同仁之间秘密串连算什么事?
我最恨的就是这套,当初和RR闹得乌烟瘴气完全就是因为这个。其实从私交来说,她对我真是好到了极点。我这么铁面无情地对她,她可能到现在还觉得委屈。
我虽然有这些感觉,但觉得还是应以大局为重,所以建议老狼不要再提这些事,否则太伤和气,还怎么个合作法?这网站岂不是要分裂?
可惜倒狼派并不因对方顾全大局而做出善意回应。老熊原来明明答应成立董事会,也首先附和魏碑的股份分割方案,可到后来却莫名其妙地出尔反尔,所说理由毫不成立。这里唯一说得过去的解释,就是他大概发现老狼股份最多,有出任董事长的可能,而他自己就说过,成立董事会可以,如果还是老狼当家就不行(再次声明,非原话,欢迎指正批评)。
这算什么事?莫非倒狼成了不可改变、不可动摇、一定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当初提出改选是为了这个,后来同意董事会成立也是为了这个,但后来发现成立董事会不能达到这个目标,就完全可以来个立场上的U转?
老狼又不是我弟弟,他当不当主席,作不作董事长,跟我什么鸟关系都没有。但这么不择手段地要把他搞下来,为此不惜杯葛抵制他人确定自家产权的活动,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你们要这么搞我不反对,但必须拿出能够服人的理由来。如果你们真的认为N的指控属实,老狼真的和国内公安有勾结,则请你们明确地把这话说出来并提供证据,则老芦一定倒过头来,作最坚定的倒狼派,行不行?
老实说,我原来对老熊印象非常之好。你们这么一折腾,真是让我倒足了胃口。这俱乐部主席的人选,除了老狼,也就只有老虫、老菜和你老熊三个人。老芦是人缘最差的,有自知之明。老非我估计他没那兴趣。老菜乃是胆小如鼠的八面观音(对不起拉,老菜,改天我请客巴结你)。老虫他自己跟我说过了,再不会跟中国人共事,所以剩下来的也就只有你老熊。如果你们不这么闹,我还会投你的票,现在则对不起拉,因为你没有公心。
为什么这么说?就是这次会议让我有了这种感觉。在我看来,你为了倒狼这个根本目标,不惜使用内坛斑竹的权力拉偏架,制止我对倒狼派同仁的批评,把我对RR、小左、魏碑、大贝的批评帖子隐去了,生怕它们干扰了这倒狼的战略大方向。
你说我只对弹劾这些人有兴趣,对倒狼无兴趣,以此证明我偏心。可惜这恰好说中了你自己。我在前帖已经解释过了,你们倒狼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而我对那些人的批评完全有事实作依据。
而你恰好相反,对我举出来的那些人的违规行为毫不批评,甚至动用权力压制我对他们的批评──就算我那是正式的弹劾动议,而且理由毫不成立,那又怎么样?你可以反驳我,但毫无权力压制我行使作为俱乐部成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是?
在我指出你的行为不当之后,你还要强辩下去,说小左贴那信不是吵架信,不算犯规,而且,应该是受害人提出弹劾,不该是我。对第一条,我已经指出了,那信虽然不是吵架信,可贴出它直接导致了RR对老狼的诬蔑(以“连饭都吃不上”作为依据,你说可笑不可笑),当然应该算犯规行为。而对第二条,我没见到内部公约上有那么一条,规定只有受害人才能弹劾。
对大贝的违规行为,你的辩护更不成立。那条公约规定的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就是它的宗旨。大贝不是挂牌斑竹,却私入他人领地胡乱删帖,难道不是违反了“不是外坛斑竹却在外坛删帖”的规定?
这里所谓“外坛斑竹”,据我理解,指的就是挂牌斑竹。根据老虫的规定,所有的人在理论上都是外坛斑竹,如果不把它理解为挂牌斑竹,那请问还有什么意义?哪里还有什么“不是外坛斑竹却是会员”的怪东西?起码在制定该条规矩时是这样,你说是不是?
更恶劣的是,如我列举的证据表明,贝动不动就用私人名义代表网站发声明,甚至跑到姐妹网站去干这一手,你说这算不算违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规定?
其实眼下就有个检验你是否公道诚实的机会:魏碑前天把我写给他的吵架信贴在内坛上,事先毫未徵求我的同意,事后引起我的强烈反感。这可是当着全体同仁干的事,证据就在楼下。我这里敦请你这主席候选人表个态:这到底算不算严重的违规行为?该不该遭受弹劾?
你一面姑息保护倒狼同仁的错误,一面却搜刮枯肠、挖空心思找老狼的错,甚至连“主张内坛公开”都拿来当成倒他的理由。你说,要我不用毒眼解释这些奇怪举止还能怎么办?
一般人以为老狼姑息纵容我,真TMD胡说八道。老实说,这网站里,敢公开批评老芦的也就他一人。我过去和RR大闹几次,每次都无人说话,全是他来信私下批评我。
第一次是RR向我交底,告诉我成立奸坛的目的就是要拆银河的台,我大怒,当即到内坛宣布绝不参加RR的阴谋诡计,几乎造成奸坛未出世就因主笔退出而流产。此时没一个同仁敢来批我的逆鳞,只有老狼来信委婉地批评我,还搞“我连饭都吃不上”的苦肉计,让我觉得非常惭愧,改了主意又回来。
第二次是RR把我写给她的吵架信背着我寄给所有的同仁,并煽动他们围攻我(内部公约那一条就是为此制定出来的),我大怒,跑到内坛怒骂RR,把她的年龄也兜了出来。所有的同仁谁都不敢开口,只有老狼来信直率地批评我,那话我到现在都记得:“老芦你这就不对了,你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来?”我非常惭愧,立刻到内坛当众承认错误,并撒谎说我根本不知道她的年龄,那话是我造谣。
第三次是RR搞两面三刀的阴谋家作派,一面反对在海川丛书中收入我这主笔的文字,一面又假惺惺地来信告诉我她为我联系上了出版英文自传的出版商。同一天我先收到老狼的来信,告诉我RR不同意收入我的文字,徵求我的意见,我当即回信表示毫不介意,她爱怎么搞都行,接下来却收到RR的信,让我目瞪口呆,真无法相信世上会有这种两面派。
即使如此,我也没跟她计较。但立刻又收到银河副总裁的来信,揭露了RR一年前在我背后搞的阴谋诡计,导致我和银河的剧烈冲突,我于是给当事人RR、魏碑以及网站关键人物狼、虫、霜同时发了信,指出这一阴谋活动造成的严重恶果。
所有的收信人中,只有老狼趟进这种是非来。他先是以为我是为那出书的事闹,来信说:“老芦你怎么说话不算话?你不是答应不介意不收你的文章么?怎么现在又变卦?”我回信解释说根本不是为那事,是为RR背后暗算同仁的阴谋诡计。老狼又来信,说RR打电话向他哭诉,完全站在RR那边,说我提的事都是私事,而且,RR说的对,雪的话不可信,银河当年组织人围攻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银河和海川关系闹差了,也没给咱们带来什么具体损失。我看了长叹一声,当即写了封信给那几个人,说:我可是尽到努力了,你们要纵容RR这种阴谋家,我也没办法,等到她以后把网站搞垮,别再说我当初没警告过,于此宣布正式彻底脱离海川。
所以,老狼是唯一敢直接批评我的同仁,也是从来没来信拉拢、奉承过我的同仁,凡是与坛务有关的信件,他从来是批评我(真是个狗东西!其实我应该参加倒狼才是,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就冲这点,我服他。
请问老熊,你能做到他这种公道么?如果能,请给大家作个示范,别的不用多说,先说说魏碑贴我写给他的吵架信算不算犯规,是否该弹劾吧,好么?
体力坚持不下去了,得装死躺下,如果还有游气,再来接着写“之四”。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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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答老熊兼告“同仁” -- 芦笛 - (1798 Byte) 2004-5-19 周三, 上午10:40 (36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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