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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来点原始记录:魏碑的越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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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纳百川最大的原始智力股东 -- 芦笛 - (4769 Byte) 2004-5-19 周三, 上午10:21 (384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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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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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略)
下面批驳魏碑的谣言。
1。芦笛情况特殊,你的我看不值得算。2。芦笛减10%不是开玩笑,他不但 1/13/2004 20:56
[Click:9]
过分打击了同仁,多次声言搞垮论坛,还骂走过易大旗、樊弓、黄叶等
许多重要写手。3。老狼其他方面的贡献可以考虑加一点,但你一贯
主张无为而治、掐死了算,抢其他斑竹功劳不合适。
这里没一句话不是造谣,此人真是到了不造谣就不会说话的地步了。
什么叫“过份打击同仁”?请指控的再具体些,并列举事实证明。
“多次声言搞垮论坛”不假,可那是在尔等无耻推出封芦案之后!难道只能你们昧着良心编造谎言捏造罪名,败坏我的名誉,剥夺我的产权和自辩权利,想把我永久驱逐出我创建的网站,就不许我说两句气话?!“言”和行的区别你知道不知道?你和小霜下毒手斩尽杀绝把我往死里整,到现在反倒是我的错了?!亏你说得出来!
“还骂走过易大旗、樊弓、黄叶等许多重要写手”
每个字都是谎言!
易大旗从来就没来过这个网站,连文集都没有,我怎么个骂走他法?睁着眼睛都能撒谎,你给我的惊奇,简直是无穷无尽。
樊弓是我骂走的么?走了么?封芦案发生后,他还在坛子里发文,推出了什么“定义的困境”。可笑老狼还转达同仁的诬陷,说“许多写手不堪芦笛侮辱,愤而离坛”,我立刻请他说出有谁这么愤而离坛了,他说不上来,只好向我沉痛道歉。解封以后我回来,樊弓还推出了一篇什么<戏侃作秀>,他本来就是个低产写手,写作非常艰难,你凭什么判断他走了,又凭什么说我骂走了他?
我的系统批樊文字<疗愚篇>全是在被封期间在外坛写的。而且,当初和樊辩论,是网站同意的,还专门开了我和他的擂台。你从来不去坛子里看,连新海洲的斑竹是谁都不知道,不知道<芦笛对樊弓>的擂台的存在倒也不奇怪。什么叫“骂”?我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了么?拿出事实来!难道你不许我批驳他的谬论?那还开论坛干什么?
说到这儿又想起,当初开擂台,就我的最多,有对林思云的,有对易明的,有对出尘公子的,这些擂台当时可都是刊头上的醒目连接,旨在招徕读者。
黄叶据说也是我骂走的,亏你编得出来!筹建网站那阵,老非在内坛提出,要我和马悲鸣、黄叶等冤家捐弃前嫌,不要再打斗,我当场就郑重答应了他,以后一直信守诺言,从未在论坛里理睬过他。他化名“柿油党”攻击我,先在说道上贴,然后再用转贴的方式贴进本坛,用语非常恶毒 (请用文章搜索去查柿油党的帖子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我猜出了是他,但顾全大局,没有理睬。
后来我发动扫荡,黄叶化名“冷眼旁观”攻击我,被揭穿(可不是我揭穿的),他脸上挂不住,发了个声明走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说我骂走了他,请问我在本坛写了什么文字骂过他?那<群丑>是在他走了许久之后写出来的,原因是他在说道造谣污蔑我是“搞笑”,我多次声明他都还要坚持,我这才写出来骂他的,那剧本是贴在说道和大家上的,如果你想用这来作证据,可完全是文不对题。
“3。老狼其他方面的贡献可以考虑加一点,但你一贯
主张无为而治、掐死了算,抢其他斑竹功劳不合适。”
你这就完全说倒了。正因为老狼无为而治,没趁机用这机会来满足虚幻的权势欲,才没像小霜、大贝、小左那样干出损害网站名声、伤害网人的罪孽事来,那些人只能算负股份,他的倒可以考虑是正分。老虫、嘴巴也这样,其实我对嘴巴的评价,比老虫的还高,可惜他没有老虫的文才。
我那天还忘记说,我过去真是一切从网站利益考虑。RR使用毫不成立的借口,反对在丛书中加入我的文字。尽管我对RR的两面三刀的行为鄙夷到极点,但我考虑到书问世后网友必然会感到震惊,还特地在罕见写了个说明,撒谎欺骗他们,说是那是出于我的主动,因为我考虑到自己要出文集,把机会让给其他作者,云云。这都可以用文章搜索查出来。
总而言之,魏碑再一次造谣污蔑我,请你撤回以上毫不负责的污蔑,向我沉痛道歉。我原则上同意你的“板块”论,但坚持我自己的比例不得小于40%。 没我的智力原始投资,这网站能一起动就如此成功,根本是不可能的。请反对者提出理由来,谢谢!
那天我还忘记说,其实我在说道上就为后来开网站作了用心良苦的铺垫。我当时跟安魂曲和樊弓为六四的事争论起来。后来老虫在沙龙说,你谈这些话题,犯了银河的忌讳。我立刻接受他的批评,出去跟他们说,让他们不要再争论了,我们现在正筹备开汉奸论坛,等开起来了,上那儿去打擂,帮我们把论坛轰起来。他们也接受
了我的建议。后来论坛开起来,安魂曲果然如约而来,樊弓的<芦笛先生五招>就是他贴出来的,此外还有他自己关于六四的文字,一时盛况空前。
还有,我和老狼的发起人的功劳也得考虑进去才是。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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