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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来点原始记录:魏碑的越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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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选派无须担心奸坛落入老狼之手 -- 芦笛 - (679 Byte) 2004-5-19 周三, 上午10:28 (351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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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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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牺牲本人利益再次主动表示合作诚意
芦笛
我已经在楼下答XX的帖子里讲得明明白白,老熊把新老弟兄叫回来,召开这次会议,议题是两个:改选俱乐部主席和确定产权。这两条都是他的帖子里说的,都在楼下第一页(或最后一页,该怎么说待考)上。
我觉得把改选俱乐部主席和确定产权连在一起不合适,容易引起“改选是虚,争夺产权是实”的误会,因此主张成立董事会,解散俱乐部,这意思也写在楼下的帖子中。老非则主张成立董事会,把网站经营管理和坛务管理分开,这意思很快得到了老熊的赞同,只是他不同意老非的门槛论,出现了意见分歧。
此时魏碑出来解决了这个难题,提出了“五马分尸”,把劳力分割成五大块。这提议立刻得到老熊和老非的同意,老熊对该比例作了自己的修改,而老非作为会议主席则把该动议付诸表决。
由上可见,这董事会筹备会议完全是双方妥协的结果,其实主要是根据改选派的意思行事,我实在看不出来它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不幸的是,我和魏碑在讨论具体分配百分比以及董事会成立后是否一人一票等问题时发生了意见冲突。他原来提出我作为主笔该得30% ,但因为据说我伤害了同仁和打跑了写手,扣到20%, 后来又说考虑到我后期更恶劣,进一步扣到了15%。
对他的指控,我已经作了充份答辩,逐条彻底驳倒了他的指责。没说的是,我觉得,他那种思维方法跟我党追究“历史反革命”罪行很相似,因为我在创办海坛前和易大旗、黄叶、化外等人打过架,于是那些人不来海坛,便统统算在了我头上。
姑且不说他提到的两个人(黄叶和化外)不来海坛不是事实,黄叶来过又走了,跟我毫不相干,而化外最近还来到本网站,先在驴鸣镇上贴,最近又在罕见发文章,就算他指控属实,那又怎么样?岂有把我过去的网上表现拿来当历史罪行,据此扣除我应得股份的荒谬作法?既然你要这么算,当初成立此站时为何要把老芦拉来作主笔?那时你们怎么就想不到我作主笔会妨碍你们公关?请问你给出30% 的比例来时,为何不考虑我的历史罪行,把我在创办海坛前和在别家坛子打的架也算进去?
遗憾的是,在我用铁的事实彻底驳倒他的指责后,魏碑竟然说出什么“许多高手提起芦笛来就摇头”,把那当成应该扣除我的股份的理由!请问那都是些什么高手?又为什么摇头?是不是为我发动“扫荡”?莫非为了网站公关考虑,我就得放弃我神圣的政治言论自由?
无论是摆事实,还是讲道理,魏碑似乎都不会这文明人的基本功,他熟悉的就是只作指责,不列事实的那套。你要让他举事实,他就只能闹出最基本的事实错误的笑话来,让我反驳急了,他竟然胡说什么“无力回天”,污蔑同仁是“高他三头的贵族”,扬言“用脚投票”,以此来威胁大家。
我记得,那“无力回天”是谭嗣同的绝命词,全文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魏碑引用这首诗明志,想来是指我等是他有心杀的贼了,不知是也不是,敬请澄清。
不管我是不是他心目中该杀的贼,我这里再次表示:这董事会筹备会议,完全是按老熊和你提议进行的,这一点大概两位无法否认吧?而且,为了网站不至于被魏碑搅得四分五裂垮掉,我愿意主动让步,牺牲我自己的利益,放弃5% 的股份给技术人员,只拿15%的主笔股份。
老芦一生光明正大,从来是怎么想就怎么说,一开头我就把自己的动机说得清清楚楚的:按我本性来讲,我根本对做什么鸟董事毫无兴趣。这次反常地出来为自己争,无非是两个目的,第一是作了董事后便不能再被无耻小人暗算;第二是想借这机会让没良心的人看到我的巨大贡献。
现在这第二个目的已经基本达到。就连在我背后造谣诬蔑我的魏碑先生,也不得不承认我作为主笔的贡献该占全员劳动的30%, 虽然他后来一减再减,但我已经用铁的事实证明那些指责毫不成立。应该说,我的贡献已经在同仁面前得到了足够的表彰。
老芦幼年时便目睹父母的万贯家财被共匪洗刷一空,最早的记忆中就有从花园洋房(记得光主楼就十几间,还有什么大饭厅,小饭厅,露台,阳台),还有仆人住的平房,花园中什么果树都有,漂亮极了) 给赶出来,一搬再搬,最后搬进了黑古隆冬的贫民窟。但父母毫不介意,甘之若素,让我从小就接受了“身外之物毫不足惜”的庭训,岂难道到老来还锱铢必较,为什么鸟股份争个面红耳赤,伤了同仁和气,更何况争的不过是个永远入不敷出的大包袱?
一言以蔽之,老芦争的是一口气,那口从封芦案就憋下来,憋了七八个月的气!谁要否认我的贡献,请去看看网站正在进行的对照实验,看看奄奄一息的新海洲和垃圾帖充斥的罕见,再看看欣欣向荣的驴鸣镇就够了。哪怕驴鸣镇在广告上处于起动劣势,到现在各分坛也没有个直接的连接,以致罗雀门过了许久才发现我在那里,还问我为何汗衫没有连接,尽管如此,酒香不怕巷子深,现在老芦的正经帖子点击数都在两三百以上,远远超过了隔壁罕见的主帖,连云儿都看着眼红,几次上那儿去公开挖角。要真的是“技术决定一切”,请问新海洲为何那个死样怪气的模样,请问云儿为何要挖角上她们的萤火虫网去?
所以,我觉得,这口气已经争得差不多了。所以我宣布,情愿放弃5%的主笔股份,自己只拿15%,让技术人员拿25%,以此主动让步争取同仁团结。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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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老熊兼致魏碑 -- 芦笛 - (1664 Byte) 2004-5-19 周三, 上午10:34 (36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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