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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请教斑竹04脑筋清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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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请教斑竹04脑筋清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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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再请教斑竹04脑筋清楚的人 (233 reads)      时间: 2003-5-13 周二, 上午2:26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原话是“任何对斑竹执法不服者,只能通过陪审团申诉,除此途径外,不得在版面上反复纠缠扰乱秩序”。这是说的现在我们讨论的以陪审团解决争端的途径。难道我们不是在讨论现在的情形,而是说当时的情形?当时根本就没有陪审团,删你就删了,你一点脾气都没有。“



请问斑竹04,当时你删贴,我有没有就删贴一事主动上贴跟你讨论此事或者抗议此事?我一直就没有脾气,你现在提这个没有什么意思。我本来就没脾气,你偏要来招惹,我当然就仗着陪审团有了脾气。 再请问,斑竹04,既然你讨论的是现在的情况,是否你认为现在我们讨论陪审团的各项事宜其实是我不通过陪审团申诉,而在反复纠缠扰乱秩序?如果你认为是,请问为什么我与你讨论陪审团事宜就是反复纠缠扰乱秩序,既然我纠缠了,根据你的禁止令为什么你与我继续纠缠而不直接封我笔名? 如果你不认为我现在是与你反复纠缠扰乱秩序,你现在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是否在栽赃陷害?如果你认为我现在不是纠缠的话,我要求你为你的话道歉。如果你认为是纠缠的话,你就应该封了我。



”陪审团原规则是少于1000字以下不得审议。我为了让你的诉诉得以通过,提出斑竹同意者可以例外。但是条件是这种“破例”必须获得斑竹同意,这同样要成为陪审团的规则,否则就不能打破原规则。有问题吗?



按陪审团原规定,你这次根本没有机会申诉 -- 这对你不利,你的机会为零,对吗?



但是我建议,修改陪审团规定,斑竹同意者可以例外 -- 于是你的机会大于零,因为斑竹有可能同意,于是,比起原来的条件,你的机会变得更有利了,对吗?



如果斑竹不同意,你就歇菜,跟陪审团原来规则的一样,也没法官什么事。整个事情就不能交给陪审团。



如果斑竹同意,则整个事情开始由法官接管。法官有他自己的独立判断。如果他认为此事不能成立陪审团审议,则你也歇菜--即使斑竹同意也没有用。如果他认为此事可以交付陪审团审议,则斑竹因为已经同意,此时也不能反悔。这还有什么不清楚吗?“



根据陪审团规则,只有法官有权解释和扭曲规则。我直接向法官申诉就是要法官去判断是否必须要跟从1000字条款。如果法官判断可以,你反对也没有用处,法官是最终意见。如果法官判断不可以,自然我就告不成,但是也不用经过你的审查的屈辱。你既然影响不了法官,我理你个干什么?还要你预审更是没有道理。



你的建议只是建议。我既没有认可,也没有法官认可,连坛方意见都不是(你说要询问其它斑竹意见,至今没有回音), 只能看作你个人意见。所以你就把你的意见歇菜了得好。法官一直是独立判断的。所以不管是否按照你的意见,法官都是要独立判断。我找你审查,岂不是脱了裤子放屁。



法官的意见你只能服从,认为不对也只能下次更换法官。这就是我重视法官,挑选法官的意义所在。



现在你能明白些了。



建议你买些补脑的药,实在买不到,就买两斤钉子装进去,也比现在好的多。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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