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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坚决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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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左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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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三次坚决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
北京小左
04/16/02
首先,请支持我,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的网人在下面
附议,谢谢。
这是我第三次谈“坚决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第一
次是网规刚出来,安魂曲的笔名刚被禁止时,俺上了一贴,很快就和高寒
同志等其他几个贴上了全版,所以几天后俺又重贴。为什么?原因有三,
第一是原贴因上全版,没多少人看到;第二是问题没有解决,还有很多网
友因此而不高兴。我印象中这里面至少包括了四位在论坛上有文集的网人;
第三是安魂曲被封笔名,依我的看法,是狼版主不公正。所以尽管狼版主
暗示俺“一遍遍重贴旧贴,浪费人时间,只引起人厌烦”,俺也只得要这
么做。不是我吃饱了撑的,而是我以为“人的自由表达权”比那个“正确
表达权”更重要。
为免“浪费时间、引人厌烦”,俺就写新贴,我想大家先要有基本共识才
能讨论。所以第一,论坛言论管制和言论自由无关。论坛是私人所有,上
网者只是客人,到别人家做客要守客道,理所当然。言论自由是公共社区
之事。第二、主人也要有待客之道,规矩或者“法”。法的要旨不是“可
操作性”。而是公正。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我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第一点原因是“没可操作性”,
我说“中国人说话不讲究逻辑”。如要“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则
大部份贴都要删,那你论坛如何办?而且版主如果坚持要自己兼做警察和
法官,而其能力有限,看不出来“捏造和歪曲”,别人就会报怨版主不公,
而不公的法律就没人尊重和执行。这就是中国虽有法而不行的原因。这是
从大的方面说。
积极的讲,如果想成为公正的法案,这条修正案第一要加上“故意”,第
二是版主不能兼做警察(公诉人)和法官,第三是要明确的处罚措施。狼
版主已经多次暗示我大言无当,空谈误国了━━别要我举证,这是我的
“感觉”而已。但我以上所替都是旧贴中很具体的问题,都是很有“可操
作性”的。狼版主却视而不见,这不是“偏见比无知更害人”嘛!
具体说,“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只是“民事纠纷”,和炸网等“刑事案”
不同,所以应该是“民不举、官不纠”。版主不应该主动介入。这就是版主
不能当警察的意思。第二,证据不会自动说话,必须由人来判断。OJ的案子
在大多数人看来是铁证如山,可却无罪释放。可见由谁判断证据才重要。
我个人不相信版主的判断力,而且我相信很多网友也不相信版主的判断力,
特别是版主们也经常做为普通网人出来说话,更无法超脱。这就产生权威性
的危机。所以我主张由网人公投。这程序不难,绝不是没“可操作性的”。
中国人总说“民主”不和国情,说老百姓素质低,但网人素质是中国人中比
较高的,又在欧美呆了许多年,如果还说不合网情,那只能说你们对“民主”
自由只是叶公好龙了。何况连国内网站都有民意调查呢。第三,有处罚,删
贴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要求必须道歉!而封网名只是最后的手段。也要有
个具体期限。
我不赞同版主主动介入,不信任版主。是因为第一个案例(对安魂曲)就不
公正。大家可以查原贴。安魂曲歪曲我的观点,狼版主介入,尚无大过。但
在安魂曲对引小路文做了一个错误类比后,狼版主说安“迹近下流”,双方
于是大动干戈,热血上头。最后是狼版主以网人身份提“修正案”建议,并
得到版主的迅速反应。这还不是又当球员、又当裁判吗?
再,我看狼版主的意思,是借了这个由头,把自己不喜欢的人赶走,因为安
魂曲一贯不合作,这在支持版主的“随便”网人的话头中和狼版主回高寒同
志的话中已经很明白的表现出来了。如果真是这样,还是芦笛元帅磊落些,
直接恭送出境就是,何必再搞个“游行十条”和群众来信出来哄人。
记得版主说只一般笔名只封一周多,但安魂曲例外,“威胁本坛,说什么
‘无条件解封’”,所以版主们不侍候了,如此则请版主们最好再加上一条,
什么您就不侍候了。免得客人不知所谓!
另,狼版主曾说安魂曲被封,但其文集可以保留。现在安魂曲被封十天了,
还不见他的文集重现,说明还在“封中”。何时“开封”啊!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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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 -- 南峡 - (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1:53 (116 reads)
- 小左,诸位看看熊哥和俺的意见如何,给老安,老看另开一版,如何。 -- 无名 - (2298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2:28 (153 reads)
- Stop here please! -- czy - (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2:45 (132 reads)
- Support -- ldwlw - (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2:21 (114 reads)
- 坚决支持。此坛在我与芦笛辩论中“拉偏驾”就在在说明所立坛规形同废纸! -- 高寒 - (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2:18 (134 reads)
- 再一次请回答我的问题! -- 狼协 - (268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2:00 (218 reads)
- 看法 -- NOWO - (308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08 (210 reads)
- 答 -- 狼协 - (28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23 (206 reads)
- Where is 版主? -- XJ - (222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04 (193 reads)
- 答 -- 狼协 - (216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1:31 (195 reads)
- 呵呵,俺本来决定不在这里发言了,对您这个破例上帖表示有保留的支持. -- 寒冬 - (524 Byte) 2002-4-16 周二, 下午11:45 (189 reads)
- 支持 -- XX - (0 Byte) 2002-4-16 周二, 下午11:28 (115 reads)
- 支持。我老早就说斑竹权力欲太强,介入太多。 -- 人权天赋 - (286 Byte) 2002-4-16 周二, 下午11:11 (200 reads)
- 国之将亡,必生妖孽. -- 老天爷 - (110 Byte) 2002-4-16 周二, 下午10:49 (127 reads)
- 国之将亡,必生妖孽. -- 老天爷 - (92 Byte) 2002-4-16 周二, 下午10:47 (105 reads)
- Support! -- Veritas - (14 Byte) 2002-4-16 周二, 下午10:46 (152 reads)
- 支持 -- XJ - (0 Byte) 2002-4-16 周二, 下午10:39 (13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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