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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坚决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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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三次坚决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
所跟贴
当然。我可没有某些人喜欢重新定义常用概念的习惯
--
Anonymous
- (104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5:08
(155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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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回答这个问题吧
(156 reads)
时间:
2002-4-17 周三, 上午7:06
“owner” 居然可以等同“裁判”!普通网民居然可以等同球员!你最好去问问任何一支球队的owner, 看他是不是裁判,但是他可不可以拒绝服务。然后到大街上随便揪住一个人,看他是不是“球员”。
这样的常识还要争,恕我不再跟你浪费任何时间。
返回顶端
不再跟你浪费任何时间,这句话威力真大
--
人权天赋
- (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7:25
(16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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