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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坚决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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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三次坚决反对“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的网规
所跟贴
Here is your question.
--
Anonymous
- (452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3:24
(166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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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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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这也叫“证据”?
(176 reads)
时间:
2002-4-17 周三, 上午3:39
真让人笑掉大牙。你充其量拿出的是我是“网民”的证据,却无法拿出我是“球员”的证据;你可以拿出我是“owner”之一的证据,却无法拿出我是裁判的证据。上一贴都说的那么明白了,你居然还好意思再说你的“证据”,我除了佩服,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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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争论就是你的军规不WORK得证明
--
人权天赋
- (62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4:25
(159 reads)
你连我的话都没有看懂
--
狼协
- (156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5:03
(164 reads)
当然。我可没有某些人喜欢重新定义常用概念的习惯
--
人权天赋
- (104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5:08
(155 reads)
回答这个问题吧
--
狼协
- (244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7:06
(157 reads)
不再跟你浪费任何时间,这句话威力真大
--
人权天赋
- (0 Byte) 2002-4-17 周三, 上午7:25
(16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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