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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点名羞辱网友私人朋友与羞辱网友家人同罪。有请立法院追加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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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点名羞辱网友私人朋友与羞辱网友家人同罪。有请立法院追加此条款。   
所跟贴 请问勒令中共当局虐待网友的文字又该如何 -- 芦笛 - (125 Byte) 2004-7-17 周六, 下午12:13 (113 reads)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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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死人为大,不在热丧期间骂死人乃是起码的道德底线,我重申此义,错在哪里? (111 reads)      时间: 2004-7-17 周六, 下午12:27

第一,杜导斌是公众人物。我说的都是纳税人公帑的严肃问题,没羞辱杜导斌。
第二,我王大叔是公众人物,我只说他糊涂,并未进行人格羞辱。
第三,我吴祖光吴大叔也是公众人物,我只说他是一辈子的老神童,并无人身污辱。
第四,死人为大,不在热丧期间骂死人乃是起码的道德底线,我重申此义,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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