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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答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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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老2
所跟贴
老芦,你这现代法治到底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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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2m
- (174 Byte) 2004-7-08 周四, 上午6:43
(170 reads)
鲁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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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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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老芦懒,我替他回你一话:
(144 reads)
时间:
2004-7-09 周五, 下午5:32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说中国 “以例断案”是说:
不立法,发生一件事就说一件事。看见一件事不顺眼,就先判了在说。然后在立法或依然不立,就那么放着,再看到类似不顺眼的事情,反而更加理直气壮拉过来审判,而且还特爱讲其中的道理。
2)美国的 “以例断案”是说:
如果已经形成了‘案件’,通常按照过去的类似案例中对法律的解释来解释法律的适用方式。美国人不会把‘事情’强拉成‘案件’。
老芦批评你,是说你把不是‘案件’的事情强行地、不按照法律地把它给变成了‘案件’,不是说你处理‘案件’有问题,是说你不该把‘事情’变成‘案件’。是说你把过去发生过的‘事情’当成‘立法事实’。美国的传统是‘司法过程’中过去的案例去很大的作用,中国是立法上有问题。所以你的问题是中国人的问题,不是美国人的问题。
什么时候才能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呢?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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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强和无的放矢
--
2u2m
- (200 Byte) 2004-7-09 周五, 下午10:27
(151 reads)
我没有指控你,我是解释我的理解。(麻烦老芦也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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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
- (287 Byte) 2004-7-10 周六, 上午1:03
(133 reads)
还有,我说你牵强,就是生造出个事件来为老芦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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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2m
- (176 Byte) 2004-7-10 周六, 上午1:52
(137 reads)
还是错,事件有刑事和民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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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2m
- (190 Byte) 2004-7-10 周六, 上午1:29
(142 reads)
我是向你解释芦笛的意思,我自己没有指控你,我还觉得你的工作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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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
- (9 Byte) 2004-7-13 周二, 上午9:46
(11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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