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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答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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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老2   
所跟贴 我没有指控你,我是解释我的理解。(麻烦老芦也进来看看) -- Anonymous - (287 Byte) 2004-7-10 周六, 上午1:03 (133 reads)
2u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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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8074

经验值: 1371


文章标题: 还是错,事件有刑事和民事两类 (141 reads)      时间: 2004-7-10 周六, 上午1:29

作者:2u2m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民事当事人不提,法庭不理。刑事,是执法人的事,其实斑竹是警察,不是法官,刑事犯案,由警察制止,提交法庭审理,不是当事人说不理就能逃过的。否则买卖毒品,愿卖愿吸,管警察法庭何事?

具体到老芦的个案,斑竹根据争论双方超出理性的范围,不再以观点为主,而是人品,品行,操行方面的相互指责,斑竹主动介入,隔离,以前也有斑竹不经双方申请就隔离的先例,这样的执法,你说是事件呢,还是案例?

作者:2u2m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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