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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要对茉莉女士进一句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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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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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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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忍不住要对茉莉女士进一句忠言
芦笛
本来今天还有事外出,但见到茉莉女士的帖子后,忍不住非要来说几句话不可。我也知道这是得罪人的话,但老芦就这脾气,非说了才痛快,也就是樊教授的“口毒也是毒”。为女士计,为了避免尴尬,你最好别跟我这帖子,也别以任何形式回应,装做根本没看见最好。
说实话,我看你的文章不是很多,但看了都觉得很舒服,至少思路清楚,说理明白,是中文网上难得的高手。这当然说起来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无奈咱们就这点低下水平,所谓矮子拔将军,于是乎我辈侏儒便统统成了吴铁柱。
不料今天看你那帖,居然说某同志头脑清楚,让我大惊失色,大张着的嘴巴放不下来,险些化作了不锈钢。我要尽的忠言就是这么一句:如果想保持你的头脑清醒的特点,万万不可去看该同志的文章!头可断、血可流,连蹲共党的大牢其实都没什么,但那事是万万做不得的。因为共党顶多在精神和肉体上折磨你,并不会破坏你的智力,而世间一切破坏活动中,最大的就是破坏人的智力,让人变成横路敬二。
这话说起来有点像鲁迅语录了。他当年就劝青年“最好不读或少读中国书”。不过我这么说是有道理的,或许有点过份,但决没有他那么专横绝对。
粗分起来,这网上写手似乎有“渊博派”和“通俗派”两大类,老芦当然属于后者,写政论、文论统统用大众语言甚至农民语言。而渊博派似乎又有两类,一类是寒女士那类(得罪了),此类人写文章的特点,是以大学问讲小问题。明明中心思想无比的简单,几句话就能说清楚,却要广征博引,上至希腊罗马,下至佛罗依德,让读者看到眼花缭乱,不辨南北。之所以如此,是作者要说的道理并不是什么惊人的发现,乃是谁都明白的常识(=18岁前积累的偏见),如果直接说出, 不玩那些花架子,根本就没人感兴趣。不过此类作者只是浅薄,并不糊涂。当然也就不至于误人子弟。
另外那类渊博派写手,就是你盛赞的那位高手。该同志写文章的特点,是不知所云。这四个字不光是指读者不知她想说的是什么事,而且也是指她自己其实也根本就不明白她想说什么、在说什么。她不是不想用浅显明白的话把中心意思说清楚,而是她根本就没有个明确的中心意思,所以只能吐雾,靠无数经典语录来造假石山,把那空空如也的内容罩在里面。不幸的是,其实她根本就不明白那些语录是什么意思,完全是一种随机堆砌,那些资料的出现就跟六合彩球随机滚出来一样,根本就不是一种有意组织安排的结果。
因为人类的共同特点是敬佩渊博,越是看不懂的东西,越要去钻研个明白。这样一来,便会钻进那个云山雾罩里,跟着去破坏自己的智力。所以从客观效果来看,这种文章对智力的破坏作用极大,万万不可轻易以身饲虎,贸然去看,切切!
这话当然得罪人,所以如果不是因为敬佩女士,我是断然不会披露这种机密的。你或许会觉得我说的过份,但我立刻就可以举例出来证明我说的就是这么回事。例如你引贝语录说,我现在和樊教授的争吵,不过是价值标准的不同而已。老芦上网三年,从来还没见过比这更荒谬离奇而又貌似有理的伪判断 (其实不是伪判断,只是错误判断)。
这世上当然有各种各样的价值体系,然而不幸的是,逻辑却只有一个。其实论价值观念,我和樊教授在这点上并没有什么差别:他崇尚西方生活方式,憎恶共党中国的生活方式,我也同样如此。他认为西方比中国文明,我也同样认为。这里的区别只在于,由于他的错误的思维方式,他把西方文明看成虚伪的表现,而党文明作为对立面,当然就只会真诚的表现。这种错误的思想方法导出来的结论为我不能容忍,因为它将误导追求真实者。
所以,我和樊教授的分析,根本就不是什么价值观念上的岐异,否则我在痛诉传统中国和党中国的那些伪善表现时,他就会出来赞扬那些现象,如价值观与我不同的论者决战、东山木匠等人一般。但我敢说,他在内心深处,绝对只会认为我骂得痛快,只不过是为了面子硬要扭曲逻辑,给出独家定义来,说那是“伪恶”而非伪善。
其实要说价值观念不同,我和余大郎先生的差别比我和樊的还要大些。据我所知,樊教授和我都是资本主义的拥护者,而余先生则是民主社会主义的信徒(如果说错,请大郎指正)。但大郎和我一样看出了教授的逻辑笑话,指出樊、胡违反了逻辑学上的排中律。他说的很明白,比我还明白:逻辑学的排中律规定,A和非A之外没有第三者,非A不能同时是A,因为伪A其实是非A,所以它不能再是A。
本来,任何一个稍懂逻辑的人,如果要维持原命题,都只会强辩说:但“伪A” 不是“非A”,所以仍然是A。说句老实话,如果我遇到这种困境还要强辩,绝对只会用这种办法。那至少又让论者和读者兜回到“伪A是不是A”的老问题上去。
樊教授怎么回答呢?他居然告诉大郎说:“世界上的事情,并非只有 A 与非A。”还要大郎在“A”与“非A”之间多加几类!连排中律都给否定了!Can you believe this? At least I can't! 如此辩论法,只能说明此人连起码的逻辑ABC都没听说过。
所以,芦樊之争,根本就不是什么价值观念岐异引起来的政治论战,而是基于错误的思想方法提出误导口号的论者,对持正确思想方法论者批评的顽固抗拒。那位高手看不见这个昭如日月的事实不足奇,奇怪的是居然会东拉西扯,扯到毫不相干的事上去。这就是我说该同志的文章万万不可读的原因。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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