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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共产党『民主』招牌,为 DEMOCRACY 恢复『民权』老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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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7/15 文章: 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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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即兴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还共产党『民主』招牌,为 DEMOCRACY 恢复『民权』老字号
—— 对张三一言先生的质疑 即兴
我相信,许多『民主观』论者与持『民本观』的我,在思想观念的实际内容上是一致的,或者说只是大同小异。我们之间所存在的或许是对同样的观念如何定名的分歧。为了减少误会,我须说明,我今天的质疑仅对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的『民主观』而发。张三一言先生,以前曾经主张『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观
,经讨论后,他认为『人民当家作主』应改为『人民作主,但不当家』。因为,我还不能理解前者与后者的实质区别。所以,我还是希望通过讨论能对他的理论有更清晰的认识。
宣扬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的民主观论者,主要存在于传统的共产党人之中,尤其是他们的领导人,现在也存在于部分所谓的民运人士中。几十年来传统共产党人不断灌输『人民民主』观念,说人民要有『主人翁』的精神。他们还有一大套谁是『人民』,为什么要有『主人翁』精神,如何才是『主人翁』的理论。但是,一些民运人士,虽也口口声声说要『人民当家作主』,说只有真正的民主国家中人民才可能『当家作主』,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到他们具体地论述一下,它们的依据是什么。我曾经多次向张三一言等自称以启蒙民主理论为己任的民主战士请教,但是,从来没有得到正面的回答。我现在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的原因。
这些民主战士,原是以在中国移值西方的民权制度为责志的,不能说他们的愿望不好。实在因为他们对西方民权社会只是一知半解,又不善于对中国的社会政治现实进行具体的分析。正如张三一言自己所说,他的民主启蒙只能是现批现卖的民主小贩。那么如果他们机械地将西方的民权制度介绍到中国来,最多只会引发
教条主义的错误,总可说是件有意义的事。但是,他将经自己曲解了的西方『民主』搬来中国又千方百计地要中国人教条地接受这些被歪曲了的理论,这后果当然就可想而知的了。他们经常笑人家不敢揭穿皇帝的新衣,然而他们连皇帝的新衣都识别不了,自己还争着穿上这新衣满街乱跑。他们所显耀的『人民当家作主
』的『民主理论』在西方的宪政民权社会中根本不存在。它只是东方皇帝爱穿的皇帝的新衣。
据我所见,西方人较讲实效,他们的研究较侧重于制度的社会功能以及它在人们现实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对社会制度的伦理根据却并不太重视。他们爱说平等,公正,正义。但是,对这类说不太清楚的理论并不特别感兴趣,往往只用『天赋人权』这种不着边际的话,一股脑儿地交给神去处理了。这却苦了中国这
些只知读书,不善思考的忠诚的偶像崇拜者。
我们中国人的祖先,强调天人合一,就是不信神。处理任何人间杂事都要自己考察出一个伦理的依据。忠孝节义,智勇仁义礼信廉耻……西方哪来这么多的理论。这些在迷信西方的人看来都一概是应该倒掉的垃圾。以我看来,它却正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它曾维系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民族精神,也是将散居世界各地华人凝聚一体的北斗。按抽象继承法则,认真整理发扬光大这些可贵的遗产,正是面临各民族加速融合的新时代,赋予中华儿女的新使命。我们将『民本观』等文化遗产介绍到想往,实施宪政民权的国家正可弥补他们政治伦理领域中的不足,是与他们交换宪政民权制度的最佳礼品。
因为下意识地受着中国凡事都要找寻出伦理依据的影响;因为介绍西方民权的先驱者,把DEMOCRACY没有翻成民权而翻成了民主;因为西方没有这种现存的伦理教条;因为共产党几十年来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美梦变成了许多人不自觉的最高民主理想;因为缺乏独立思考的习惯;因为……种种原因,使一些民运人士将与宪政民权制度无关,只会导致专制的『人民当家作主』观念,当宝贝的新衣穿着招摇过市,赤露了他们打满专制印记的躯壳。
在那种理论的推销者没有说出他们的本意之前,我想就我的理解对『人民当家作主』作出个人的分析与质疑,还望民主推销员指正。
一,『人民』与 『民众』的区别
『人民』如果在刚出现时还与『民众』具相似的含意的话,那麽,自中国共产党创立,中国共产主义兴起,尤其是中共主导中国的政治形势以来,它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民众』的含意。『民众』是表示人们客观社会地位的概念。它与『官』组成一对矛盾。而『人民』在中国政治现实中,已经成为主观判断政治敌友的概
念。『人民』的一员可以是『官』也可以是『民』,他的矛盾对立面不是『官』而是『人民的敌人』。所以,『人民』与在西方社会中的『PEOPLE』并不同义。在西方不存在某人是否属于“PEOPLE”的问题,但是,在中国对一个人或团体是否属于『人民』,这却是个至关重要的政治问题。所以『民众』才与『PEOPLE
』 的意思相近。我们决不能将『人民』与『民众』混为一谈
现在,我们再来看在中国是怎么定义『人民』的。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对『人民』作出了最权威的定义:『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
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在中国出版的汉语词典中『人民』也作出同样的解释。从历来的政治生活实践中,又从来不存在区分怎样才算是赞成,拥护,参加;怎样才算反抗,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明确的判断依据。所以,任何人都无法断定自己是否属于『人民』,也无法知道如何获得或保持『人民』的称号。尤其邓小平为推动社会改革,提出现阶段不要争论姓『社』姓『资』的问题以后,民众即使在理论上也失去了判断『人民』的依据。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其他人作出划入或剔出『人民』队伍的判断。当然,最后的决定权就必然掌握在最具实权的个人手中。这样在共产党的理论体系内,『人民当家作主』从情理上说不通,但是逻辑上倒是能自圆其说的。因为,他们只要将任何因为自己未能『当家作主』而表示不满的人剔出『人民』之外,施以专政,那么『人民当家作主』自然就实现了。
如今我们并没有见到反对共产党的民运人士对『人民』作出新的定义。那么,我们对他们说的『人民当家作主』当作何种解释呢?我曾多次提出,别说他们没作出新的解释,即使能作出与共产党完全相反的解释,我还是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就不愿意为避免不必要的理论上的混乱而另用一个如『民众』,『百姓』这种既
为民众熟悉,又能与共产党传统的『人民』观念严格区分的名词呢?我的疑问始终未见任何回应。这就是以民主启蒙为责志的所谓民主人士对一个民主盲的态度。
这不由得我不怀疑,他们实在对『人民』两字抱着与共产党同样的观念。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话,只能是将『人民』定义为『现阶段,凡是赞成、拥护、参加民主运动的人就是人民。反之就是人民的敌人』。我相信同样对如何才算赞成、拥护、参加民主运动他们也不会提供明确的判断依据的。在网上发生关于扫荡伪民运的辩论中,我就向张三一言请教,民运有否真假之分,又以何种标准区分之。对此,又得不到任何回答。可担心的是,万一哪一天真由这些人掌握了生杀大权,民众不还要为自己是否曾赞成,拥护,参加他们说的民运,是否属于『人民』,是否能『当家作主』或『作主不当家』提心吊胆的么?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也准备藉把不听话的人剔出『人民』队伍,来实现他们的『人民当家作主』或『作主不当家』的美妙理想的呢!
『人民当家作主』理论的原创者的过去已经证实了这种担心的现实性。我们从现在一些主张暴力革命的所谓民运的头面人物的言论,一些鼓吹『人民当家作主』的所谓民运理论家的文字中也不难发现,对其理论持怀疑态度,不愿紧跟他们跑的民众,所受到的鄙视与愤斥。这正证明了我的担心并非多余。要消除人们这种
疑虑,我以为只有放弃『人民当家作主』或『人民作主但不当家』的民主观。虽然,这可能只是我个人的糊涂要求,不值得理采,正如有些民主人士所说,我们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呢,别理他。真如此,我就只能祝他们好运了。
二,人民如何实现『作主』
我们分析『人民当家作主』是否可能实现。除了要了解『人民』的概念外,也当知道如何才算『作主』。人民是一大群人,这一大群人如何实现作主。这不外乎:其一,由『人民』中的每一个人对自己作主。但每个人都不干涉其他人的事。很显然,这在现实社会是不可能的。其二,由一个人或一个团体自命为人民的代表。来替人民当家,来决定一切国家事务。这正如民运人士认定的中国的现状。当然,他们是不会承认这种『人民当家作主』的。那么,最后一种可能性只有是『人民』(无论谁定义的人民,只要这人民超过三人都行)通过人人满意的选举,产生了人人满意的的人民代表,来为人民料理一切事务。这种情况下,人民能否通过他来达到完全当家作主呢。我认为还是不可能,否则只要选举一次就能一劳永逸。要经常定期地举行选举,就是因为『人民』的要求是时刻在变化的,而且当选人的人品,能力也是时刻地变化着的。所以即使在刚获得选举结果的瞬间,可被认为当选代表能代表人民执政的话,这种代表性也如琼花一现那样方显即纵的。人民从法律上说有随时撤换代表的权力。但是,事实上真要撤换谈何容易。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我们不要忘记,这还是以事实上不可能存在的最理想的选举为前提的。在实际选举中,『人民』对候选人的产生过程影响力极小,当选人又哪能代表全体民众的利益执政?其实,当选者只要真能依据主流民意执政达到以民为本,已经是民众的大幸了,还奢谈什么『人民当家作主』。
即使在当今实现宪政民权的模范国家中,民众积极参加选举,并非因为他们通过差额选举能挑出一个满意的领导人。差额选举优于等额选举之处只在于能使哪些只经少数人决定的候选人,为了击败对手,为了当选,在选前行为稍多些顾忌罢了。岂有他哉!所以,作为民众一员的我,深感为了这些差别而费些口舌是值得
的,为此大动干戈,只要认真估算一下行为的损益比就会很明白,有些不值得。当然在那些英雄,精英看来这种思想必是十分的荒谬的。
三、『人民当家作主』只能导向专制
『人民』是个捉摸不定的概念。『当家作主』又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那么做下白日梦也是有益无害的事,为此多费口舌也何苦来哉。
不,『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实在是引人入专制苦海的诱饵。我们分析一种理论不能只是孤立地看一句话,而是要把它放在整个理论体系中考察。从列宁开始,传统的共产理论就突出了暴力革命手段,与之相应,他为人民,阶级,政党,领袖的权力宝塔作出了清晰的说明。在他的理论中,人民被划分为阶级,阶级的利
益必须由政党来代表,政党必须服从最具权威的领袖的绝对领导。依这理论,在革命的初创期,这领袖确实是在斗争中由革命组织自小而大发展中逐渐地自然形成的,但一旦形成了一个稳定的领导班子后,尤其是当产生了极少数的核心领导人以后,情形就完全倒置了。领袖的意志变成了党的意志,党的利益被描绘成阶
级的利益,最后又根据对所谓的阶级利益的态度来划分『人民』与『人民的敌人』,列宁的这一理论是在他的领袖地位逐渐稳固的情况下逐渐形成并强化的。他在夺取政权以后,提出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也正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作号召,来强化共产党的专政政权,最后更是在同样的理论指导下导致了斯大林的个人独裁。而中国的『人民当家作主』正是『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翻版。现在很清楚,在凭国家领导人的意志来划分『人民』与『人民的敌人』的时候,『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最终只能助长领袖人物走向独裁。这就是我主张抛弃这种民主观的主要原因。
我认为DEMOCRACY是一种以英美为楷模的宪政民权政治制度,而中国现存的是共产主义体系中的民主制度。民主制度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注册商标。DEMOCRACY 的拥护者不应该,也没必要在中国去争夺共产主义者正使用着的『民主』商标。在中国现在正盛行恢复老字号。DEMOCRACY 也应该在中国利用他的『宪政民权』老牌商标。藉此与『人民民主』作一壁垒分明的区划。我想那些老民运人士因习惯了,要他们改招牌也难,我只希望如果有新的改革者出来,他们能改一下,为民众在新老之间可以多一些选择。
最后,我想重复一下:张三一言先生在改正错误后,说他的民主观不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人民只作主,但不当家』,并强调这是他的一贯主张。很遗憾,我对他改正后的一贯主张还是不很理解,还要向他请教的是:
一,张三一言先生如何对『人民』定义。
二,张三一言先生所说的『作主』与 『当家』何所指,两者存在何种区别与关 系。
三,『人民代表』是否属于『人民』
作者:即兴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即兴于2008-4-29 周二, 上午8:03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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