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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宽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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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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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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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说“宽容”
芦笛
豆腐在“学习体会”中说,宽容应该是对等的,这意思似乎是,若对方不宽容,则自己也可不宽容。我的理解不是这样。我觉得杰斐逊的名言“自由就是在不侵犯他人的同等权界的前提下自行其是”说出了宽容的本质:他人的言行只要没有侵犯公众的权界,人家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怎么干就怎么干。所以,同性恋与宗教信仰都无从干涉,因为这与公众利益毫不相干。这就是西方的自由主义精神,所谓力薄儒(liberal)。
即使是明显损害公众利益的言论,也仍然有发表的权利,正如伏尔泰所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的发言权利。”这话引用的人很多,但未必都能全面理解,更未必能身体力行,它有两重意思:第一,我不能侵犯你的发言权利。第二,我有同等的批驳你的观点的权利。
我认为这就是宽容的操作内容。陈大夫来得晚,不知道海纳百川网站是怎么分裂的。当年我和十来个朋友创建了这家网站,原来都是志同道合者,后来就为这宽容问题吵成了仇人。我那阵不管坛务,只写文章。管理论坛的斑竹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倾向,只将反共文章提入导读,对拥共论者百般刁难,纵容包庇伪民运及其同情者开展网上文革,划线站队,清理阶级队伍,大抓共特。我看不下去,坚持要给双方同等权利,为此和他们大打出手,得罪了前芦粉前斑竹07,被他一度永久封杀。后来他们更抢走了服务器和数据库,中断了网站运行,与此同时开办“新海川”,趁机把访客统统拉过去,让我们沉在海底,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对着他们留给我们的债务发呆。
那伙人走后,本网站靠网友慷慨解囊,重买了服务器,从海底再度浮出,总算实行了海纳百川的宗旨,对政治上各派一视同仁,给与同等发表和提导机会,严格实行公平竞争,费厄泼赖,那大概是海纳百川的黄金时代吧,真正实现了宽容精神。拥共派如随便、马悲鸣的文章与我的文章享受同样待遇,但这不是说我不可以犀利地批判他们,或是我不许他们犀利地批驳我。但这种批驳只能限于观点批判,不能以“特务”之类的诽谤代替理性批判,否则就是侵犯论者的权界。
可惜伪民运从来也就搞不清言论自由是什么意思,你要批评他们压制别人的言论自由,他们就要说:我们又不是中共,哪有压制你的言论自由的权力?那意思就是只有政府才能侵犯人权,个人或组织就无法侵犯人权,只有官方才能犯罪,个人或组织就无法犯罪(所谓犯罪就是侵犯公民权利,好多中国人都不明白这一点,民朋只把犯罪限于官方,党朋只把犯罪限于个人)。因此,只有像中共那样把言者抓起来,才能称为压制他人的言论自由,他们尽情侮辱异议人士,以此让人住嘴,则不是压制他人的言论自由。
可惜陈大夫那阵子没来,不然倒是可以去教育那些人什么是宽容。不过现在也不晚,那儿至今还在抓共特,若迷好像就是一个,还有个任白灵。你急公好义,深得西方民主神髓(=真正的基督教精神),不妨前往该地去劝化他们,如何?
这是小小地调侃陈大夫一把,还望勿要介意。坦率地说,我觉得陈大夫有点judgmental,喜欢从道德上指导他人,这在基督教徒特别是华人教徒中颇为常见。当然也不尽然,小诚也是基督徒(是否真正待考,who care china?),但他本人似乎颇有点他痛恨的力薄儒精神。他大概是both政治上与经济上的力薄儒吧(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力薄儒是左派,经济上的力薄儒是右派)。
我太太更是力薄儒。她也是基督徒(是否真正待考,who care china?),但从不跟我布道,也不劝我入教,而是独善其身。前天我在过道上听到她在自己的房间里笑骂:这问题真是白痴问题!我很奇怪:该同志是我见过的最忠厚的人,我自认识她以来从未听到过她刻薄谁谁,探头进去一看,她正在对着电脑屏幕笑呢,于是便走进去问:你这是说谁?答曰:说你!你真是白痴!我凑近一看,原来她正在看我谈基督教的文章。我于是大笑,说:你老公活了一辈子,只遇到一个说我是白痴的人,连芦敌都不会这么骂我,难得啊!而你活了一辈子,也就只骂过一个白痴,足见青眼有加,真是三生有幸!Am I not always unique and irreplaceable in your eyes, am I?
我觉得做基督徒做到如拙荆那样力薄儒法,则也就可谓真正的基督徒了。毕竟,信教是一种个人的事,是你和上帝的心灵交往,相当private,只可责己,不宜责众,当然可以与同好在宗教论坛上切磋,但不宜在公众场合教诲劝化众生。这么做还不如在网上讲自己的恋史,哪怕是如幽灵那样公开发表自己每日作爱频度与时间,也比宣传自己才是上帝的真正选民更能让读者感兴趣。
扯开了。我对宽容的理解是:尊重别人的发言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发言权利,维护both对方和自己的同等发言权利。这不意味着不可以严厉批驳对方的观点,指出它的毛共党文化根源与危害性。简言之,所谓“宽容”,所谓“和解”,只存在于尊重维护对方的同等发言权利上,并不意味着不可以批自己认为是荒谬的或反动(也就是妨碍社会进步)的观点,宽容不是和稀泥,是不靠行政手段和语言暴力压倒对方的公平竞争,双方在同一平台上辩论,以事实和逻辑说服听众或读者,让他们自己去做判断。一言以蔽之,公共论坛也就是西式法庭,斑竹的职责也就是确保辩论双方享受同等权利并制止犯规行为,而陪审团则是读者。
可惜所谓“民运”人士往往是天下最不懂民主、最缺乏宽容和解精神的人,我扫荡伪民运的重头文章,全都是试图教会他们这点最起码的文明常识。可惜什么用都没有。前段何清涟、茉莉等人为《德国之声》张丹红的事,闹得乌烟瘴气,我实在看不下去,想写篇《请勿赤化西方》,贴到我在《多维》的博客去,劝她们不要抓共特抓到德国国家电台中去,连麦卡锡大概都不敢这么做。有本事就像老芦这样,不靠行政手段剥夺人家的发言权,而是靠自己的犀利批判使得随便、马悲鸣的宏论变成大众笑柄。但后来我又打消了这念头,因为觉得我对茉莉一直很厉害,而人家从来很尊重我,对我的无情笑骂从未反击过,君子不为已甚,于是也就作罢。
对六四的评价又何尝不是这样?无论是反共还是拥共,许多中国人骨子里向往的就是一元化舆论,只想听到符合己意的一种声音。据刘刚回忆,当年那伙人根本就不许他发表意见,粗暴地制止他的发言。柴玲则用“阴谋家”、“投降派”、“特务”、“奸细”等诽谤吓阻反对意见,劫持包办学运,这算是什么“民主运动”?逃出国来后他们还要搞这套,只许说好,不许批评,二十年前靠抓特务堵嘴,二十年后仍然靠抓特务堵嘴,只因为人家卡玛忠实记录了她的谈话,有损于她的神话形象,便恼羞成怒,恶意兴讼缠讼,试图靠自己雄厚的财力搞垮人家一个非盈利企业,用合法手段剥夺人家的发言权,这又算是什么民主斗士?若卡玛真是造谣,像封从德那样光明正大写出文章来揭发批判就是了,搞这些无耻小动作干嘛?
所以,不宽容的是柴玲和伪民运人士,不是他们的批判者,陈大夫满拧了。
更何况我早在旧作中反复说过了,柴玲、吾尔开希、王丹辈如同慈禧太后、袁世凯、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赵紫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一样,都是政治家,都是公众人物,都曾以自己的言行影响过中国的社会发展,影响了许许多多普通百姓的生活。按西方的规矩,每个公民都有权任意批评他们,这是公民的神圣权利,无从指责,也无从说服人家放弃这种权利。我已经在介绍人权的普及文章中说过了,言论自由属于“自然权利”,而自然权利与法律权利的区别就在于它的不可让渡性,你可以说服某人放弃契约规定的索债权利,但你不能说服人家放弃追求财富的权利。放弃仇恨,实行全民和解,并不等于要大家放弃批评政客的权利。谁也无权这么做。真是这么做了,也绝不会造出一个西式文明社会来。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09-6-06 周六, 上午1:52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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