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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2.1) 法官不应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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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根据“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2.1) 法官不应受理此案,
所跟贴
您老的解释有问题。“被封”是过去式,还是现在进行式?
--
随便
- (170 Byte) 2007-10-25 周四, 上午11:10
(434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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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标题:
(赞叹)这阿Q精神天下第一!原来是我吃瘪而不是你?!那就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430 reads)
时间:
2007-10-25 周四, 上午11:21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一、“满嘴喷泻”是不是用排泄物攻击网友?
第二、法庭可以审判已经解封的封名案么?审理的目的是什么?决定是否解封?
第三、你和原告为此多次在罕见奇谈上贴纠缠此事,辱骂版主和法官,算不算践踏坛规,以语言暴力干预司法?
顺便告诉你,那当然是指现在时,亦即法庭只受理现在被封的封名案,解了封还审个什么?考虑是否该为原告发平反通知?如果是过去时,那猴年马月的案子都可以刨出来再审了,还有什么追溯时效?你这法律专家怎么什么笑话都能闹出来?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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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个人态度,服从法庭判决。其余无可奉告
--
随便
- (84 Byte) 2007-10-25 周四, 上午11:32
(439 reads)
细细,又不敢回答了?多次告诉你不要以卵击石,你咋就不长记性呢?
--
芦笛
- (11 Byte) 2007-10-25 周四, 上午11:36
(41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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