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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评陪审团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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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评陪审团官司 -- Anonymous - (2118 Byte) 2003-5-21 周三, 下午11:59 (375 reads) |
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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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比RE英明不到哪里去,你这里说的,已经被RE翻来覆去说过很多遍了,没有任何新鲜货色。你如果有点诚意,应该到下面看我回答他的贴子。如果你觉得你比他高明,那也行,不妨一个一个地回答我的问题。
问题一:你觉得法官的权限,能够处理的是陪审团审议范围内的申诉,还是之外?
先回答这个问题,让大家看看你的高明之处。
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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