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评陪审团官司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评陪审团官司   
所跟贴 当起韦小宝来了。1、是,2、请你定义“陪审团审议范围之内的申诉” -- bjxz - (0 Byte) 2003-5-22 周四, 上午10:28 (81 reads)
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文章标题: 这还要定义?陪审团规则不是说得清清楚楚了吗? (109 reads)      时间: 2003-5-22 周四, 上午10:40

什么事情是陪审团可以审议的,什么事情是陪审团不可以审议的,不是规定的清清楚楚吗?



看你这么困难,换一种问法吧。



法官的权限能不能处理陪审团规定所设定的陪审团受理的范围以外的事情?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狼协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89108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