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形式逻辑之同一律浅说之一(再向逻辑高手抛砖)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形式逻辑之同一律浅说之一(再向逻辑高手抛砖)   
所跟贴 引起现象的一个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是否原因,并非任何同一律判断。 -- Anonymous - (320 Byte) 2003-5-14 周三, 下午10:53 (118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文章标题: 阁下的无逻缉使我确实不得其门而入: (152 reads)      时间: 2003-5-14 周三, 下午11:37

作者:咱老百姓(真)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再次重复芦笛原话:“原因是引起现象的一个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再把樊大

师那句话引用如下:“空气的存在是芦笛写文章骂国人愚昧的一个必要条件”。这

里,“空气的存在”是芦笛能否活着的必要条件,而“芦笛写文章骂国人愚昧”这

个现像并不是由“空气的存在”所引起的。要引起“芦笛写文章骂国人愚昧”这个

现象,首先是国人在芦笛看来是“愚昧的”,这是一个原因,其次是芦笛认为有骂

的必要,这是第二个原因。这里A(空气的存在)只等于B(芦笛能否活着的必要条件),

而不等于b(芦笛写文章骂国人愚昧的一个必要条件),怎么可能出现b等于A呢?



我已经重复了N次,芦笛原话中的“引起现象的”定语限定不可忽略,看来要重复到

N次,古先生才能从无逻缉状态转成有逻缉状态。

作者:咱老百姓(真)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咱老百姓(真)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98599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