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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已过,RE的请求附议人数不够法定人数,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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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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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RE提出请求后24小时内,只有六人提出附议,还差一人,非常可惜。而且其中两人应该是不合格的。因为“附议”本身,应该指支持起诉网友的抗议,认为斑竹删贴执行有误。现在BJ和删贴斑竹都支持“通过陪审团审议此案”,而非“支持原告抗议”。连淮夷先生也很想“支持”一把,以使陪审团可以真正找到机会练一练。
 
 
 
 
所以建议讨论一下原法案里的“附议”定义,明确一下。
 
 
 
 
老狼体会大伙的心情,本来想枉法拖一下,但是过了几个小时还没有其他人附议,大概也不能做的太过份了,为了维持法律的严肃性,只好宣布驳回申诉。
 
 
 
 
不过大伙也不用太失望。还有一位“一票友”一直宣称要打官司,而且有绝对的把握“必胜”。他已经等了很久。现在就让我们鼓掌欢迎“一网友”提出正式申请!
  作者: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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