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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时间已过,RE的请求附议人数不够法定人数,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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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已过,RE的请求附议人数不够法定人数,不予受理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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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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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时间已过,RE的请求附议人数不够法定人数,不予受理 (420 reads)      时间: 2002-10-07 周一, 上午10:01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RE提出请求后24小时内,只有六人提出附议,还差一人,非常可惜。而且其中两人应该是不合格的。因为“附议”本身,应该指支持起诉网友的抗议,认为斑竹删贴执行有误。现在BJ和删贴斑竹都支持“通过陪审团审议此案”,而非“支持原告抗议”。连淮夷先生也很想“支持”一把,以使陪审团可以真正找到机会练一练。



所以建议讨论一下原法案里的“附议”定义,明确一下。



老狼体会大伙的心情,本来想枉法拖一下,但是过了几个小时还没有其他人附议,大概也不能做的太过份了,为了维持法律的严肃性,只好宣布驳回申诉。



不过大伙也不用太失望。还有一位“一票友”一直宣称要打官司,而且有绝对的把握“必胜”。他已经等了很久。现在就让我们鼓掌欢迎“一网友”提出正式申请!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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