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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为什么捐献极少?简单分析随便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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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向东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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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美国中产阶级和低收入者照样踊跃捐献,做什么广告?
美国税法对社会捐献起到鼓励作用,但远远不是什么重要因素,后者有网友已经指出,是社会公益意识等等。税收政策其本质是你捐赠,政府也MARCH你捐赠的一部分(BY少征收你的各人税) 。
如老番所言,随便的确是没搞懂美国税法的基本概念。税率垒进不是指全部收入,而是指进入那个档次里的收入。为了让大家理解,我们以一个没有乱七八糟灰色收入的科技工作者家庭来做例子。
年收入15万,进入28%税率档次。但是,这不是说该家庭每年15X0。28=4。2万要缴税。
随便得出的错误结论,我估计是这样计算的:年薪15万缴纳4.2万,实际所得10.8万。 可是如果我捐献出去2万,剩下13万就退回到下一个税率15%,於是13X15%=1.9万,实际所得11。1万,反而比不捐赠高(或者至少差不多,DEPEND具体例子) ,於是美国人就踊跃捐献了,好像不捐白不捐似的。
倘若如此,精通小算盘的华人为什么捐献极少呢?难道他们比随便笨,不知道“缴到一定程度就不上税” 啦?
在网络发言可以不上税,但是捐款还是照样要上税地:
1,头三万(或者4万,5万,……) 因为税法规定的种种条款抵消了(比如托儿费,人头费,BALABAL…)。
2,於是净收入(或者校纳税收入) 是12万。根据税表(举例) ,头10万税率15%,缴税10X0.15=1.5万。超过10万的进入28% (类似,超过20万进入36%……)
3,所以,所谓的28%,是指这最后15-3-10=2万X0.28=0.56万。
4,於是,总税款是1.5+0.56=2.1。实际收入15-2.1=12.9万。
现在,假如该科技雷锋决定把这2万捐献出去,那么,小学生也算得出来,净收入是13-[(13-3)X0.15]=11.5万!捐献者要损失两万毛收入中的1-0.28=0.72,即1.44万!
这1.44万事捐献者的净“损失” ,也就是说,税法让你捐献1。44万,等於捐献了2万!(令外28%是政府变相补贴的) 。
对於少数破落的超级富翁,如果他一次性捐献极大的超出其各人所得税,再征收各人所得税已经毫无经济意义,政府以资鼓励是理所当然的。
盖茨如果将其500亿捐出,政府难道还有必要非征他今年那五亿美元吗?原因很简单,盖茨这500亿的公益事业,不知给政府减少了多少亿的财政负担呢!
税法不能让盖茨捐献了这500亿,再从税款里捞回600亿的好处。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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