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理博儒与恐社儒的根本分歧在哪里? |
 |
吴耐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3/06 文章: 1164
经验值: 54086
|
|
|
作者:吴耐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先说句题外话,英语翻译成中文,我认为最好是音译,不要包含任何容易让人错误联想的含义在里头。但是由于中文以字组词的特点,音译从来干不过意译。既然意译,当然含义越准确越好。我认为“liberal”翻译为“理博儒”最好。因为“liberal”们满脑子正义,公正,平等,人道,道义等等,早已抢占了道德制高点,听上去总是有理,“道理”,“理论”,“理由”丰富渊博,所以翻译成“理博儒”比较不容易让人忘记。“力薄儒”容易让人联想到力气薄弱或者力量薄弱,文弱书生一个,不好不准确。“理薄儒”容易让人感觉到“道理薄弱”,“不占理”,也不好。其他“李伯儒”等等更接近“音译”。同样,“conservative”翻译成“恐社儒”较好,因为容易让人联想到“恐惧社会主义”。确实“conservative”对于社会主义深恶痛绝,对于国家控制深恶痛绝。“肯舍无敌”看起来好像佛祖一样肯于施舍,但是这要安到理博儒的头上还更恰当一点。“无敌”跟“战无不胜”有何区别?土共说“战无不胜的共产主义万岁”,你也跟着“保守主义无敌于天下”,有点跟着瘸子学走路的嫌疑。“啃啬”或者“坑啬”都是贬义词,政敌调侃一下还可以,自己把自己叫做“坑人又吝啬”就有点二了。
言归正传。理博儒与恐社儒的根本分歧在哪里?或者换个说法,什么是理博儒的主张,什么是恐社儒的主张?你如何定义理博儒,又如何定义恐社儒?这个问题初看起来很简单,实际却是很难回答,因为党内有党,派内有派,帮内有帮,儒内有儒。理博儒作为一个派别,自己内部也有不同的意见。同样恐社儒自己内部的主张也有分歧。就像面对彩虹或者一个光谱序列,问你什么是深色光,什么是浅色光,他们之间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当然,问题不好回答也要回答,否则大家在争论的时候,在给自己给别人贴标签的时候,很有可能张冠李戴,射错了靶子跟错了人(上错花轿嫁对郎的几率极小)。现在我就在这里勉为其难地试着理一理两位大儒的政策主张 ,看看有没有根本的分歧点。
先说两位大儒的共同点是什么。二者都坚持自由,坚持公正,坚持法治,坚持民主这四项基本原则(还坚持人道主义,不能“人道”是二人所坚决反对的)。二人都竭力与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划清界限,同时主张以民主议会渐进变革来改造社会,反对独裁专制和暴力革命。
我们先不看在文化方面二者有何不同的主张,只说在经济方面。为了让叙述看上去更有趣,更容易理解,我们能不能可以用球场来类比市场。也就是说,市场如球场。球场分析透了,市场也就容易理解了。球场上有至少两个球队,还有裁判,还有比赛规则。能不能说,恐社儒主张裁判只能制定比赛规则,监督球员在比赛中有没有犯规,犯规的话,吹哨制止加惩罚,但是不能上场比赛。理博儒主张球队打得不好,裁判看不下去可以自己挽起袖子下场一起玩儿。恐社儒主张政府只能立法,执法和司法,不能把自己当一个盈利或者非营利的公司企业单位进行经营。我们知道美国政府有三个分支:立法,行政和司法分支。恐社儒主张,行政分支应该改个名称,就叫做执法分支,除了执法,不要干别的。理博儒则认为行政分支的功能远远大于执法,比如还包括联储局调节一下利率,还包括“房里没”和“房地没”等机构作为保险公司为银行担保,甚至政府还可以经营邮局,铁路,矿山,航天等实业。原因之一据说是这些企业投入资金大,时间长,见效慢,没有私人愿意投资。但是这些企业对于人民生活又有着重大的意义,不能不经营和开发,比如典型的航天事业就是这样。
所以,可不可以说,恐社儒与理博儒的根本区别是裁判本身应该不应该下场比赛。有没有恐社儒同意裁判可以下场比赛的?我认为没有。如果有,算不算伪军?有没有不主张裁判下场比赛的理博儒?我认为没有。或者说,我的定义就是,你只要是理博儒,一定会主张裁判下场比赛。你如果是恐社儒,一定不主张裁判下场比赛。恐社儒认为裁判不能比赛,理由是:1)裁判个头太大,能量太足,别人玩不过他,他要玩哪个行业,别人很难竞争。2)容易导致政府垄断,垄断造成低效率和浪费,效率低了还没有办法换人。3)自己立法执法监督自己,容易出现自我包庇,损害法治的公正性。我认同恐社儒的这些理由。
现在来说说另外一个问题。当比赛出现了问题或者意外,裁判要不要对比赛进行干预?比如,踢足球有人扣眼撩阴扔石灰,要不要制止?这就有点扯不清了。极右的恐社儒可能会主张不干预,球场市场完全放任自由演变,足球比赛演变成摔跤比赛打架比赛,最后演变成泰拳,中国功夫和西方拳击的超级自由击打比赛。但是球场仍然在比赛,市场仍然在交换,两者都仍然能够进行下去,没有停止运转。球场仍然具有观赏性,市场仍然能够提供物质需求。在市场上,贩毒贩人都不禁止,雇佣童工也不禁止,认为童工自己或者童工的父母应该会为自己的身体和生命负责,认为每个人都是有理性的,理性都是充足的,所以一些童工死掉之后,其他人会吸取教训,靠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自动杜绝雇佣童工的事情。中间派的恐社儒可能主张,制定一套初始的比赛规则,比如在开始的时候就禁止扣眼撩阴扔石灰,但是一旦比赛规则确定了,就不能随着比赛的进行再来不断的修改规则,而是任由比赛自由演变。这样,如果还是有人扣眼撩阴扔石灰,那就是犯规犯法,球场边的裁判就应该吹哨判罚,政府的执法分支就应该执法,司法分支就应该审判。但是不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就是允许的。比如说没有规定不可以拉人铲球,那么拉人铲球就是允许的。有可能大家发现拉人铲球非常好使,大家纷纷拉人铲球,足球比赛有可能演变成铲球比赛。我感觉哈耶克就是这种中间派的恐社儒,因为我看过他的一本书讲的是自发生成的社会秩序,认为西方的自由民主秩序不需要人为干预(我理解是外界干预,上帝干预或者政府干预)就能自发演进,自我完善。偏左的恐社儒可能赞同比赛的过程中也可以修改规则。也有些恐社儒认为,比赛规则可以由球员自己提出修改,报告给裁判,而不是由裁判主观的改变规则。其实这后两种主张差不多,一种类似于国会自己提出法律草案制定法律,一种类似于由民间提出法律提交给国会由国会通过。理博儒绝对主张对比赛进行干预。据说,“reality based”的理博儒,或者说偏右的理博儒主张在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修改法律,在球场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修改比赛规则。球场市场没有问题,政府裁判就不要干预,这种理博儒可以叫做“事后理博儒”,用的是事后诸葛亮的智慧。这种干预可以叫做“消极干预”。偏左的理博儒主张“积极干预”,在出事的时候立即干预,甚至要防患于未然,在事前做出预见提前干预。这是否可以看作恐社儒和理博儒在干预上的第一个分歧。恐社儒和理博儒的另外一个不同可能在干预的频度上。恐社儒主张尽量少干预,让市场自由演进,政府能不干预就不干预,市场自己能解决的政府就不要插手。恐社儒主张多干预,“哪里有不平,哪里有我”,看到市场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解决,而不是仔细分析市场自己会不会解决。恐社儒应该是只主张消极干预,不主张积极干预的,这可以看作是恐社儒与理博儒的第三个不同。最后,恐社儒和理博儒的区别还表现在对具体问题或者个别意外的应对上。
不知道我这种上纲划线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欢迎大家拍砖或者送花。
第三个问题,价值观的不同。恐社儒和理博儒的价值观不太一样或者说有所偏重。恐社儒更强调效率,理博儒更强调公平。恐社儒更强调自由(专指经济自由),理博儒更强调平等。价值观不一样,开出来的药方就不一样。不管理博儒还是恐社儒,恐怕都承认,人性恶,人自私。但是同时也有许多人有慈悲心,同情心,不忍人之心。但是同情心总是小于自私心。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完全靠慈善捐款,是无法让所有人免于饿死,冻死和病死的。强制纳税,并且把税款的一部分用于救济防止饿死冻死和病死(统称匮乏)是必不可少的措施。这也就是罗斯福提出了的新人权中的“人有免于匮乏的自由”。这时问题就来了,理博儒和恐社儒的分歧也就来了。首先看我们的同情心有多大,是只救济饿死,冻死还是也要救济病死?其次是如何确定匮乏的程度。饿死冻死都好说,吃饱了,有衣服穿就够了,问题出在病死上。是否任何一种病都要救济?比如癌症心血管疾病,可能花费极大,也只能延续病人几年的生命,我们是否仍然要救助?如果是,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穷尽整个社会,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财富用于这种救助?如果没有,那么哪些疾病需要救助,哪些不需要,理由是什么?反过来,如果有足够的财富救助,当国家用加税的方式拿到这些钱财的时候,对经济有多大的伤害?是否会导致经济负增长?一旦经济负增长,来年的税收减少,那么救助也就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我们知道,加税会导致公司盈利更难,公司数量减少,就业人数减少,同时还会导致懒汉增多,工作效率下降,这一切合起来会导致经济增长减慢。所以税收的额度应该是有个上限的,上限门槛值就是不能导致经济负增长。如果不会导致经济负增长,只是导致增长速度减慢,但是仍然是正增长,或者零增长,是否仍然值得做?也可以说,我们争论半天,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其实是伪问题,因为再极端的理博儒也不会允许经济负增长,因为经济负增长了公平慈善也都维持不下去了。真问题是你要多高的效率。“多高”是一个数值,是一个连续区间的数值。不要争论你是理博儒还是恐社儒,只要告诉我们你愿意接受这个区间中的那个点就好了。就像再说,不要告诉我你喜欢深颜色还是浅颜色,只要告诉你能够接受光谱中的那个点。在这个连续区间中,极左端的理博儒可能认为只要经济增长率仍然是正的,那么就尽量多收税,然后把税收用于“劫富济贫”实现社会公平,起点平等和结果平等。说句题外话,其实起点平等和终点平等真的很难区分。一场比赛的终点可能是下一次比赛的起点。为什么12年免费义务教育给予所有的孩子起点受教育的平等机会,而不是16年,20年?为什么不能所有的人都有免费上大学的机会,只有免费上小学和中学的机会?极右端的恐社儒可能主张尽量少收税,让经济增长率尽量高,只有把大饼做的更大,生产力提高了,饿死冻死和病死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的解决了,没有了或者减少了。那么对于现在的饿死冻死和病死的人来说,只能先忍着,干挺着等死,或者归咎于生产力不高,自己又没有本事像富人那样赚到足够的钱。当然这也有一定的道理。比如一个百万富翁应该算有钱了吧?但是如果得了癌症,仍然会死掉,因为生产力不高,科学技术不到家,即使花掉这1百万,也不过多活一年两年。处于这个连续区间中间的理博儒或者恐社儒的主张则是介于这两种极端主张之间。比如,有点理博儒可能只是主张免费看小病就好,大病因为花钱太多就算了。
我的主张是什么呢?我说过我自己在经济方面是半个理博儒加半个恐社儒。具体讲就是,我赞同恐社儒裁判不要下场比赛的观点,同时接受恐社儒和部分理博儒消极干预的主张,第三就是倾向于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不反对为了照顾穷人牺牲市场效率的做法。
作者:吴耐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