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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用胡僧药,且去就市场--谨复芦笛先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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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欲用胡僧药,且去就市场--谨复芦笛先生(上)
学徒
加入时间: 2009/11/13
文章: 538
经验值: 21841
标题:
欲用胡僧药,且去就市场--谨复芦笛先生(上)
(586 reads)
时间:
2010-2-11 周四, 下午4:41
作者:
学徒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道德春药(西门大官人的“胡僧药”:)的效用在哪里?在于服食以后的快乐,在慈善和社会救助这个问题上,服食道德春药者(就芦笛先生的说法一说,并无贬义)一般认为自己是慈善者,是通过“鼓与呼”做善事,推动了社会向好的方向发展,这让他们产生了以道德呼吁等手段参与了社会慈善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往下走一步,慈善者的效用在哪里,来源于:
1、自己付出了
2、别人受益了
当然,前者与后者需要有因果关系,如果这个因果关系很直接,很强烈,那么慈善者的效用会比较高,换句话说,(别人的受益)/(自己的付出)的值乘以二者的相关系数,结果值越高,则慈善的效用越高。
服食道德春药者一般对“相关系数”的主观评价很高,高过实际值(为什么,我下面慢慢道来),(自己的付出)倒不一定需要多。如果是服食的是极高纯度的道德春药,那就是:“自己的付出”最小化--动动嘴,投个票;而产出最大化--因为相关系数的主观评价很高,所以认为人们境况的改善多与自己参与的道德呼吁和投票有关。所以他们的满足感相当高。:)
从全社会来看,如果动动嘴,投个票,出台一项法规,善良地打个劫(对于服食高纯度的道德春药者来说,这种方式打劫不仅是可以容忍的,而且是“善”的,丝毫不降低其满足感),就能达到有益社会的目的--效用的边际递减规律也告诉我们,将抢劫来的福利赠予多数穷人所制造的福利上升,远远高于少数富人被劫所造成的福利损失,比如:抢劫一个人财产的10%,而让10个人的财产各增加50%,10个人极快乐,1个人稍痛苦,总满足感增加。真棒!(认真说一句,前面这几句话可是开玩笑,效用是不能这么算的,下面还有一处,也是一样)这可是一个社会福利的永动机啊,能凭空产生出效用来!是多么伟大的制度创新(客观的说,现代福利国家,确实是一项伟大的制度创新)。
如果这个永动机效应存在,我们是不是可以推出:只要我们不断地呼吁,不断地投票,不断地与富人的贪婪和自私作斗争,不断地提高转移支付的比例,那么社会的总福利就会不断地上升:医疗、教育免费了,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上升了,穷人的苦难大幅减少了,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了,社会和谐了?多么好,多么轻松惬意的事情!
可是问题来了:
1、为什么我们不简单点,投票、立法,把富人的财产平分了呢--给苦主留一份就好了?只要把这财产全部用于社会公益,全部拿来补贴穷人们,不仅有免费教育、医疗,还会有免费交通、免费住房,甚至可能有免费娱乐、免费购物,人人富足,平安喜乐,社会福利上升的幅度该有多么大,而且又很“善”。按照力薄儒的容忍宣言,只要对社会有益,该打劫时就打劫,为什么不这么干?只是因为不能涸泽而渔,“不能一顿充,没有了敲米桶”,得要让富人们保留点希望,让他们继续攒钱,留着慢慢劫?
2、既然这种通过呼吁、投票,斗争取得的转移支付方式对社会总福利有如此好处,我们为什么要用法律禁止私自抢劫呢?由上可知,好像只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私下”抢劫也应该是社会福利上升的原因:
1)抢匪比苦主穷,
2)抢来的财产用于社会公益
3)客气、有礼貌地抢,不要伤人,但可以圈禁他,逼他吐财
4)预先通知苦主,我们要劫你
我想组织一个这样的抢劫团伙,为社会做贡献啊,比较难保证的只有第1)点--我们做抢匪的,有可能比苦主还富,那就成劫贫济富了,不行,那好吧--那我们就专抢福布斯富人榜排名100的主!够善吧?同时,为保证公平,我们也接受其他劫匪的抢劫,只要他们能证明确实比我们穷,人数比我们多,而且劫去财物,用于做善事,我们绝不反抗,双手奉上。这样的社会多好,大家抢来抢去,日子过得是芝麻开花,节节高:)
3、既然可以通过立法规定,提高人们的福利,那么为什么不一步到位,或者大踏步前进呢?也就是说,20世纪初,苦难中的人们为什么不投票,将自己的收入和福利规定成21世纪的水平呢?那时也民主了啊,也是一人一票啊,是不是因为人们社会平等意识尚未挖掘,资本家的走狗欺骗性还很强,力薄儒们的呼吁尚未完全被人们接受?那好,在今天这个民智已开,力薄儒已是天下无敌的年代,为什么不立个法,规定一下,转移支付一下,让人人都是百万富翁?或者,拿当年国民总收入,除一下人口,乘上一个系数(比如70%),规定这就是明年的最低工资?
不对,经验告诉我们,世界不是这样的,不是吗?
1、我们先来分析分析第3个问题。我认为,社会生产力水平是福利和保障实现程度的决定性因素,而政府的规定力度、良心的抗争强度不是。
芦笛先生因问道:“只是我还是不理解:如果没有压力,没有国家立法限制,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会去主动降低工时,改善工作环境,增加劳动防护,停止雇佣便宜的童工么?”
答案是:会的,唯利是图的资本家是会主动“行善”的--只要生产力上升,市场竞争会迫使他这么做。假设一个处于市场均衡状态的行业,工人平均工资是100块,资本家的平均预期利润(满意利润)水平是10%,如果资本家要扩大销售,势必要再雇佣工人,而提高工资水平,才会有额外的劳动力供给,但这样利润水平就会下降,低于预期利润,不会有人干,但此时,生产力上升了,资本家的实际利润水平会提高到15%,会发生什么事情?不错,会有新的资本家加入--比满意利润水平高50%啊,暴利!随着新资本的进入,对劳动的需求必将增加,如何吸引更多的劳动者?只有提供更好的工资(或福利,二者等价),市场竞争的结果,最终的均衡状态是,资本家的平均利润水平从15%回落,工人的工资上涨,二者分享这5%的利润,如何分享?取决于劳动力和资本各自的相对稀缺程度,以及对于形成这5%的贡献度,比如,给定劳动力和资本的稀缺度,如果主要是由于设备、管理和品牌运营等导致的利润率提升,资本家就会多享受一些;如果主要是因为劳动者知识水平、身体素质的提升而导致的利润率上升,工人就会分享得多一些。
有时候,资本家看起来是是迫于“压力”,而提高了工人福利,但背后的原因其实是:市场没有充分竞争,资本家还有超过满意利润率的超额利润,他们承担得起。对不对?所以,我们可以推出一个有趣的结论:只要我们令市场充分竞争,而根本无需良心啊政府啊的“压力”,福利就能提高,另一个推论是,如果观察到福利提高了,我们无法判断是因为政府或良心们的“压力”,还是市场竞争度提高的压力所导致的结果,或者兼而有之,除非我们能证明,市场竞争的充分度并没有提高,对不对?这是不是让道德春药的效力显得没有那么强大了?:)
这也解释了芦笛先生提出的关于“红色资本家”萨瓦•莫罗佐夫的疑问:要么,当时俄国的市场缺乏充分竞争,萨瓦•莫罗佐夫有超额利润--但这不会长久;要么,他需要长期忍受利润处于满意收益率之下,终将要退出市场--也不会长久。如果是后一种情况,而他一直坚持下去的话,他就不是一个“资本家”,而其实是一个慈善家。那是另外一个话题。否则,这就直接否定了芦笛先生对资本家的隐含定义:“如果没有压力,没有国家立法限制,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会去主动降低工时,改善工作环境,增加劳动防护,停止雇佣便宜的童工么?”
从长期看,我们可以认为市场是走向充分竞争,走向均衡的,所以之前年代的福利水平低下,并不主要因为“压力不够”,最根本的原因是,是那时资本家们还承担不起;现在工资和福利提升,主要不是因为“压力够了”,而是资本家能承担得起了。确切的说,从长期看,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福利提升的必要条件。而提高道德和政府“压力”,很遗憾,并不是。
那么,在充分竞争之下,在生产力水平稳定的前提下,压力--社会良心、政府的规定--是不是一定能再拉升一下福利呢?也不是。在市场处于均衡,资本家的满意收益率稳定的情况下,政府来一个最低工资规定,提高工资水平,会发生什么事情?没错,资本家只能调整自己的满意收益率,比如从10%降到9%--不这不是很好吗,这帮坏蛋少挣点嘛?但不要忘了,低于满意受益率,就会有人退出(因为这个满意收益率,是资本家综合自己的风险、付出之后的评价),劳动力供给就会过剩,就会有工人失业,而从整个劳动力市场看,失业的最可能是最弱的人,因为较强的失业者会转移到剩下的企业里,挤占弱者的工作。这个结果,实际是使最需要帮助的,也往往是家境最不好的人受到伤害,社会总福利的损失极大!--按照边际效益递减规律,穷人损失最后一块钱,比富人损失一块钱,要痛苦很多。加上资本家收益下降,未来扩张业务、增加雇佣工人能力下降,这个福利的损失能被行业内员工福利的上升抵消么?不一定啊,很不一定。
但我并没有否认“压力”的作用,请见这个帖子:《力薄儒们的鼓与呼,是有用的,而肯舍无敌的冰水也很必要》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782456&sid=3c190c6f3395be727c227ccb9d27f436
我说:“但在这个最主要的基础上(指“社会生产力水平”,包括市场充分竞争的程度),还是有其他因素影响着社会保障和救济能力:政治制度、法律、文化、道德、传统 和社会心理。比如人们若更有人文精神,更有同情心,更不忍看到他人的苦难和凄惨,无疑会更愿意施与和救助。因此,力薄儒们(其实也包括真正的肯舍无敌,作 为知识分子的肯舍无敌,在人文关怀和对弱势的同情上与力薄儒并无二致)的鼓与呼,是希望影响、改变现行的法律、文化、传统、观念和社会心理,拉动社会朝着 更好地救济穷人,更彻底地消除极端的个人苦难的方向发展。这是人类天性中美好的那一面在起作用,这种影响对于社会救助能力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但也丝毫不能 忽视。
归根结蒂,是因为不忍之心、同情和救济,本就符合人类天性,帮助他人会给人们带来快乐和满足。在主流知识份子的推动下,这种同情发展成为对于结果 平等的追求,逐渐成为了强大的思想潮流,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社会的政治制度、法律、文化、道德、传统和社会心理,所以芦笛先生说力薄儒是不可战胜的。:)
这也使得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和救济能力被拉高了--用经济学的话说,“慈善”的供给增加了,因为人们的偏好改变了,变得更愿意用金钱来购买帮助他人、 减少社会苦难、享受社会和谐的愉悦感--这当然是好事,只有一个毛病,在于制度惯性使得人们认为最主要的救助实施者应当是政府,而政府的代理链特别漫长,出资人又特别分散,因此人们在道义感膨胀的时候,没有谁来关心成本(如果是自己掏钱捐给别人,总会要掂量一下给多少合适,给多少是自己的上限),这容易让 人们对社会保障和救济能力的期望和要求被提高到一个有点不切实际的水平,甚至脱离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财富积累的基础。”
2、再看看前2个问题。其实,严肃的力薄儒能告诉我们,转移支付,有一个度,过了度,就是涸泽而渔,没人会有生产的动力,要在效率和公平(我认为,那不是公平,好听一点说,可以叫全善心)之间找一个平衡。我想问的是,这个度在哪里,怎么找?回答是,靠人们投票来决定。好,麻烦的问题来了,人们观察到,一人一票下,这个度会一步步往深度打劫的方向走,无法改变,无法可想。最后社会将失去创造财富的动力,变成像热力学第二定律预言的热死状态--偶尔的挣扎,也改变不了这个大趋势。
我的观点是,这个宿命能够打破,只要做到一点:不要用打劫来实现所谓社会公平,消除社会苦难,这个手段不正义,目的也达不到(关于“压力”的无甚大效果,第1点已有阐述)。改用什么呢?交给市场。
芦笛先生因问道:“例如慈善事业可以做成一种营利企业,这实在超出了我的理解力。我原以为慈善就是奉献,是舍弃而不是获取,是一种 非营利事业,不料那竟然可以是一种赚钱生意。就算经理人员可以从中渔利吧,那捐款的人是不是也能分红?那受惠者的钱是从哪儿来的?例如我开一家慈善工厂, 每年盈利率只可能相当于平均利率,假定是10%吧。若是我将5%捐出,那利率就只剩5%。利率低于平均水平,我岂不是违反了奥地利学派规定的“利益最大化 ”的金科玉律?有谁愿意作这种冤大头?若是要靠国家免税以补偿我损失的利润,那与国家直接收税去行善又有何区别?再说,肯设无底的理想世界,无非就是无税 世界,到时连税收都没有了(或许只留下国防税,因为肯设无底一般都强调军备,提倡铸犁为剑,化黄油为大炮),国家还怎么个实行减税补贴?”
我在给网友的回帖中,解释过这个问题:
(1)“专业的慈善机构也可以盈利的,这其实是一个信托,托管一个慈善基金,受益人是不特定对象的被救助者,信托资产的使用效果以独立的机构的评价来提供,受托人收取与信托规模相关的信托费用--它的利润增长来源是信托资产的规模增长。这样的情形所在皆是。”
(2)““因为慈善机构要讨好出钱的人,所以这种慈善机构要讨好的决不是需要帮助的人--您是这个意思,这个推导是不是至少隐含了一个前提条件:“讨好出钱的人”与“讨好需要帮助的人”是互斥的,二者最多只能居其一,对不对?在我们讨论的情形里,是这样么? 慈善机构为什么不可以通过讨好需要帮助的人,来讨好出钱的人?如果有一位善人,将财产信托给一个信托机构(它是盈利的!),要求它代为照顾某一位 贫穷但有前途的孤儿,为其支付体面生活、受教育等费用,这家机构为了盈利,是不是应该尽可能尽心尽职地完成它对孩子的照看责任,既“讨好”孩子,也“讨好 ”善人?(在这里,“讨好”的定义是“尽可能让...满意”)”
(3)“想捞一笔,没有错啊?肯舍无敌方案里,慈善机构可以是盈利机构,只要它明明白白的盈利!我们给它这个利润,捐出去一块钱,我就打算了2分钱给慈善机构的,不好么?
它提供的商品,是道义满足感--我希望交给有专业水准、有操守和有信誉的盈利的慈善机构,它发给我徽章、胸针、家族纹章、门饰--英国女王不是老早这么干了么?--在定期报告里公布我的名字,在慈善晚会和名流的社交场所为我提升声誉,我付钱给它。不好么?
它会不会太注重利润而使善款太多被“漏出”?可能,但不怕,因为有竞争!独立审计机构的报表会淘汰那些利润过份的贪心家伙。
它会不会把钱中饱私囊?可能,但不怕,因为有竞争!没有了市场信誉,它只能冒着坐牢的风险做次数有限的勾当。50年,不,20年之后,在市场存活下来的营 利性慈善机构,谁还会这样做?何况有独立审计和强制定期信息披露,加上强大的媒体,它处于社会监督的聚光灯下,一个道地的公众机构,一个透明机构(慈善事 业,除了做善事的商业模式,有什么不是full disclosure范围的?),能腐败到哪里去?
顺便说一句,有一个行业会被催生,那就是针对每一家慈善机构的“独立慈善效果调查”。它的服务成果将构成营利性慈善机构定期报告的补充,是对其运营效果、声誉和品牌评价的核心。美国有没有类似的机构?应该已经有了吧。
它会不会跟政府勾结起来,以便多取得转移的税款?可能,但不怕,因为有竞争!它要讨好的是真正出钱的人。它为什么会是政府的傀儡?政府又没有钱好给它? 担心税款无法转移?好,税款转移为善款,按120%抵扣,行不行?政府不乐意?当然,但民主国家,法律就是用来让政府乐意的么?”
(4)“再把我的意思说清楚一点:商业性的慈善机构,其实是善款的受托人,它只提取固定比例的托管费用(比例多少,取决于市场竞争)--它提供的服务是,尽可能的将善款用到刀刃上,为被救济者提供尽可能多的福利。如果它们做得好,会受到捐款者的奖励--会有更多的善款交到它的手上。比较困难的,其实是评价它的工作绩效,但行业调查机构能帮助我们做到这一点,这就是我提出“独立慈善效果调查”机构的原因。”
(5)“我猜啊,您是想说,1、慈善事业只能让“仁慈的机构”来进行,赚钱的动力与“仁慈心”不兼容;2、如果受益人不是自己,信托人就没有动力监管,是不是?
唉...... 您是如何考察谁更“仁慈”的?我们是在比谁更有爱心么?还是在讨论同样一份善款,通过什么方式使用,给穷人的帮助更大?政府因为更“仁慈”,所以效率会更 高,专业知识更丰富,会做得更好?还是非营利的机构因为更仁慈,效率会更高,专业知识更丰富,会做得更好?--说到底,我们“仁慈”的标准是什么?是考查某人,或是某机构里的人们,他们心里澎湃汹涌着的,沛不可当的爱心值,及其一尘不染的纯洁度?还是考察同样一份善款,给什么机构使用,对穷人的帮助更大 --而给穷人福利最大的,我们就表扬这个机构,以及决定雇佣该机构的捐助者,说他们最“仁慈”?!
雇佣商业机构进行慈善,不过是借助了“谋利者”的帮助来慈善,如何就污染了那一份纯粹洁净的爱心?我真的不明白。
至于“利润”,我再重申一次,信托机构的收益,来自于信托人给予的信托费,而不是信托资产的使用结余!而信托费的多少,取决于信托机构的服务水准,即:受益对象因信托资产的受益程度!
信托机构当然会“把利润用于再投资”,但它们会主要会再投资于什么呢?合理的判断是,它们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如何提高“服务水准”,如何提升被救助 者因善款使用的受益程度,因为那是它们的专业领域,是它们资产、知识和品牌积累的地方,也是它们利润增长的来源--可这是多么好的事啊?所以,“把利润用 于再投资而不是让穷人受益显然更能赚钱”,其实是个含混不清的错误说法。”
--请芦笛先生并各位网友明查,并高诉我,这种基于信托的盈利模式为何与慈善不相容?这只是借用了盈利机构的服务,将善款和物资有效地分配到被救济者手中:雇佣一个司机,运送救灾物资,付他驾驶费,就不是慈善了么?将善款信托给盈利性机构,给它管理费,就不是慈善了吗?这跟司机,和trustee有没有善心,是不是善人,有何关系?其实,一个真正的经济学家看到,就能发现要害:这其中唯一的麻烦环节在于监督成本,在于盈利性慈善机构的绩效评价--因为它是靠这个竞争的,而我只能设计出“针对每一家慈善机构的“独立慈善效果调查””,但我不知道这样的机构是否有可能存在(再次向最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美国人请教,美国是否有类似的机构),而调查“各家慈善机构的慈善效果”如何量化,成本会有多高。:)
作者:
学徒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学徒于2010-2-11 周四, 下午7:29修改,总共修改了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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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个故事吧. 简单说说,为什么美国的公司有公司帮员工买医疗保险的事情.
--
诚灵
- (1413 Byte) 2010-2-11 周四, 下午11:38
(190 reads)
一直没搞清楚或是你没有说清楚你所谈的“营利、盈利、利润”
--
若迷
- (816 Byte) 2010-2-11 周四, 下午6:40
(13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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