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略谈恐怖主义起源、正确应对战略以及宗教进化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略谈恐怖主义起源、正确应对战略以及宗教进化   
所跟贴 略谈恐怖主义起源、正确应对战略以及宗教进化 -- Anonymous - (5094 Byte) 2005-7-11 周一, 上午6:36 (830 reads)
曾参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云儿暗批嗡嗡:ZT 法轮功与言论自由 (216 reads)      时间: 2005-7-11 周一, 上午8:2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云儿 法轮功与言论自由 2005-7-10 12:46 [Click:75]


常听到有人指控,早在1999年遭到镇压以前,法轮功便“以压制言论自由著称于世”。其根据,不外乎是此前发生一连串抗议事件---法轮功学员聚集于报刊杂志社之外,抗议其发表文章攻击法轮功“迷信”、“骗财”、“害命”等等,要求政府介入干预,迫使报刊杂志道歉,更正,或发表法轮功学员供稿的正面辩护文章。这些事件,中国官方指为“恶意围攻”,声称这充分暴露了法轮功“反社会的本质”。海外也有不少人断言,法轮功的这些举动,乃是不许别人批评,“无理压制言论自由”。甚至还有人认为,正是因为法轮功这类举动太过分了,才招来了官府的镇压。

此说看似有理,细究却大有问题。我想从两个方面,简单谈谈我的一些个人看法。


1、政府喉舌有保持中立的责任

法轮功的抗议,甚至要求政府干预媒体言论,究竟是不是压制言论自由?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法轮功信众抗议的对象,不是私人媒体,而是由政府控制的官家喉舌。即使是象天津师范大学办的《青少年科技博览》,虽然只是一个比较小的影响不大的杂志,也从一开始就表明了它的官办性质。该杂志于1993年创刊,当年就由天津市教育局发布了“津教办字[1993]9号文件”,以政府文件形式,要求中小学生踊跃订阅《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主编等人事任命权,最终也是由政府掌控的。

一个公正的社会,对政府喉舌言论的要求,与私人媒体不同。涉及宗教和信仰的争端,如传教与反教、反对法轮功与维护法轮功等等,私人媒体可以自由选择各种立场,既可以选择中立,也可以选择支持正方或反方的立场,自由决定发表什么言论,不发表什么言论。只要不涉及诽谤等违法行为,它们爱发什么议论,完全属于其言论自由,政府不得干预。公众若觉得不满,自可以对其言论表示抗议,然而却不应该要求政府去干预。

政府喉舌则不同,在这类争端中有保持中立的责任。所谓保持中立,可以有各种做法。一种办法是不介入,无论是正方意见还是反方意见,政府喉舌通通都不发表,不宣传也不批判,这样就使争论限制在私人领域,政府权力完全不介入,听凭社会各方自由发言,自由辩论。

另一种办法是介入,但仅限于提供公平的公共辩论平台,并不偏袒任何一方。一个政府喉舌,假如它发表文章攻击某个信仰团体“迷信”、“骗财”、“害命”,那么,它就有政治上的责任,发表被攻击一方的辩护意见。假如它公然违背这个公平中立的原则,公民就有天然权利要求政府干预并纠正。这种要求,并非压制言论自由,相反却是对言论自由的维护,非如此不足以保持一个自由的言论环境。

从这个角度看待法轮功信众的抗议,我发现他们除了个别要求可能过当之外,其基本诉求,其实就是要求政府喉舌保持公平和中立。例如,针对何作庥在《青少年科技博览》中发表的攻击法轮功文章,有一份“法轮功修炼者致《青少年科技博览》”的公开信,解释了何文的几点“失实”,最后提出了如下正式要求:

我们要求贵刊,按有关法律规定,尊重事实,尽快公开声明予以道歉、更
正,以消除其不良影响。此外,既然贵刊能发表反面文章,也理应可以刊
登正面文章,我们非常乐意为贵刊提供稿件。

这些要求,没有一句话是所谓的“要求惩办祸首何作庥”。它们不外乎两点:其一,要求杂志社为何文中的所谓“失实”,更正并道歉;其二,要求发表法轮功学员的正面辩护文章,以示公平中立。

第一点要求,大约是法律问题,如果何文果真失实,涉嫌诽谤,法轮功学员应当告上法院,由法庭下令杂志社更正道歉。第二点要求,实际上是要求此刊物履行中立原则。编辑部在未得法庭判决时,不妨对第一条要求不予理睬。但作为政府喉舌,对第二点却不该置之不理,因为这是其应负的政治责任。当政府喉舌无视他们提出的公平中立要求之时,法轮功信众用和平示威的办法,向政府施加压力,我觉得是完全可以理解,也是正当合理的。

对于我的上述论点,人们可以反驳说,你那些理论,只适用于欧美这些言论自由已经确立,私人媒体占社会主流的国家。在中国,根本就没有非政府的私人媒体。法轮功的抗议,特别是他们请求政府干预媒体,客观上就等于压制言论自由。难道不是吗?

下一节,我将尝试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未完待续)



--------------------------------------------------------------------------------


能不能把何作修的文章搜出来, 看看是不手攻击法轮功. -实子- [0 bytes] -2005-7-10 17:40 [Click:0]
支持美女云儿!!! -鳄鱼爬得快- [0 bytes] -2005-7-10 16:43 [Click:0]
法论功与星岛日报目前有个官司,最后判决可能对日报有利. -实子- [0 bytes] -2005-7-10 15:09 [Click:2]
问题是:政府已经给双方“提供公平的公共辩论平台”了。 -赛昆- [376 bytes] -2005-7-10 14:09 [Click:37]
政府已经给双方“提供公平的公共辩论平台”了? -古迷- [228 bytes] -2005-7-10 15:41 [Click:26]
报章刊登什么文章只要不违法那是人家的自由. -实子- [140 bytes] -2005-7-10 17:38 [Click:0]
平情之论。 -凌锋- [0 bytes] -2005-7-10 14:07 [Click: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500552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