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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明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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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明心先生
所跟贴
不理解你有什么反感的,网站属于董事会,老狼是董事长,法人代表,谁都知道这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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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221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2:39
(116 reads)
鲁肃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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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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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反感的是你的口气,似乎这里是你的私有。
(131 reads)
时间:
2005-3-02 周三, 上午12:51
网站的商业(即使是非盈利)的经营是你的私有,论坛完全是公共,没有任何人可以使用你那类似的语气说话,愚蠢蛮横而无礼。
老狼是法人,我自然要让他出来澄清,这里是公共论坛,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请您负责诉讼费用。有了您这句话,我就立刻撤回这帖子,如何?”,牛二逻辑,收起来好。
返回顶端
我那是写给明心先生的,这当然是公众论坛,我不过是个人对个人的建议,请问有何霸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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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659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09
(144 reads)
老芦,你已经在讨论法律问题,那自然要以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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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
- (286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51
(142 reads)
行了,那我自动停火,从此再不在此坛对法轮功口出不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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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1223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2:39
(144 reads)
我又略作修改,如果老鲁在前四名内看过,请再度点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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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0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17
(84 reads)
网站只是提供讨论平台,不为网友文章内容负责,这个应该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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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2m
- (26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17
(134 reads)
我个人觉得还是加在顶部用醒目文字作法律上的disclaim比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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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0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22
(97 reads)
OK,那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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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0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18
(97 reads)
其实那也是只管君子不管小人,能否有效天知道,君不见余大郎受人攻击,立即就迁怒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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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13 Byte) 2005-3-02 周三, 上午1:28
(10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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