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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已与狼协通电话,请他来现场视察。我要求版主出头解释他的释法用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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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已与狼协通电话,请他来现场视察。我要求版主出头解释他的释法用法标准   
所跟贴 嘿嘿,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吃政治饭的,有什么自作孽不可活,你还是为自己操下心八, -- 芦笛 - (364 Byte) 2005-2-27 周日, 下午2:41 (153 reads)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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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老二说造谣是“揭隐私”。石磊都改称为小说的,芦笛却干脆说余“害怕那个电话记录” (137 reads)      时间: 2005-2-27 周日, 下午3:01


大家看看,这象不象黄面佛这种用笔杀人的刀笔吏?
这已不是有耻无耻的问题了。请芦笛说说看,是如何
做到窃听美国ATT电话并对中美越洋电话加以记录的好么
--以便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有用啊。

莫删贴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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