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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下“泄露国家机密罪”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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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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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犯下“泄露国家机密罪”的前前后后
所跟贴
我犯下“泄露国家机密罪”的前前后后
--
Anonymous
- (1178 Byte) 2005-1-04 周二, 上午2:57
(1065 reads)
英子
[
博客
]
[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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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云儿
(371 reads)
时间:
2005-1-04 周二, 上午5:0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觉得这里有这么几个问题,
1,作为公民,你可以去接受别人的请求,去调查事件,但假设这个时候我也同时接受了另一批人的请求去调查同一个的事件。
关键是我们所调查出来的结果是否就一定代表了真相?是否就一定可以还原出事件的原始?是否就一定可以排除因为你我可能的私心,对事件给出了不同结论的可能?
《人民日报》觉得不宜公开发表,是否有他们觉得我们的调查有不尽可信的成分所在?所以把它登在了不公开发行的《内部参考》上,仅作参考之用。
2,这个时候,经国家保密局鉴定,这两篇调查报告定级为国家秘密,在还原事件真相前,只能在一部分人之间传阅。
那么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根据不同的心态,把这两篇不同的调查报告分别流传到了境外,被具有不同目的的人分别利用。
那这就属于泄密了!因为它违反了。《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国家造成了可能的不利后果。
云儿你应该知道,我们现在的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就是现行的国家法律,当法律明确规定不行的时候,就得依法办事。哪怕它是恶法,我曾经对我国的土地法有关征地的条款发表了极为不同的看法,但在国家没有修法前,我们不能说它违法。
其实呼吁我们国家修改现行的一些法律,才是我们普通公民行使的正道,国家不修法,那法院的判决哪怕依的是恶法,但也是合法的!
不过,我们国家多一些象你这样的热心人士,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问题,那才是中国之幸!!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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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在理。
--
邋遢道士
- (162 Byte) 2005-1-04 周二, 上午6:35
(260 reads)
司法独立? Are u from Mars?
--
Boca
- (0 Byte) 2005-1-04 周二, 上午6:38
(203 reads)
No, sorry.
--
邋遢道士
- (28 Byte) 2005-1-04 周二, 上午7:22
(20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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