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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狼协关于“临时法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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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致狼协关于“临时法官”事。
所跟贴
答
--
狼协
- (158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7:03
(203 reads)
消极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经验值: 14803
标题:
老大,关于本谈制度的一点疑问?
(187 reads)
时间:
2004-11-14 周日, 上午8:33
作者:
消极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下是有关法院事务的论坛规则:
网友对于版主执法有意见的,请通过版主信箱或直接贴众议院投诉。严重分歧可提请海川大法官召开海川虚拟法庭。大法官按《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规则》所规定之程序,在网友中随机抽取陪审团,庭辩及投票表决。陪审团的判决对版主执法具有最终裁决权。
为避免不必要地耗费网友时间精力,网友版主的非严重分歧可裁小额法庭。本坛小额法庭,由法官一人及法官在文集作者中随机筛选2-4人组成仲裁委员会,对网友的投诉进行仲裁。
有两点疑问:
1。陪审团和仲裁委员会看来没有太大的区别,我理解的区别只是在于规模,这样小额法庭的运行成本势必很高;也有韦小额法庭的初衷。
2。您上面与子敬的对话中说道:“法官只维持法庭秩序,并且在罪名成立后根据法律量刑。”俺认为以后产生法官是否应该由斑竹中产生,因为他们对规则是最了解的,一旦作法官以后脱离具体谈务,同样可以保证独立性。原因是,对规则都不熟悉的人是不可能很好维持秩序的。
另外,请考虑类似美国法律中gag order一类的规则,我不是指封杀网友,而是有些话题在特定时段,确实是越说越黑,最后是乌烟瘴气,从秩序的角度出发,对某些话题是应该有一定限制。
请老大三思,谢谢。
作者:
消极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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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狼协
- (297 Byte) 2004-11-14 周日, 上午9:54
(18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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