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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和芦笛网友即刻隔离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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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和不正常的标准就是违不违规,不是任何别的东西 -- 随便 - (319 Byte) 2004-7-04 周日, 下午5:23 (66 reads) |
2u2m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8074
经验值: 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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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u2m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和你隔离对象的讨论,只是没有必删的违规贴而已,但是是对对方的人身攻击无疑,是酌删贴的违规范围,如果是在众议院,我可能会置之不理,但在政坛反复出现,对不起,斑竹介入,完全合理合法合版规。
如果如你定义的违规现象(既动物词汇性词汇的必删词)重复出现,那你和你隔离对象面临的不仅仅是隔离,而是封名。
你所谓的私人立法置于版规之上,其实就是版规中的酌情部分,你认为只要斑竹酌情处理不合你随便的意,你就可以指责为私立坛规,岂不知这里面坛规就是要求斑竹用自己的意识作出判断,酌情处理,完全合乎坛规。这样的坛规,给予斑竹一定的自行权力,是否有弊端,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斑竹也没有改变版规的权限,你可以向董事会反映,也可用陪审团来辖制斑竹的酌情处理。但因酌情处理而指责斑竹私立坛规,完全是无稽之谈。咱们的分歧,是对“正常讨论”的理解不同,仅此而已。
作者:2u2m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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