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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白尼革命”(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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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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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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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四、近现代史上中国发生的“逆转型”
这段文字本来是想写在《辛亥国难百周年祭》的系列文章中的。今年是辛亥“百年大庆”,我本来不想写什么文字,是以朋友代胡佛研究所来约稿,都被我婉言谢绝了。后来BBC中文网编辑约我写篇一千字的短文,我觉得那不过是一挥而就的事,便同意了。殊不料该文刊出后,受到“民族英雄”与“民主英雄”两大阵营的猛烈炮轰,反倒激起了我的逆反心理,因此动念写出该系列,拟在网上免费推出(真是上不得台盘,人家给钱我不写,挨了骂后反倒愿白写了)。原准备赶在“双十节”前推出,只是我再没有当年的精力、体力与脑力了,至今未能写出一个字。再过几天我就要去度假了,很明显再无可能按原计划及时推出,只好在此文中草草说一下吧,好在并非离题万里。
我在旧作中反复强调指出,所谓“现代化”,就是“西化”,离开西方模式更无“现代”模式,所谓“现代化”这种说法不过是落后民族为了安慰自己发明出来的自欺欺人之谈。如果说孙白痴中山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真的存在,那“潮流”也就是“全世界欧化”(更准确地说是英美化)。
读过《文明真空》的读者应能明白,这“潮流”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相较地球上其他文明而言,以英美文明为核心的西方文明在功利上更强大,美学上更优秀,因而势必扫荡其他文明,改变地球村中其他部落的住户的生活方式。
前已指出,在长达两千年的时段里,中国传统生活方式一直是本民族的最适生活方式,然而在近现代却难以为继。这完全是因为鬼子“主权在民”的说道对民众具有无可抵御的感召力,因而在道义上获得了无坚不摧的侵略性,不但令昔日至高无上的帝王权威刹那间蒸发得无影无踪,也使得维系传统社会的“天理大义”变得一钱不值,让专制“理论家”们永失“话语霸权”。 过去“乾纲独断”乃是对雄才大略的英主的颂词,如今却没有哪个独裁者敢承认自己是独裁者。就连中国历史上最藐视民意的独夫毛泽东,也不能不在“独裁”前面加上个“人民民主”的定语,足见西洋话语威力之大。
如今我党抵御这“世界潮流”的最后一招,也就只有“文化民族主义”了,其实也就是所谓“后现代自由主义者”的“文化平等”那一套。他们偷换概念,把西洋先进价值观的软性入侵,说成是类似18、19世纪英法帝国主义攻城掠地的武装侵略,在愚民的虚荣心上狠下功夫,以激起同仇敌忾之心。客观说来,这套障眼法是否有效,倒是对个体智力的最佳测定方式。XX网友(为避免被老恶霸再度封名,只好在该同志脸上打叉叉了)与智力难民营的蠢妪李江琳就最好这一口,证明了该检验之准确性——如所周知,他们最显著的网络存在特点,便是头壳里什么都没有,但见一团乱麻。
“文化民族主义”得以售其奸,使得“帝国主义话语侵略”无法奏效,为中国以及其他烂污国家的前景增添了难以预知的变数,使得这些国家处于持续动荡中,靠的全是烂污国家的隐性文明的顽强生存力与抵抗力。先进文明可以轻易扫荡这些国家的显性文明,却无法使愚民迅速摆脱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与反应定式。不仅如此,当这些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显性文明被摧毁后,烂污隐性文明反倒大规模地翻了上来,成了主流话语,哺育出一种兼具东西方之恶、却毫无各自的善的恶性怪胎。借用敬爱的林副的话:“我们党几十年来的历史,就是这么一个历史。”
在不同程度上,这历史为所有烂污野蛮国家共享。我在《野蛮的俄罗斯》中指出:
“(发生在俄国的)外来先进文明与本土生活方式的冲突……表现出了与其他后进国家尤其是中国的许多相似性,其持续的社会动乱乃是‘西化不遂’引出来的:先知先觉们察觉到了本土生活方式的野蛮与原始,试图从西方引入先进的生活方式来取代它,而这努力引来了旧有的落后野蛮传统的强烈抵抗。俄国表现出来的这种‘西化引起的持续社会痉挛’,在落后国家似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只有日本是独一无二的例外。迟至今日,俄国和中国都还处在这种痉挛之中,似乎还看不到它的终结。”
中国的特点,只在于国人特别愚昧,专干南辕北辙的事。本来,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该看出:中国人在近现代的任务,就是按西方模式改建国家,完成对外对内两个社会转型:对外是将country改造为nation,亦即将古老的“天朝”改造为西式民族国家,以抵御列强侵略,挫败日俄两大烂污帝国主义的领土野心,对内则是将官僚社会改造为西式阶级社会,走上资本主义的康庄大道,迅速实现“自强”。
经过60年的蠢动后,晚清总算走上了这条正道,却被以龟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乱党腰斩了。龟孙的名言是“以革命止瓜分”,亦即以制造内乱的手段去抵御外侮,或曰“攘外必先乱内”,他也果然达到了目的。本来晚清一度短暂“撅起”,在西藏和蒙古的“改土归流”新政都取得了极大成功,虽然引起了大英与老毛子恐慌,但两家都找不到干涉借口,只能坐视一个具有初步国防能力与现代主权的民族国家成型。不料武昌城头一声炮响,中国轰然自爆,外蒙与西藏立即脱离出去,新疆与东北也一度几乎不保,瓜分从隐忧剧变为现实,“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完成了八国联军连想都不敢想的伟业。对内,革命制造出了一个更强大的权力集团,却推倒了唯一可以遏制它的皇帝。孙白痴还专提不开的那把壶,特地提出“节制资本”的方针,“要搞社会主义,不要搞资本主义”,国民政府因而获得了北洋政府根本不敢梦想的操控国民经济的权力,极大地强化了中国固有的官僚社会特色。
“解放”后就更不用说了。不管龟孙怎样浑,国民政府对外毕竟继承了晚清以及民初政府的民族主义外交思想,对内也没有以暴力废除私有制,以“国家”消灭“社会”,由政府强抢霸占全部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彻底剥夺公民的一切权利。毛泽东却以土杂版的“国际主义”取代西式民族主义,发扬“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的天朝传统,裂土封疆,对一切邻国跪送领土、资源与金钱,对内则不但彻底消灭了资本主义萌芽,更消灭了一切阶级,使得所有百姓都变成官僚集团的奴隶,造出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官僚社会的珠穆朗玛峰。
这里再解释一下“官僚社会”的意思:所谓官僚社会,乃是一种特殊的等级社会。我已在旧作中解释过“阶级社会”与“等级社会”区别,所谓“阶级”(social class),按西方政治学的一般理解,是根据财富、地位与权力的拥有量来划分的社会集团,通常分为上、中、下三个阶级(upper class, middle class and lower class)。马克思则结合了生产方式与生产资料所有权两个标准来划分阶级。在共党实际操作中,阶级的划分其实按职业、财富占有量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综合标准进行。
从西方通用的阶级划分标准就能看出来,阶级社会不可能是平等社会,不同阶级占有的财富、地位与权力份额都不同。但在健康的阶级社会中,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该享有同等权利。社会严格实行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严禁上层阶级动用权力去侵犯或压制弱势集团的权利,剥夺他们的发展机会。民主社会特别讲究的权力制约,主要就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官府权力,防止后者侵犯前者,从而造出权利不平等的社会病态。这设计是对事实上的不平等的有力补救措施——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确保了财富、地位、权力的不均等处于一种流动状态,避免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被固定下来,使得每个人在理论上都有跻身社会上层的可能。在我看来,因为人性的不完美,人类可实现的社会公平也就只能是这个样子了。要做到各阶级的财富、地位与权力都均等是毫无可能的。
等级社会则完全不同,它是靠全部或部份地剥夺一部份社会成员的权利形成的。所谓社会等级,就是具有不同权利的社会集团。在这种社会中,社会财富、地位、权力等等全按等级严格分配。这种权利上的不平等基本是固定不变的。毛时代过来的大陆人都该明白这个意思:中国的城乡居民就分别处于不同的等级。城市居民有权在城市里居住,享有城市提供的一切物质文化生活便利,而农村居民天生就是下等人,除了极少数幸运儿可以靠参军(还必须提干)或上大学逃出地狱外,世世代代只有向黄土地奋勇刨食的权利,绝无移居城市、享受定量粮供应的基本权利。将这种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空前不平等的烂制度,看成是实现了平等的天堂,只说明中国愚民之蠢,远远超出了诗人最狂野的想象。
官僚社会则是等级社会中比较烂污的一种。它的特点是,社会由一个把持了巨大权力的官僚集团统治,该集团不但能利用权力去聚敛财富(所谓“剥削”),而且能用它去“合法伤害”下一个等级的人(所谓“压迫”)。无论是平民对官府,还是官僚集团内部下一级对上一级,都对这种自上而下进行的压迫与剥削毫无自卫权利,只能俯首帖耳听任宰割,许多时候连身家性命能否保全都是问题。
传统中国社会就是这种烂污社会。正因为此,传统文化中才会留下那么多教人如何远祸全身、明哲保身的格言警句。直至今天,中国家长的首要职责,还是向子女传授可以是生死攸关的 “社会经验”。这些宝贵经验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千万不要得罪上级!”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献媚,就贿赂,就干裙带主义。
稍知西方社会发展史的人都该看出来,这种官僚社会与西方的阶级社会完全是两回事,用马克思那套阶级理论去分析更是把牛逼扯到马胯上。所谓“地主阶级”根本也就不是什么“统治阶级”。如果没有功名,不跻身官僚集团,他们反而是官府的主要敲诈对象——连白痴都该知道,杨白劳家里是抢不到白花花的银子的,只怕连上坟的钱纸都找不到一张,而喜儿因为从小吃糠咽菜,发育不良,呆头呆脑,面有菜色,又就被强体力劳动毁了身材,即使卖进黄府去,也只能做傻大姐一类的粗使丫头,连小红的位置都爬不到,绝无可能引动黄世仁的春心。因此,和珅贪污的那许多银两,只可能来自“富而不贵”的土老儿。商人与“地主阶级”才是被官府压迫剥削宰割的肥羊。余生也早,只听老前辈说过官府(即辛亥制造出来的革命军阀)如何敲诈富人,从未听说过地主有什么本事去穷骨头里榨油,遑论去欺凌毛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讴歌的哥老会“革命先锋”。
因此,客观说来,那种社会只有两大等级:官僚集团(含乡宦、有功名的乡绅[举人、捐贡等]、胥吏等)与平民。所谓“阶级”用梁漱溟的“职业分途”说似更贴近真实。毛泽东自己就曾在大革命时期承认: “一般地说中国社会分化还没有达到能够进行这种斗争(芦按:指开展农村阶级斗争)的程度。” (注)这话说得相当客观,只是不够全面:所谓“没有足够分化”,指的只是平民等级内部的地位与财富差别不是很大,但官僚集团与平民之间的差别则极度悬殊。后世所谓“阶级斗争”,说的其实是官僚集团与平民两大等级之间的斗争。其与西方“阶级斗争”的区别,在于平民从来不知道为整个等级争权利,大部份良民只知逆来顺受,小部份游民则盼望“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仿效官府结成体系外的暴力敲诈集团。
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引入,从晚清开始,中国毕竟出现向西式阶级社会转化的趋势。尽管辛亥革命与国民革命制造出了更强大的新官僚集团,社会上毕竟还是出现了许多传统社会没有的阶级:资产阶级、自由职业者、白领阶级与蓝领阶级,等等。因此,虽然走了一段弯路,假以足够时日,各阶级的蓬勃发展终将压倒官僚集团,完成社会的西式转型。
这个趋势却被毛共腰斩了。毛泽东不但制造出了一个官僚集团的珠穆朗玛峰,更造出了一个毫无阶级区别、只有等级不同的新社会。它由三大等级组成;党官僚集团、平民与非人类的“阶级敌人”。全体平民,无论职业如何,都沦为奴隶,哪怕是按马克思的阶级划分理论来看也是这样:举国无一人拥有生产资料,就连不用于营利的私产都被剥夺罄尽,全民彻底失去了独立谋生手段,只能“一生交给党安排”,悉数化为必须由党饲养的会说话的工具,说的还只能是党的话,否则立即跌入享受非人类待遇的地狱。
这种“平等”社会最突出的特点,是在铲除了阶级分化造成的贫富区别的同时,实行了极限程度的权利的不平等。毛共不但彻底剥夺了公民的政治与经济权利,就连人民祖祖辈辈从未丧失过的迁徙居住权利都要剥夺。残存的公民权利则严格按等级分配,知情权就是如此,党要你知道什么,你就只能知道什么,不到那个等级,你就连国际国内时事都不得与闻。党创造出来的无比严苛繁复的社会等级,不但在中国历史上从无先例,有的甚至在苏联东欧国家也见所未见:不但“人民内部”分为城乡两大等级,两大等级内部又有极为复杂的等级划分(例如光是中农就被分为上中下三级),就连“阶级敌人”都要细分为七类,以便党按其级别确定暴力迫害的烈度!
此乃人类的堕落极限,再也无法想象有哪种社会比它更黑暗,更反动,更野蛮了。中国人把自己折腾到这种猪狗不如的地步,难道全是老毛子犯的罪?难道为国共两党以及今日的“民运”人士共同供奉的卖国父龟孙中山可以辞其咎?难道不是中国人民在志士们的领导下,七斗八斗斗出来的,而是反革命奴才们跪求恩赐求来的?毛泽东在世时,方励之和他老婆在干什么?为何不挺身而出,号召诸位好汉拍案而起,去七斗八斗,把那历史上最黑暗、最血腥、最残暴、最野蛮、最反动的制度斗倒,却要等老邓恩赐了一点权利后才突然勇敢起来涅?请问诸位89年的斗争又斗出了什么胜利果实?六四以后,《人民被日报•海外版》读来恍如文革出版物。诸位那时在干什么啊?为何不留在国内坚持苦斗,却要在脚上捆上神行太保戴宗的甲马,去丹田里提一口气,长安街上的硝烟未散就跑到了洛杉矶?如果老邓不去作南巡讲话,将经济权利进一步恩赐给百姓,那么今日中国岂不是还得在陈云的“鸟笼”里折腾,人民又怎么可能享受今日之“免于匮乏的自由”?莫非老邓那个力挽狂澜之举,也是诸位七斗八斗斗出来的?
注解:《鲍罗廷的札记和通报(摘录)》,不早于1924年2月1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470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1-9-24 周六, 下午8:24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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