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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曹长青:贺家夫妇的说辞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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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曹长青:贺家夫妇的说辞可信吗?   
所跟贴 恕我多嘴,您作的是功利判断,不是靠谱的法律评论。 -- woodpig - (400 Byte) 2010-2-27 周六, 上午8:34 (305 reads)
区区不才






加入时间: 2006/06/20
文章: 779

经验值: 1929


文章标题: 阁下太客气!我不是法律工作者,确实无法进行靠谱的法律评论。 (154 reads)      时间: 2010-2-27 周六, 上午11:54

作者:区区不才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说点大白话:

不才认为法律的根本是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贺梅一案的当事人是三方:贝克家、贺家和贺梅。在包括不才在内的很多人看来,贺梅的利益应该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官进行判决是第一优先考虑的因素。

根据不才的印象,当时法官也是这么表述的。当时在网上有大量关于此案的报道,我当然是看的中文的,英文的没看过。法官表述,判决的第一依据是如何对贺梅有利,其次才考虑对贝克家和贺家的影响。

如果“棋迷”网友的“贺梅受罪跟法官何干”的说法成立的话,那我可能被网上的中文文章误导了。看起来法官的判决根本不必考虑贺梅的感受,应该把她当作一本书,贺绍强委托贝克家保管,因为没有约定还期,所以贝克企图霸占。根据“Woodpig”等网友的rule of the law,是贺家的就必须还给贺家,所以法官做出了正确的判决,对不对啊?

作者:区区不才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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