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个角色不是在扮演全知全能的神明,司法系统的运作也无法做到完全没有道义功利上的缺憾。
北京棋迷也提到过,贺梅案不是父母之间争夺抚养权,所以法官判决的出发点没有只为保障贺梅利益那么简单。
即使贺家打爱国牌争取舆论支持令人不齿,但爱国牌在法庭上有什么说服力?贺家的律师的辩护工作做的很不错,牢牢把握住当初暂时转让监护权协议的有效性(注意地方法院,中级法院,最高法院的争辩点一直未改)。贝克家的律师的策略却很愚蠢,搞妨碍贺梅亲生父母探视的小动作还被人抓住把柄,又没本事向法官证明贺强是人渣,disqualify贺家的监护资格。即使法官有心偏向“好父母”贝克,法官能在没有legal grounds的情况判决说,我认为贺强是个烂人,不管其中程序有何失误,贺梅该归贝克?sorry,it doesn't work that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