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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曹长青:贺家夫妇的说辞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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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曹长青:贺家夫妇的说辞可信吗?   
所跟贴 贺梅的利益就是The No.1 rule of law in this case. 此致; -- 区区不才 - (8 Byte) 2010-2-27 周六, 上午3:03 (192 reads)
woodpig






加入时间: 2008/01/02
文章: 463

经验值: 16418


文章标题: 恕我多嘴,您作的是功利判断,不是靠谱的法律评论。 (304 reads)      时间: 2010-2-27 周六, 上午8:34

作者:woodpig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官这个角色不是在扮演全知全能的神明,司法系统的运作也无法做到完全没有道义功利上的缺憾。
北京棋迷也提到过,贺梅案不是父母之间争夺抚养权,所以法官判决的出发点没有只为保障贺梅利益那么简单。
即使贺家打爱国牌争取舆论支持令人不齿,但爱国牌在法庭上有什么说服力?贺家的律师的辩护工作做的很不错,牢牢把握住当初暂时转让监护权协议的有效性(注意地方法院,中级法院,最高法院的争辩点一直未改)。贝克家的律师的策略却很愚蠢,搞妨碍贺梅亲生父母探视的小动作还被人抓住把柄,又没本事向法官证明贺强是人渣,disqualify贺家的监护资格。即使法官有心偏向“好父母”贝克,法官能在没有legal grounds的情况判决说,我认为贺强是个烂人,不管其中程序有何失误,贺梅该归贝克?sorry,it doesn't work that way。

唐网等人已经从法律角度说得很仔细了,我也不好意思再重复废话。

作者:woodpig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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