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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秩序并不剥夺权利”与老金先生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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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7/15 文章: 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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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即兴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金先生在试答河边先生一文的第三点说:『每一个人都有接受教育、参选总统、购置土地、自由迁徙……的权利,但并不一定就能够做到,譬如,如果没有足够的银子。银子限定了选择的自由,但权利仍在。只要你挣得了足够的银子,你就可以接受教育、参选总统、购置土地、自由迁徙等等。极权状态则是:即使你有了足够的银子,也不能接受教育(如地主子女),不能参选总统(如无选举权的所有庶民),不能购置土地(如面临拆迁的住户),不能自由迁徙(如城市户口等)。因此,历史上所有类似“吃大户”的平等都是有问题的。孔子没有这样的思想。孔子注意维护秩序。秩序不可或缺。但秩序并不剥夺人的权利。譬如,孔子主张贤人政治,但在孔子那里,所有的人,无论贫贱富贵,都有成长为贤人的可能性。“有教无类”就体现了这样的思想。按陈寅恪意见,理解古人,需要保有同情理解,对经典理念,需要抽象理解。譬如,“秩序”,抽象出来,就是正价值。我书中关于这类意见说了很多,此处借着“有教无类”又来说话而已。这个“有教无类”确实从一个具体的践履模型映射了孔子更抽象的政治理念。结合孔子说冉子“可使南面”说,种种“禅让”说,就可以体会到,孔子对权利的平等是有感觉的。』
读了老金先生的这段文字,据我的理解是『每一个……不能自由迁徒(如城市户口等)。』这是对客观状态的描述,基本符合实情。紧接着一句『因此,历史上所有类似“吃大户”的平等都是有问题的。』我想一定是老金先生自己对前述现象的判断吧。那么『孔子没有这样的思想』当是指出孔子与老金的判断不同。那么孔子如何认识呢?老金说孔子认为,『秩序不可或缺。但秩序并不剥夺人的权利』。如果我的理解符合老金文意的话。为了更精确地认识老金的观点我有两个问题:
一,老金认为历史上所有类似“吃大户“的平等都有问题的。是指怎样的问题,是不正义,不符合孔子的“仁德”,不符合公道?还是只是不够完善,有些缺陷或不足?这“问题”可大可小,在此不宜模糊。因为,这关系到孔子所缺少的思想是否无关紧要。
二,老金认为『孔子注意维护秩序』对此我没有异义,但是,说孔子认为『秩序并不剥夺人的权利』并以每个人都有成为贤人的可能性作为论据,便有可商榷之
处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成长为贤人的可能性,与每个人都有成为贤人的权利是不同的概念。前者作为可能性,人人的确都有成为贤人的机会。这机会变成事实,必须由客观条件与主观要求共同保证。所以,即使某人主观上有成为贤人的要求,但客观条件不具备,也就成不了贤人。因此,即使事实上没有一个人成为贤人,仍旧不能否定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但是,如果说人人有成为贤人的权利,那么,任何人只要主观上有成为贤人的要求,那么就因有这样的权利,就必定能是个贤人了。这在孔子所处的时代便明显地不符合实际了。所以,我以为老金用这样的例子来证明秩序并不剥夺权利是不妥当的。再说,我们也未能从“有教无类”看到与“秩序不剥夺权利”的相关性。能隐约看到的还是金钱与权利的关系,即我孔子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拿钱来,我就给你听我课的权利。这正是由权利维护一种教育秩序的实例,或者说一种教育秩序维护了有钱人的上学权利,而限制了没钱人上学权利的实例。事实上,世界上不会存在不剥夺人们任何权利的秩序。
我以为,陈寅恪“理解古人,需要保有同情理解”的意思是不要以今人的要求去苛求古人。所以,我们只能说孔子当时感觉到了贵族与平民之间以金钱为基础,应该有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因此值得赞扬。但决不宜由此归结为,他认识到 “秩序并不剥夺人的权利” ,这样一个永远不可能存在的事实,而加以褒奖。
总之,在春秋时期,孔子鼓吹一种不同于贵族的,平民平等观有值得今人尊敬之处,但由此抽象出不切实际的结论就过犹不及了。
本文是仅读了老金先生给试答河边先生的文章后的一些意见。还未拜读老金先生的原著,故如有断章取义的误解,还望老金先生海量。
作者:即兴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即兴于2008-9-26 周五, 下午11:03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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