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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明先生既然承认造谣芦笛抄袭,那么我不得不收回因为相信他的人格而说的话。他是个loser和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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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先生既然承认造谣芦笛抄袭,那么我不得不收回因为相信他的人格而说的话。他是个loser和lier。   
所跟贴 大明先生既然承认造谣芦笛抄袭,那么我不得不收回因为相信他的人格而说的话。他是个loser和lier。 -- 和尚 - (78 Byte) 2008-8-29 周五, 上午11:39 (532 reads)
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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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8/07/26
文章: 57

经验值: 2420


文章标题: 我并不想回复您的帖子。但我必须澄清,以免您信口开河:我从来没有“承认造谣芦笛抄袭”。芦笛抄袭是客观事实,我只不过把此一客 (153 reads)      时间: 2008-8-29 周五, 下午12:11

作者:大明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观事实叙说一下而已。
说芦笛抄袭的,不是我一个人,我也不是最早说出这一事实的。
我楼下的《和尚自己看》的帖子写得明明白白的,你根据什么就敢“既然”。你把我没有表达的意思强加于我,这才近于造谣。
至于我引用的您的话,那可不是您受了我的“误导”才写的。那是你自己的独立表达。您现在为了栽赃我,竟连你少有的这点见识都要自己抹杀,我真是为你感到悲哀。

您指出芦笛抄袭的时间:
芦笛最不道德的,也是他的文章可读的原因就是照搬他人发布的学术观点及其论证。 (8 reads) 发帖人:和尚 时间: 2008-7-20 周日, 上午11:24

我最早指出芦笛抄袭的时间:
自己招供了你长期偷袭剽窃赛昆的文字?无耻东西,没见过你这么下流的烂仔! (39 reads) 时间: 2008-7-26 周六, 下午6:43

你自己看看日期吧,和尚,你昏到什么程度了。对你其他废话,我没有再加答复的必要。

作者:大明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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