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大明先生既然承认造谣芦笛抄袭,那么我不得不收回因为相信他的人格而说的话。他是个loser和lier。 |
 |
所跟贴 |
我并不想回复您的帖子。但我必须澄清,以免您信口开河:我从来没有“承认造谣芦笛抄袭”。芦笛抄袭是客观事实,我只不过把此一客 -- 大明 - (410 Byte) 2008-8-29 周五, 下午12:11 (154 reads) |
和尚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7/07/15 文章: 374
经验值: 14321
|
|
|
作者:和尚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我那句话是不过重复了您的马甲(XX若谷)的话,要我指出”不锈钢板砖“已经点明的事实吗?其次,我的话可不是指证抄袭,批评和诽谤是不同的。您捏造出抄袭的对象和内容,而照搬观点和论证虽然不算原创,但是不是抄袭,否则数学等专业书都不要出了。不道德的照搬也不是抄袭。
大明您自己跑到芦笛的帖子后面把”揭发抄袭“的”功劳“揽下来,生怕别人不如您能干。
请尽快拿出所谓芦笛抄袭证据,否则就是诽谤。大明您真的不懂道理吗?那你正好是个loser&lier。
芦笛的指证:
-----------------------
此帖贴出后,某位网人立即愤怒指出我自己招供长期剽窃大作:
标题: 自己招供了你长期偷袭剽窃赛昆的文字?无耻东西,没见过你这么下流的烂仔! (34 reads) 时间: 26 7 2008 10:43
作者:大明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com
在别的论坛,早就发现你剽窃赛昆的帖子。被你剽窃的又何止一个赛昆。
你不就是靠着这种抄袭剽窃来欺骗一些读书不多的无知青年吗?稍微知道你点来路的读书人,那个对你这无耻的流氓骗子不深恶痛绝?
只要是心底正直的,纵使短期被你欺骗,也很快会看出你这龌龊流氓的真相。只有“路过”“河边”“键盘”“油秃”之类的天生人妖,会和你同恶相济。
我从来不愿恶语伤人,但这个“芦笛”太无耻了。我上来看了两眼,恶心的不行。绅士虽然不愿与这种流氓见识,但这自称“芦笛”的龌龊流氓缠着人家绅士不放,非把人家的白衬衫弄成它的裤衩子的颜色不可。太无耻了!绅士不去招惹流氓,但你也别以为你这种流氓可以流着黏涎过来疯咬,因为绅士手里有一根文明棍,专门对付你芦笛和你那少数几个同类这种人渣的!
作者:和尚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