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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临时约法》:孙文扔下的“捆仙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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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临时约法》:孙文扔下的“捆仙索”(一)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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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临时约法》:孙文扔下的“捆仙索”(一) (1224 reads)      时间: 2008-7-15 周二, 下午12:44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临时约法》:孙文扔下的“捆仙索”(一)


芦笛


《临时约法》乃是中华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如略去晚清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不计,则是中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两者的区别,是《十九条》可以运转,而《临时约法》根本不能工作。它的设计目的,似乎就是为了制造一个无法运转的政府,因此成了民初政治危机的渊薮。民初宪政最终垮台,此法功不可没。遗憾的是史学界似乎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问题。


一、《临时约法》的致命缺陷


孙黄辈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时,制定了一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该大纲粗陋之至,于中华民国的领土、主权和人民等根本问题无一字提及,只是从美国宪法中极粗陋草率地拷贝了临时政府的组织原则和权限。它规定实行美国式总统制,临时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脑,率各部部长施政。

但后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作总统,孙文怕老袁变成拿破仑第一,帝制自为,便匆忙弄了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出来,把原来的总统制改成法国第三共和式内阁制,设置了若干“刹车”去“防范未然”。

该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出,但不对国会负责。对国会负责的是内阁总理和部长们(通称国务员)。但该法对总统的责任和权力与总理的责任和权力毫无清晰界定,甚至连“总统有权组阁”的明确规定都没有,立法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如何死死捆住总统与内阁(国务院)。

临时大总统的权力在以下几方面受参议院控制:

1)制定官制、官规,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2)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3)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4)宣告大赦须经参议院之同意。
5)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这里涉及到政府日常运行的最重要的限制,是总统组阁和任命外交使节必须经参议院批准。这其实是从美国宪法上抄下来的。但美国宪法虽有此类规定,早就成了徒具形式的具文,正如英国国王虽在理论上有权否决议会提出的法案,但百多年来就没哪个国王使用过那权力。在成熟的民主国家,所谓反对派乃是“忠诚的反对派”,以大局为重。除非确有重大原因,国会不会轻易否决总统的提名,国王也不敢随便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他们在这些事上作“橡皮图章” 已经成了所谓“习惯法”。但若在中国,东施效颦只会适得其反。

除了被参议院控制外,临时大总统的权力还受内阁(国务院)限制,那就是“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正如后来的实践表明的那样,这规定为总统和阁员制造了无穷的扯皮机会。

内阁则在以下几方面受参议院的控制:

1)组成必须由参议院批准。
2)必须到参议院答复质问。
3)参议院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三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此外,内阁也受总统控制,那就是上文已经提到的“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的规定。行政命令都以总统名义发布。如果总统拒绝盖印,则总理就无法施政。

由此可见,总统和内阁不但互相受制,而且两者都受国会控制,唯独国会不受任何控制,成了“超级国会”,但它本身又没有行政权力。倘若此种超级国会发大愿心,立志与总统或内阁过不去,则国家立即瘫痪,连个政府都没有。这种背时约法居然会有人想出来,令人不能不佩服孙文破坏捣乱的天才——他在抄袭法国内阁制时,有意去除了总统有权解散国会这一条。

法国第三共和实行的内阁制,根本就是个无法稳定运作的背时制度,以内阁之短命享誉全球。据统计,自1875年间至1940年这65年间,内阁改组共103次,平均寿命不到8个月。这制度弊病在国家处于危机状态时最致命。当30年代纳粹崛起,撕毁凡尔赛和约,派兵进入莱茵非武装区时,法国竟然连个内阁都没有,只能坐视恶邻为所欲为。战后的第四共和虽作了改革,但内阁变得甚至更短命:自1946年至1958年的12年间,内阁改组竟高达26次,平均寿命不到半年,还几乎因阿尔及利亚独立引起内战。直到戴高乐上去,推出“戴高乐宪法”来,把所谓的“半内阁制”变成了权力比美国总统还大的“超级总统制”(美国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也不能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下行使非常权力),这才算天下太平。

第三共和内阁制之所以毛病百出,主要原因我已经在介绍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旧作中讲过了,就是议会中小党林立,始终无法形成英美两大政党的局面。而内阁制的内阁因为要对议会负责,就必须由议会的多数党组成。若国会没有多数党,靠几个政见不同的小党组成联合内阁,当然不可能持久。而且,内阁同时对上议院和下议院负责,只要任何一个议院提出不信任案,则内阁马上倒台。总统虽可解散下议院,但必须获得上院同意。若两院联合反对,则总统就无法解散国会,只能听任内阁垮台。

这问题在英式内阁根本就不存在。英国早就发育出了完善的两党政治。内阁犹如下院(上院基本是个政协花瓶)的董事会,谁控制了下院,谁就当首相组阁。阁员由首相任命,也由他炒鱿鱼,虽然名义上需要国王批准,但国王不过是盖章机。因此,内阁施政权力毫无窒碍。唯一可能出现的政治危机,是内阁的政策得不到下院支持。但此时他可以解散下院,举行大选,再根据大选结果,或是由内阁总辞,或是在新建的下院中获得多数,原来的政治危机也就化解了。

由此可见,内阁制要能工作,不但必须有成熟的两党政治作运行基础,而且必须有打破国会与内阁僵持、解决政治危机的手段,那就是国会有权通过不信任案,请内阁总辞,而首相或总统则有权解散国会,请国民以大选来裁决双方谁是谁非。

明乎此,则不难看出孙中山不但拷贝了个背时制度,而且还故意忽略了打破总统和国会的僵局的重要设计。要它能工作,前提是要么国会议员全都是顾全大局、相忍为国的圣贤,要么是国家元首彻底控制了国会以及行政首脑。否则就是让老马去拉一辆刹死了的破车。

第一个前提根本就不存在。此前中国毫无民主实践,国会议员多是沐猴而冠,其最大的乐趣,就是杯葛政府,搞得政府什么都干不成,甚至使得民国陷入无政府状态,逼得老袁使出枪杆子来改法,非法解散了国会,这才使得中央政府有了点起码施政权威。老袁尝到硬来的甜头后,便越演越烈,最后干脆帝制自为,证明了孙大炮的担心果然是“先知先觉”。此后段祺瑞又给套上了那不会转的破车,同样逼得他只能使出类似的辣手来,试图控制议会甚至总统。最后便是法统荡然无存,再度证明了老孙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部曲是“先知先觉”之论。

这情景梁启超早就预见到了。此公乃是清末民初最有远见卓识的中国人。辛亥前他大声疾呼,告诉大家革命只会造成灾难,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国体还是君主立宪制。革命后他又早早看出了《临时约法》的致命缺陷,那就是总统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力:

“夫议宪之人而于解散权严加制限之,岂非惧总统之滥用耶?……假使国会与政府冲突,而无圆满之解散权以为救济,其结果究如何者?或则迫政府出于违宪之途,蔑视国会之决议;或则使政府不得不用卑劣手段,用金钱及其他之酬报以诱惑议员使从己耳。两者有一于此,其不祥莫大焉!故圆满之解散权,一方面足以策属政府之责任,一方面足以报议员之气节,所关非细故也。夫解散权之滥用,虽曰可畏,犹不失为堂堂正正之举,滥用之程度,终有限制。若以不能解散之故,而滥用他权,则足以俯视国会之空气,其贻祸国家乃无极耳。”(《梁启超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夏新华等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258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一版)

后来的发展果然如他说的那样,“或则迫政府出于违宪之途,蔑视国会之决议;或则使政府不得不用卑劣手段,用金钱及其他之酬报以诱惑议员使从己耳。”老袁和老段强力违宪,而老曹则贿买议员。世人只知他们无耻,却不知道先知先觉梁任公早就警告过那是“历史的必然”了。

后人以《三国演义》铸造的历史观去看那段历史,认定民初的政治沿革,乃是老袁那白脸曹操在出山前便早已算定了的阴谋诡计的逐渐展开,却没想到若让当时(乃至现代)任何一个野心家去坐老袁、老段那把位子,恐怕都不会有别的搞法。孙大炮就更不用说了,此人乃是践踏法治的专家,更是贿买议员、甚至毒打议员、谋杀阁员的超级政治流氓(早在曹锟贿选前,他就使用德国人赠送的金钱贿买国会议员南下,到广州成立“非常国会”【芦注:“常”字为“法”字之误】,后又暗杀了海军总长程璧光)。和他比起来,老袁老段简直如同初生羊羔一般洁白。


二、纯属人为的长达一月的无政府危机


民国肇基伊始,孙大炮这捆仙索便显出了威力。第一任内阁是由唐绍仪当总理的“混合内阁”,阁员由北洋实力人物、无党派名流和同盟会革命家组成,体现了“咸与维新”的精神。但正因为它是混合内阁,明争暗斗很厉害。老唐虽然是老袁二十多年的老友,但他和同盟会阁员宋教仁等辈关系很好,夹在北洋派与同盟会之间受够了夹板罪。据蔡元培说,国务院由背道而驰的两派组成,实在是无法工作。唐绍仪早就想辞职了,只是老袁不准。同盟会四位部长也想辞职,但老唐要他们等向银行团借的垫款签约后再提出,以免影响大局。(蔡元培:《答客问》,1912年7月,朱宗震、杨光辉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8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83年第一版)然而就是这贷款的事更加让老唐焦头烂额。

革命后各省趁机“财政独立”,停止向中央纳税,而裁撤“起义军”又需要中央政府发给各省大量遣散费,再加上列强催缴庚子赔款的积欠,三斧伐木,便使国家财政破产。政府要维持下去,便只好挖肉补疮借外债。这主意还是农林总长宋教仁提出来的,于是财政总长熊希龄便千辛万苦地向六国银行团借钱。还没借到手,黄兴便大作爱国秀,指责熊卖国。其时黄兴担任南京留守,负责裁撤那些革命时招来的烂兵,天天函电交驰,向熊财长要遣散费。熊和他是老乡,关系很好,去借鬼子的印子钱,主要还是为帮老黄打发那些烂兵。不料老黄竟然反咬他一口,指责他卖国。老熊气极,双方通电大吵了一通。老唐作为总理,当然这“卖国”罪也有一份,觉得这总理也实在太难当。

最后触发唐内阁倒台的导火线,还是为任命王芝祥与老袁起的冲突。王是南京留守府的军事顾问,与黄兴有点关系,却被顺直议会(即河北省议会)推举为直隶都督。老唐拟同意,征询了老袁的意见。老袁开头也同意了,但后来又觉得任免军政大员乃是总统的职权,不是内阁总理的事,而且,把非北洋军人放在直隶作都督也不能令他放心,于是就与老唐商量,准备改命王为南方军宣慰使。老唐已经答应了同盟会和顺直议会,面子攸关,便坚决不同意。老袁不管他同意与否,径直下了总统令。命令未经老唐副署,显系违宪之举。老唐一怒便称病出走天津,随即辞职,先后只当了三个多月的总理(以上两段见陶菊隐:《武夫当国》,122-124页,以及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网络版,第36、37章,天涯在线书库)。

老唐辞职后,同盟会宋教仁力主成立纯粹的政党内阁。当时同盟会是参议院的多数党,如果成立党派内阁,则当然是他当总理。共和党则主张成立无党派背景的“超然内阁”。同盟会于是派员谒见老袁,坚持成立政党内阁,声称绝不参加混合内阁。老袁答复说,他既不同意“超然内阁”,也不同意“政党内阁”,想要的是“人才内阁”,理由是:

“我国现今党派虽多,而于一党之中求其人才与国务员地位相当者一时恐难求全”,“吾国今日政党方始萌芽,纯粹政党内阁尚难完全成立。若再越数年,民国基础巩固,政党亦皆发达,人才辈出,彼时余已退老山林,听诸君组织政党内阁可也。今余意实不能赞同诸君之说,余主意在得人才,但问其才与不才,不问其党与不党。吾国今日国势危急,举国共知,而政党幼稚亦吾人所不能讳,余提此主意亦属不得已之故。” (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网络版,第37章,天涯在线书库)。

老袁此说当然有私心,但仍不失持平之论,盖“干革命”和“治天下”需要的是不同才干。同盟会捣乱、破坏、暗杀、爆炸当然是一绝,但要治国就难矣乎哉了。黄兴连个负责裁军的南京留守使的工作都干不下来,最后只能撂挑子走人。孙中山更绝:他扬言要修铁道20万里(据唐德刚说,1998年全国铁路还不到7万公里,可见孙大炮脑袋是何等不正常),于是老袁便委他作全国铁道督办,“等到后来孙、袁交恶,当局要清查铁道公司的帐目,始发现铁道一寸未建,而视察公帑却浪费百十万两。政府就要下令通缉了。”(唐德刚:《民国前十年》,网络版)

所以,当时中国缺的不是捣乱分子,而是有治国长才与充分行政经验的国务家。老袁的“人才内阁”主张确实符合中国国情。

基于这主张,老袁提名具有国际声望的著名外交家、没有什么党派背景的“超然人物”陆徵祥继唐作内阁总理,并坚留同盟会阁员留在内阁。但宋教仁坚持己见,说他抱定了政党内阁宗旨,即使同盟会其他成员不退出内阁,他也要退出,并退出同盟会。由于他的坚持,同盟会便决定,该党所有阁员都退出内阁,违者开除出党。至此,内阁垮得只剩下四个阁员。老袁只好通电全国,诉说无奈:

“自唐君绍仪,离京辞职,国务员之同一党派者,联名乞退。该党代表来谒,陈述意见,谓须组织一党之阁员,主持甚力。世凯以民国初建,政党方在萌芽,决不能以英、法等政党内阁例诸临时政府。故于宋(教仁)、蔡(元培)、王(宠惠)各员面谒时,语以代四万万人民挽留,竟致如水投石。且函致陆总理,某日始不到部,词气决裂,党见甚坚,惟有付之太息。故园松菊,怅触于怀。惟念国民托付之殷,举足为天下轻重,不得不嘤求同志,往复磋商。种种为难,笔难尽罄!集蓼知苦,予口卒瘏,霜雪盈头,形神交瘁。叹我国民,相怜同病。我实不德,民也无辜!聊布腹心,其以天良揭之。”(《袁世凯为内阁难产通电》,1912年7月16日,朱宗震、杨光辉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62-63页,括号内文字为引者所加)

这通电文辞哀婉,读来凄恻,很难想象竟然出自那种枭雄之口。带有成见的人当然可以说他是做戏。当然如此,盖政客都是戏子。勿过,电文中提到的“我代四万万人留君”的话,老袁倒确实是说过了的。蔡元培当即回答:“元培亦对于四万万人之代表而辞职。”(蔡元培:《答客问》,1912年7月,《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83页)话说到这份上还不肯赏脸留下,“竟致如水投石”,你让老袁感觉如何?起码他那“不得不嘤求同志,往复磋商。种种为难,笔难尽罄!集蓼知苦,予口卒瘏,霜雪盈头,形神交瘁”的感叹是真实的:一个前清的旧官僚,又几曾受过这种不得不与下级“嘤求同志,往复磋商”的“种种为难”?这些折腾积压到一定程度,他当然要忍无可忍,把过去得心应手的那套手段使将出来了。

于是陆徵祥只好另外物色阁员。他本人做总理倒是为参议院批准了,但他提出的六位增补阁员名单,却被参议院悉数否决。那理由简直是深骇物议——陆徵祥的谈吐让他们大失所望!

过后参议院的三大政党争相通电,表明自己的立场,共和党人指责其他两党无理取闹:

“陆昨到院,本非宣布政见,出以寻常交际之辞,信任不信任问题,何从发生?”(《共和党本部责备同盟会否决陆内阁通电》,1912年7月19日,ibid,68页)

同盟会则回答道:

“实缘当日陆总理到院演说,词旨之猥,胸襟之陋,有迥出人意料者。全场面觑,心胆俱灰。至共和建设讨论会即晚发出传单,谓如此世难,如此政府,真有亡国之兆!”(《同盟会本部致报界驳共和党通电》,1912年7月,ibid,69页)

统一共和党则如是说:

“不料陆总理第一次到院发言,猥琐支离,毫无政见。旁观骇异,全院失望,故翌日投票不同意者占多数。非仅六总长问题,实为陆总理不信任问题。夫同意与否,根据约法,议员有自主之权。”(《统一共和党申明否认陆总理原由通电》,1912年7月21日,ibid,70页)

那么,老陆到底讲了些什么“猥琐支离”的话,以致让议员们觉得“如此政府,真有亡国之兆”呢?此公是资深外交官,过去多在国外,那是他首次在国会亮相。不幸的是 ,他在国外呆久了,又娶了个比利时老婆,天天在枕头上讲外国话,汉语勿大灵光兮,以西文句式说中文,上海口音又重,议员们根本就听不懂。

他到国会讲的话也不长。开头是介绍自己的性格,说他在外20年,在国外见到同胞很亲,而在本国内朋友很少。这次是与议员们初次见面,还希望大家像他在国外对待同胞那样对待他。只是他这人不喜欢交际,更不会吃花酒,恭维官场,与官场风气格格不入,被许多人目为怪物,不料还被委以总理重任。因此这乃是他有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可以算是他的生日,云云。

介绍完自己后,他便逐一介绍报批的部长们的背景与专长,解释为何要挑选他们,保证他们一定不会误事。最后强调指出:“以上数君,分任部务,皆甚相宜。尚望贵院诸君子赞成通过,使内阁早日成立。因为有数部总长,十四日起已经不到部视事,当此危急存亡之秋,断不能使内阁一日不成立。今日提出六君子,甚望贵院诸君通过。”(《陆徵祥在参议院说明任命国务员理由词》,1912年7月18日,ibid,63-64页)。

然而“贵院诸君”却把审批阁员提名当成了挑选总理作新郎官。大概他们什么也没听懂,就听见了“吃花酒”那个专业术语,更以为总理到国会述职是来发表政见的,不料新任总理“猥琐支离,毫无政见”,于是“旁观骇异”,“全场面觑,心胆俱灰”,翌日便悍然悉数否决了陆提出的六君子,全不顾那几个部没有总长已经5天了(《参议院否决陆内阁会议速记录(节录)》,1912年7月19日,ibid,65-67页)。

这群狗东西岂难道不是沐猴而冠,儿戏国事?自民国至今,陆徵祥乃是唯一为国家民族立下大功的外交家。老袁素有知人之明。他若没两下子,老袁又岂会看上他?而且,陆徵祥“猥琐支离,毫无政见”,与他报批的六总长何干?既然认为他“词旨之猥,胸襟之陋,有迥出人意料者”,当初又何以高票同意他担任总理?其倒行逆施,昏悖错乱,较古之昏君亦未遑多让。

正如统一共和党声明指出的那样,“同意与否,根据约法,议员有自主之权”。议员们可以如此无理杯葛,完全是那《临死约法》造的孽。它虽然没给参议院投不信任票的权,却给了它否决权。于是只要参议院不高兴,它就不但可以以党派阁员辞职的方式搞垮内阁,而且能让内阁无法重建,使得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中,而那正是革命使得国家内外交困、国脉如丝的危急存亡之秋!

正因为此,就连资深革命乱党章炳麟都看不下去议员们的胡作非为,通电斥责他们乃是“奸府”,建议大总统为免国家灭亡,抛开约法“便宜行事”:
 
“借款不决,东使西行,处分支那,已在商议,往返四月,势即瓜分。原其借口,在中国政府之无能力。政府之无能力,在参议院之筑室道谋,议在锥刀,破文拆字。用一人必求同意,提一案必起忿争,始以党见忌人,终以攻人利己。财政部官制议二月而不成,六总长名单以众妒而反对。裁兵之案,延宕逾时;省制之文,磋磨累月。以致政务停顿,人才淹滞,名曰议员,实为奸府。时不待人,转瞬他族入主。当是时,议员已各鸟兽散矣,尚能为国民负责任耶?追念前清之亡,既由立宪;俯察后来之祸,亦在共和。迩来南北智士,佥谓改定约法,尚待来年,急在燃眉,岂可坐俟!大总统总揽政务,责任攸归,当此危急存亡之秋,国土之保全为重,民权之发达为轻。国之不存,议员焉托?宜请大总统暂以便宜行事,勿容拘牵约法,以待危亡。为议员者,亦当重视国家,弗院本院,暂舍高权,总己以听此。”(《章炳麟为请大总统便宜行事致黎元洪电》,1912年7月,ibid,71页)

(未完待续)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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