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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中文网上常见病态思维解剖系列(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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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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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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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蹂躏逻辑学基本规律
海外中文网上活跃着的大多数高手们,无时无刻不在生动、主动、活泼、具体而微地展览其起码逻辑观念的阙如,没有一条逻辑学的基本规律不被他们淋漓尽致地糟践过来。
一、矛盾律
我在《中国人会思维吗》中指出,中国学校从来不教逻辑学常识,以致没有几个人知道逻辑思维是怎么回事,哪怕你问教授,他也顶多只会说“那就是不要自相矛盾”,如果不是韩非子给咱们留下那个寓言,很可能教授们就连这点知识都没有。
说这话时,我还不知道自己严重低估了“中国人特有的聪明才智”,特别是伪知识分子们的愚昧。有的教授竟连矛盾律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起码樊教授就是如此,不信请看:
“打着善良旗号行恶,是伪恶。”
“提倡伪善是要恶棍装好人,不是好人装恶棍 。”
你能解释“打着善良旗号行恶”与“恶棍装好人”为何截然相反,一善一恶么?
又如:
“我没有责任证明任何命题。伪善亦善是我的价值判断。
1。我没要求别人认同,我只要求他人别干涉。
2。芦笛要说那是‘世纪昏话’,芦笛负有证明的责任。我
只给它挑错。”
教授一边说价值判断不必证明,一边又说我有责任证明“伪善亦善是世纪昏话”这个价值判断。他要求别人别干涉他的价值判断,同时又声称有权给别人的价值判断挑错。能以如此简炼的篇幅显示如此惊人的自相矛盾,怪不得要成为“数理思维高手”。
可惜在同一句子中自相残杀并非樊教授的专利,马悲鸣早就显示过这种神功了:
“只有真正和德军打过,而又没有大败的军队才能算得上劲旅。
苏军与德军正面较量过,虽然一开始大败亏输 ,但最后还是反
败为胜了。所以苏军堪称劲旅。”
这是微观“左右互搏”,更壮观的是全文框架全靠自相残杀才能“立”起来。我写了篇文章比较法轮功和其他正大宗教,鲁肃先生撰文驳斥,力主“信仰不可比论”,否则就是反民主。有趣的是,他的论证竟然通过比较基督教新教和罗马天主教进行的!
更奇怪的还是,许多高手擅长“于无声处听惊雷”,专门从毫无矛盾之处看出“矛盾”来,最典型的就是鲁肃先生。那阵子他和我在某论坛辩论辩不过,便申请和我隔离。斑竹下令前征求双方意见,我表态说:
“如果鲁肃和XXX两位网友拒绝和我针对实质问题进行辩论、以期澄清真相,则我同意隔离。 ”
就这么一句简单明确、绝无可能误解的话,鲁先生却去冥思苦想了整整一天,最后终于发现了我的“自相矛盾”之处,赶快嘲讽道:
“我想了一天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句话,大伙帮忙,天哪!
芦笛的隔离条件是我必须同意和他辩论,斑竹也拿这个一本正经,
我也只好一本正经,可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意思就是你如果
同意和我说话,我就同意和你不说话;如果你不同意和我说话,
我就不同意和你不说话。
天哪,我该如何回答!”
我啼笑皆非,只好解释:
“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脑膜炎后遗症都能明白这意思,那就是,
如果你拒绝和我针对实质问题辩论,那我毫无办法,只好同意隔
离。如果你有点足够的道德勇气和智力和我辩论,则我当然愿意
和你进行辩论,自然也就不想也不可能隔离了。这么简单的意思,
你竟然不懂?不会吧,怎么可能呢?你大概是太谦虚了吧?不要
这样伟大谦虚么!谁都知道你很聪明的哦!”
不料解释后还是有人不懂,一位前来给鲁先生助拳的网人还要嘲笑曰:
“那是‘芦氏悖论’,哲理深奥,博大精深。”
我只好进一步解释:
“这话根本不是悖论,因为它不包括两个相反而又逻辑上和谐的
命题,不过是两个条件句罢了:
如果鲁肃和XXX有胆量和我针对实质问题辩论,则我当然不隔
离,要和他们辩论;如果他们不敢,那我只好不得已而求其次,
同意和他们隔离。
这种下滥条件句,就连无知家庭妇女也会用,例如:
如果明天下雨,则我不去超市买东西;
如果明天不下雨,则我就去超市买东西。
可您二位连这种下烂条件句都看不懂,竟然以为那是什么悖论!
妈妈米阿,我真是不能不相信中国确实是弱智之邦了。这倒不是
以点代面,而是因为以鲁肃这种弱智,竟然还能在所谓高知云集
之处冒充高手!”
最后这段话当然不够尊重论敌,不过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感慨。您说,中国教育到底是出了什么毛病,专门炼出这种“弄拙成巧”、把极度简单明白的事体搅成一桶浆糊的高手来?
二、排中律
樊弓教授的“伪善亦善”论就是践踏排中律的示范。
一个概念可以用“是非两分法”分为两类。例如“水果”可以分为“桔子”和“非桔子”两类;“印刷物”可以分为“钞票”和“非钞票”两类;“受过教育者”可以分为“教授”和“非教授”两类,等等。依此类推,可得“B(属概念)可分为A(种概念之一)和非A”。所分虽然只有两类,却已穷尽了该属概念包含的一切种概念,再不会有第三类。这就是逻辑学所谓“排中律”。
由于人性中存在着狡猾的那面,世上便多出许多假货来。自然界没有“假桔子”一说,但社会中却有“假钞票”、“伪知识分子”这种东西。于是“非A”就包括两类:“不似A而非A”与“似A而非A”,后者就是“假A”,它属于“非A”的一种,并不是“A”下属的一个种概念。
由此可知,逻辑上的“真A”其实说的就是“A”,两者是全等的,亦即“A=真A”。“伪A”作为“非A”的一种,决不能再是“A”。
明白了这一点,立刻就可以看出“假钞票”并非“钞票”下属的一个种概念,而是和“钞票”同属“印刷物”这个属概念。“假教授”也是如此。
“伪善”和“善”的关系也这样。如果说“善”是“有利于群体生存的人类社会行为”,则“非善”则是“无利于群体生存的人类社会行为”,其中包括了“伪善”(亦即“貌似或号称有利、其实无利于群体生存的人类社会行为”)在内。如果使用 “紧缩法”来审查这几个定义,我们便可得出“善是一种人类社会行为”,“非善(含伪善)是一种人类社会行为”的命题。可见“善”和“伪善”彼此并无隶属关系,如同“犀牛”和“牛”互不隶属一般。
如果樊弓教授的说法成立,“真”、“伪”就必然是种差,则我们可以类推出“假钞票也是钞票”、“假教授也是教授”等无数类似命题,直至归纳出“假A也是A”的公式,进而得出“某些非A是A”的荒谬结论来,彻底颠覆形式逻辑,并由此颠覆整个自然科学大厦。
可惜在我指出这点后,许多网友还是不能理解。有人说,樊教授说的是“伪善也是善”,不是“伪A也是A”,从后者不能导出前者来。教授本来被我逼得走投无路,闻此顿感绝处逢生,便要我证明从“伪善也是善” 可以导出“伪A也是A”。
我这儿换个方式重复一遍:根据排中律,非A决不能是A,而假A乃是非A的一种,所以,假A也绝不能是A,所以伪善决不能是善。懂点数学的人都该看出来,这儿整个是演绎推理,一步步从大前提到小前提,最后导出结论,根本就无懈可击。反过来,如果“伪善亦善”成立,就等于用反证法证明了“非A也可能是A”。
不懂排中律,自然就绝无可能理解逻辑分类原则。所谓逻辑分类的原则就是那么一句话:“分类必须遵照同一标准完整进行,不得交叉”。例如人可以按年龄,使用排中律分为“青年与非青年”两类,这就是完备而且无交叉的分类,再没有第三类了。也可以细分为“儿童,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这也算完备分类(除非您把“胎儿”也算成人)。但不能混用其他标准,分出“儿童,少年,青年,女人……”来,因为它混用了性别标准,导致分类交叉(“女人”本身就包括儿童、少年等等)。如果要引入另一标准,必须在下一级概念中,例如将上述分类进一步分为“男儿童,女儿童;男少年,女少年;……”
可有人就是不懂这本该无师自通的常识。樊教授在其大作《评“扫荡伪民运”系列之二》中反对我强调常识的重要性,说:
“当然,有人可能会辩解说:独立知识分子所说的‘常识’,是人
类经过证明的,任何人都应该知道的基本科学结论。若如此,独
立知识分子必须指出,(1)那些‘常识’是何人何处所证并为科
学界所认可;(2)已经得到广泛传授而妇孺皆知;(3)何以见得
伪民运不懂。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可以非常遗憾地发现,独立知识
分子所讲授的‘常识’,要么是可以争论的一家之言(即偏见),
要么是人人皆知,要么根本就是谬误。”
此话的荒谬,我已经在有关反驳文章中指出了:
“这三条标准,暴露了非独立知识分子完全是个伪科学家,连起码
的科学常识(亦即‘18岁前的偏见’)都不懂。首先,常识并不都
需要‘何人何处所证并为科学界所认可’,例如‘人数不可能是小
数’这个‘18岁前的偏见’就根本没人证明过,也未经过科学界认
可,而且在老芦之前也无人去向成人(而且是教授!)传授这种常
识;其次,经过某人某处证明并为科学界认可的结论,并不一定就
是正确的,完全可以被后来的发展推翻,这种例子在科学史上举不
胜举;最后,不幸的是,正如非独立知识分子向大家生动演示的,
该同志竟然连‘假的不能是真的’、‘语言无法谋杀人格’的常识
都不懂,需要我这种特级教师来传授。
更出奇的是,根据那三条标准,教授把人类的知识分作了四类,第
一类是‘经过证明的,任何人都应该知道的基本科学结论。’大概
是无可置疑的真理;第二类是‘可以争论的一家之言(即偏见)’;
第三类是‘人人皆知’的知识;第四类是谬误。
这里分类之混乱,雄辩地表明非独立知识分子根本就不会思维。请
问您把那第三类‘人人皆知’的玩意单独分出来,到底有什么逻辑
分类依据,难道它不会和第一、第四类相交叉?‘人人皆知’的可
以是已证明的基本科学结论,也可以‘根本就是谬误’。类似地,
即使是已经证明的科学结论,它也照样可以‘根本就是谬误’。历
史上的‘地心说’就是个最雄辩的例子,第一,它被当时的观测手
段证明了;第二,它经过普遍传授而人人皆知,可惜它‘根本就是
谬误’。
最有趣的是樊教授那‘可以争论的一家之言即偏见’的定义。如此
说来,世上没有哪种理论不是偏见,哪怕是自然科学也罢。据我所
知,科学里从来没有什么不可争论、不可挑战的东西。哪怕是普遍
接受了的理论也不过是一定科技水平下达成的共识,完全可能在未
来被推翻,而一部科学发展史也就是旧理论被挑战、被修改、被完
善甚至被颠覆的历史。所以,根据教授的定义,这世上所有的知识
都是偏见。”
平心而论,因为缺乏思维训练,教授在发那番宏论时,压根儿就没意识到他其实对人类知识作了荒谬分类。如果我不点破这条,他也不会意识到这点,遑论从我这儿听到有关逻辑分类原则的常识。所以,理性论争确实是疗愚益智的良药。
三、同一律
同一律规定,在论证推理过程中,概念的外延内涵必须始终一致,否则就是偷换概念。这是网上高手们最爱糟践的规律之一,那些靠诡辩在网上安身立命者无足道,这里只说偷换了概念尚懵然无觉的迟钝者们,都是举过的例子。
原始人老子: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
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
我已经批过了:
“惜乎老人家脑袋混乱,这么几句话,连用了三个‘道’的概念(天
之道,人之道,有道者),每个的涵义都不同。‘道’是《道德经》
的中心概念,却居然会如此混乱使用,在同一段话里竟然可以既作为
学习对象和实现目标,又是批判对象,绝了。”
现代人胡平:
“老话说,国法不外人情。确切地说,国法是不讲人情的人情。 ”
我也批过了:
“主席的模糊思维,深得国学正传。‘不讲人情的人情’这句话,用
了两个‘人情’,其内涵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前一个‘人情’指的是
‘私人情面’,后一个‘人情’指的是‘人道主义’”。
这错误何其相似乃尔!两千年前的原始人,竟然能为当代思想家划下终生无法逸出的运行轨迹。中国愚昧传统之无从摆脱,令人骇然!
四、充足理由律
在《中国人会思维吗》中,我指出国人第二个常见的思维毛病,是不懂“充足理由律”,擅长不证而论。樊弓教授对此大加赞赏,趁机吹嘘了一番数理学者的逻辑思维何等严谨。可惜后来他推出“伪善也是善,伪恶也是恶”后,有人请他给出证明。他竟然答道:“我没有责任证明任何命题。伪善亦善是我的价值判断。”
数学教授说出这种话来,实在令人不敢相信。我当时便请教他:如果他出题让学生证明,对方说出这种话来,不知他该作何反应?我至今未见他的答复,不过他大概只能说 “数学求证不是价值判断问题”。
价值判断不需要证明,怪不得网上的“民主”斗士们从来不屑于证明“民主制度优越于独裁制度”这个最典型的价值判断,敢情那就是根据“价值判断可以不证而论”的樊弓大定理?
这不是教授一个人的问题。许多网人似乎从未听说过世上有“论证”这档子事,普遍以为写驳论就是干两件事,一曰卖弄自己的革命决心或民族大义,是谓“写决心书”;二曰辱骂对方,在道德上证明对方是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毛语录),是为“大批判”。
2000年,我在《多维观点》首次推出“民主恩赐”论,网人魏碑立刻写了篇决心书,通篇但见坚定的革命决心跃然纸上,却绝对找不到任何论证。该文不但选入《多维观点》,还进了导读。2003年,他又在《罕见奇谈》发文“反驳”我的《重释“民主恩赐”论》。这其间三年过去了,他唯一的长进,就是在那决心书中加入了许多人身侮辱的内容,使得它茁壮成长为大批判,该“文”也同样选进了导读。
我于是委婉告诉他,论说文不是这么个写法,必须有论证,而他说的那些,没一个字和我的论点论据有关系。他竟然回答曰:那好,咱们就事论事,让我废然长叹:看来他这辈子也不可能理解“论证”到底是什么意思,以为那就是妇姑勃谿,叔嫂斗法,只须“就事论事”即可!
比起来,北京小左对拙作《重释“民主恩赐”论》的批判,不愧为“民主阵营”智力活动之罕见顶峰:
“他的核心观点是‘社会政治制度的改革只能通过统治者的让步来实
现,’而芦笛先生也知道,统治者的让步有‘主动’和‘被动’之分。
但是,这里面就有内在矛盾,统治者为什么要主动让步?说某党某人
无私,俺不信。在自私的人性动机驱使下,无论何人也不会主动放弃
自己利益的!被动的让步,中国这种大国,如果我们暂时不考虑外来
压力,那么让统治者‘被动让步’的力量是哪里来的?难道不是从
‘人民斗争’来的吗?所以按照芦笛‘不许斗争’的思想来推理,统
治者是不需要也不会让步的,那么中国也永远实现不了民主了。”
凡是看过该文、理解力正常的读者都该知道,小左先生所谓的“内在矛盾”完全是自己虚构出来的。我不但列举了大量历史事实证明统治者有可能作出主动让步,而且指出统治者的被动让步并不是中国式斗争的结果。相反,那种斗争只能要么因招致统治者的残酷镇压而失败,要么成功了也只能以暴易暴。要驳倒我的这一系列论述,就得驳倒我列出的大量的事实论据,光靠高喊“俺不信”,再加上惊叹号,用“中国永远实现不了民主”的阴暗前景威胁对方,剥夺对方的道义立场,非但丝毫无助于说服力,反而只能证明作者不过是个“民主”愤青,和网上漫山遍野齐至、倒海翻江而来的“爱国”愤青不但毫无质的差别,就连量的区别也难找出来。
“民主恩赐”论出笼近七年了。它引起的反应让我不能不为国人有无能力学会西方人冷静客观的思维方式深感彻骨的绝望。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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