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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不出来了! 请各位帮忙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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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不出来了! 请各位帮忙献策.
所跟贴
上地区中级法院是必然的程序。上诉到省高院也是发回地区中级法院。
--
kai-kai
- (48 Byte) 2007-1-09 周二, 上午2:55
(97 reads)
和合
[
个人文集
]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标题:
说的对。假如原乡长曾毁账,那就是违法证据
(127 reads)
时间:
2007-1-09 周二, 上午3:43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也觉得,反正这件事情,再大也不过是一年的牢房。
而且,已经蹲了大半年。所以,拼个鱼死网破,
也坏不到哪里了。
所以,上诉到底。不怕到地区中级法院过堂。
这些程序是无论如何都节省不了的。
如果你一开始,就拿出一付准备上诉到国家最高法院的
架式,那些地方法院,可能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
再说了,现在胡哥正在中央大举清剿那些敢于违法的
地方势力。有哪一个地区级的家伙敢于冒头,
正好当了人家的下酒菜。
中国人的法制观念薄弱,所以,很少有人坚持上诉。
这就是很多地方势力坐大,为非作歹的原因。
在当今法制越来越强的时代,正好把这个事件拿来促进法制。
应该坚信法制。
我觉得,你应该让你的亲属抱定这样的态度:
第一,他自己有可能违法的行为,认真准备接受坦白,并接受正当的处罚。
第二,假如那个前任乡长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坚决准备把他彻底捣下来。
法制面前,黑吃黑也要变成一切清白。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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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人知法犯法,非法法之。
--
kpj
- (345 Byte) 2007-1-09 周二, 上午10:34
(88 reads)
中国一直没能建立法制,可能就因为你这样的
--
和合
- (0 Byte) 2007-1-10 周三, 上午1:11
(55 reads)
有道理.
--
捂被子笑
- (0 Byte) 2007-1-09 周二, 上午4:32
(65 reads)
和合兄嫌一个袁宝璟不够,像再造出一个捂被宝璟?
--
区区不才
- (0 Byte) 2007-1-09 周二, 上午3:51
(6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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