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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大N《一桃杀三士》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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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大N《一桃杀三士》批判   
所跟贴 坦白说,我不喜欢芦笛。但我挑明了的个别的影射多得太太!所以,我要保卫影射权 -- Anonymous - (540 Byte) 2003-10-26 周日, 上午9:10 (8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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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俺说的是”删无赦” 不是 “杀无赦”, 你要不懂得这里的区别 (60 reads)      时间: 2003-10-26 周日, 上午9:5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I AM SORRY。YOU ARE OUT OF DATE。



起码的一点, 要实事求是。 如果因为文字而入狱,被杀头。那才叫做文字狱 (譬如刘荻〕。如果芦荻因为他文字而被入狱杀头, 那我一定为他鸣不平。



删贴,和一个出版设的 “退稿”是相同的处理方式。 这是文字狱? 你的常识在那里?



老人家, 别乱扣帽子。 看你也是所谓的 “马鹿逻辑”的受害者, 我特转一篇文章供你参考。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110452.asp >马是马, 鹿是鹿,别混为一谈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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