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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驳林思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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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同
加入时间: 2004/03/27 文章: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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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同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驳林思云
王希哲
给对方扣上莫须有的帽子,“凡是主义”,以退为进来掩饰自己理
据的虚弱和无能,林思云先生何必在讨论中对希哲祭出这样的手段?
“凡是主义”?先生反对凡是主义?文革时,至1976年后,中国人
民反对四人帮,反对华国锋汪东兴等凡是主义,进行了怎样的斗争,
付出了多少牺牲,林思云先生在哪里?林先生向希哲卖弄“反凡是
主义”,不觉得卖错地方了吗?
不是“凡是”,就一定错的。例如提出定律,“狗凡是被打了,一
定会叫的”,这个“凡是”错的,是因为它没有考虑哑巴狗的因素。
如果加上前提条件:“不是哑巴,狗凡是被打了,一定会叫的”。
这个凡是有什么错?世界上哪一条被验证的定律,不是设定条件后
的“凡是”?
“凡是中共政府说的话一定是假的;凡是中共政府做的事一定是错
的。”王希哲是这样无条件的吗?中共政府说,“台独是无理的”,
王希哲也说“台独是无理的”,不是与中共政府高度一致吗?怎么
“凡是”了?相反,看看林先生的文章吧,“凡是日本人说的都是
对的;凡是反对日本人说的都是错的”。这样的凡是主义“气氛”,
不从来都“迎面而来”的吗?
林先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假设自己是中共政府方面的辩护士。又一而
再再而三地假定我们反对他担任这种辩护士。我们什么时候反对过?
你不停地拉拉杂杂讲些辩护士的必要性干什么?网友说,你是“无的
放矢”?不,也许在向某方面表白吧?
言归正传。整场辩论,其实林思云与我们的分歧就在他的一句话:
“不让司法独立和不允许新闻自由,与汕尾开枪事件并没有必然的
联系。”
怎么没有“必然的联系”?
“不让司法独立和不允许新闻自由”,社会就必然黑暗;社会黑暗,
人民就必然被压迫;人民被压迫就必然反抗;人民反抗,专制者就
必然压制;反抗与压制之间必然爆发冲突;冲突严重到一定程度就
必然开枪。
这也是中国近60年来发生的无数事实证明的。
请林思云先生驳倒我这个逻辑链。不要顾左右言他。
所以,王希哲才设定前提,提出一条定律:“只要中共的专制制度
存在不愿改变,发生在中国的一切起因平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政
民冲突,主要的责任和错误,都在中共政府。”具体的冲突当事人
错误,也许警官张三开枪过当,也许刁民李四行为过激,这些当然
都应当调查,作出结论和处理。但一,它不能代替根源的中共专制
制度的制度性错误责任;二,在“不让司法独立和不允许新闻自由”
下,始终都不会有足以使海内外人民相信的调查结果。
现在,既然林思云先生那么的热衷担任辩护士(很好,不反对),
“一切要待事件的真相搞清楚后才能定论。”那么,就请林先生躬
亲赴汕尾为天下人“调查”一下,如何?如果林先生自己办不到,
总要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指望谁去把“事件的真相搞清楚后”吧?
听官方的?听当事民众的?“不让司法独立和不允许新闻自由”的
官方,林先生认为可以听他们的么?也许林先生就是这个意思?不
敢明说?但不行,究竟听谁的,林思云不要虚晃一枪说的天花乱坠,
请具体作给我们看看,或具体说给我们听听!
2005年12月20日
美西海湾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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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主义与合理怀疑……再论为什么不能说汕尾事件一定是中
国政府的错(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林思云(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读了王希哲先生再论“一定是中共政府的错”,感到还有必要
再谈谈这个问题。(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现在40岁以上的人,大概还记得中国当年曾经有过一次关于
“两个凡是”的大讨论。两个凡是就是主张“凡是毛主席说的话都
是的真理,凡是毛泽东做的事都是正确。”现在看来,这种“凡是
主义”根本不值得反驳,因为它的理论基础太荒谬了。(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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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两个凡是”已成为过去的历史,中国人已经清醒和进
化到消灭“凡是主义”的阶段了。可是最近发现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凡是主义”又正在以新的形式展现,可以称之为“新两个凡是”。
“新两个凡是”就是:凡是中共政府说的话一定是假的;凡是中共
政府做的事一定是错的。(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王希哲先生的文章,让我感到迎面而来的“新凡是主义”气氛。
关于汕尾事件,我并没有说中共政府无罪,只是说中共政府有可能
有罪,也有可能无罪;有可能大罪,也有可能小罪,一切要待事件
的真相搞清楚后才能定论。可是王先生提出相反的看法,认为不必
认真调查事情的细节(因为可能最终也搞不清楚),只要依靠“宏
观上的判断”就可以为汕尾事件定性。这个“宏观上的判断”究竟
是什么呢?应该就是“新凡是主义”吧。(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为了进行“宏观上的判断”,王先生举出很多中共政府的坏事
丑事。比如中共不让司法独立,不允许新闻自由,这些都是事实。
但是不让司法独立和不允许新闻自由,与汕尾开枪事件并没有必然
的联系。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也与汕尾事件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
汕尾村民既没有要求司法独立,也没有要求新闻自由,胡锦涛温家
保并不是不向村民开枪就非要下台不可,他们何必一定要开枪杀人
呢?(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王先生从中共不让司法独立、不允许新闻自由和1989年的天安
门事件这些“宏观上的判断”,就断定汕尾事件一定是中共有意开
枪屠民,这是不是太武断了?最近中共发出消息说:汕尾事件是因
为警察现场指挥官判断失误,声称已拘留了该指挥官,并公布了三
位死者的身份姓名。网上立即出现一份据称是《中国民主政党联盟
关于汕尾血案的声明》,声称:「汕尾血案是中共顽固派有意制造
的屠杀事件。‘误伤’之说,欺骗天下。」可是凭什么证据证明这
是中共顽固派有意制造的屠杀事件?大概他们认为不需要具体的、
细节性的证明,只要靠两个“新凡是”的宏观判断就足够了。(海
纳百川 www.hjclub.com )
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民众具有“合理的怀疑”。西方国家的
政界高官要公开私人财产,就是人们怀疑他们有凭借职权贪污受贿
的可能性。怀疑一个好人可能不像被传说的那么好,对这种怀疑赞
成的人很多;如果怀疑一个坏人可能不像传说的那么坏,这种怀疑
在中国特别会遭到反对。人们会反过来怀疑你是不是接受了坏人的
贿赂,被坏人收买了,所以要替坏人辩护。(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在西方,辩护律师正好完全符合上述情况。“坏人(犯罪嫌疑
人)”要用金钱收买律师为他辩护,律师光明正大地接受“坏人”
的钱,然后想方设法替“坏人”说话,千方百计让“坏人”逃脱法
律的惩罚。前些年美国有一个著名的辛普森案件,警方已经掌握了
足以证明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证据,但最后硬是让辛普森请
来的高明律师辩护成了无罪释放。(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1947年东京召开国际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可是有一名印度律
师却主张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人全部无罪。中国人要听说有人说
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无罪,还不气炸了肺?如果国际法庭在中国召
开,声称东条英机等人无罪的印度律师,大概非被中国人千刀万剐
了不可。在中国,律师这样专门为“坏人”服务,专门想方设法替
“坏人”逃脱法律制裁的人,大概会是招骂的人物。中国人认为律
师不为好人说话,专为坏人的说话,是违反了社会的正义。辛普森
案件的主辩律师到中国访问时,被问道“作为辛普森先生的辩护律
师,您认为他有罪吗?”该主辩律师回答说:如果辛普森案件发生
在中国,法庭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决。(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为坏人辩护的律师是不是有违社会正义呢?实际上正是辩护律
师才维护了社会的正义。二战结束后一个德国牧师说过这样一段话
:当希特勒屠杀不肯与他合作的德国人时,教士们保持了沉默;当
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时候,教士们仍保持了沉默;当希特勒屠杀教
士时,再也没有人替我们说话了。(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林彪帮助毛泽东打倒刘少奇,树立起毛泽东“一句顶一万句”
的绝对权威,可是最后当毛泽东收拾林彪的时候,已经没有人替他
说话了。因此我们允许律师替坏人说话,为坏人辩护,其实上也是
在保护自己。万一自己哪天被别人指控为坏人时,会有人帮自己说
话。(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话有点偏题了,再回过来说汕尾事件。我提出“为什么不能说
汕尾事件一定是中国政府的错”,不过是一个合理的怀疑,可是王
希哲先生却拒绝我的合理怀疑,这是我难于接受的。最后也许是一
句逆耳的忠告:试图用“新两个凡是”和拒绝合理怀疑的方式来打
倒中共的话,恐怕最后打倒的却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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