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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老,区区在下没有逃,在此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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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老,区区在下没有逃,在此恭候
所跟贴
洪老,区区在下没有逃,在此恭候
--
芦笛
- (2443 Byte) 2005-11-23 周三, 上午4:05
(759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我做个裁判:这次明明是老芦没理-------
(326 reads)
时间:
2005-11-23 周三, 上午4:25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自由、毋宁死”和“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的意思并不完全相同,事实上前者比后者的语气要重得多、适用范围要大得多。
即使把“不自由”理解成“跪着”,“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也只能等同于“宁可自由自在地去死、决不不自由地活着”。。。
问题是如果不存在“自由自在地去死”这种死法呢?
那么根据前者,只要不自由,横竖还是要死的;
而根据后者,只有在可能“死”的“自由自在”的时候,才有理由选择“不生”。
老芦明白了么?!所以说你冤枉了人家老洪,哈哈。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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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真能缠,赫赫。
--
芦笛
- (0 Byte) 2005-11-23 周三, 上午4:38
(17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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