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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那关于海牙法庭的帖子,其思维逻辑之荒诞混乱,堪称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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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下面那关于海牙法庭的帖子,其思维逻辑之荒诞混乱,堪称经典。
所跟贴
下面那关于海牙法庭的帖子,其思维逻辑之荒诞混乱,堪称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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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stander
- (241 Byte) 2005-9-27 周二, 下午11:31
(422 reads)
一来。释
加入时间: 2005/09/14
文章: 82
经验值: 190
标题:
恐怕也只有巴勒斯坦人才会这样比喻自己的同胞吧
(136 reads)
时间:
2005-9-28 周三, 上午11:55
作者:
一来。释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位先生的比喻严重失当。
狗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完全不同的。人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国际法庭就是以双方都是人为前提条件来判决的。为了让判决听起来有道理,竟然把自己的一部分同胞(其实被当作民族英雄)视做狗,而且是无主的野狗,到还是有点魄力的。
“结果野狗再溜进你家捣乱,你便拿枪到公众地方胡乱扫射,打死了一些野狗之余不但自己被狗咬伤,还误伤不少无辜的人。”
那些被误伤的人真的很不幸,长得和“野狗”一个模样,让人无法分辨。
那些“野狗”其实也很不幸,在两家打架拼命时还是人模,一旦两家为打架的事上了法庭,竟成了狗样了。
作者:
一来。释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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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犬儒”,不会以歧视眼光看犬类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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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stander
- (126 Byte) 2005-9-28 周三, 下午12:38
(114 reads)
先生的理解能力似乎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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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释
- (449 Byte) 2005-9-29 周四, 上午8:22
(127 reads)
对不起,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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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stander
- (357 Byte) 2005-9-29 周四, 上午9:44
(11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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