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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丁林的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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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丁林的问题的答案
所跟贴
老黄:侬可知“罪”?
--
Anonymous
- (966 Byte) 2002-1-13 周日, 上午4:35
(401 reads)
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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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我上过交通法庭,
(400 reads)
时间:
2002-1-13 周日, 上午5:49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刹车失灵,将前面的车bumper撞了个两三寸的口子。然后被控未保持安全距离,这显然不是事实,
车距比要求的还远。于是就上法庭。
先听证,不服就再安排时间。再跟检察官谈过。最后出庭的时候检察官和我分别对证人进行询问,
警察就得等着被传到证人席上。这么正式的架式大出我的意料,一点准备没有,不知道怎么问,
但还是硬着头皮上,结果输了。
地区法庭审交通案子的法官,一般都只裁定些闯红灯、超速、没开灯、无驾照、无牌照等违章
和一般事故。通常第一次听证就结束了。我听过的几十个案子里就没有大事。有被吊销架照的
人带律师的。
违章violation和刑事案件criminal、felony两码事。
什么叫“交通法庭基本算刑事法庭”?油菜“基本算”是刑事惯犯呐?另外,什么叫城市管理部门?
是不是那种专门打击小贩的“城管局”之类的玩意?
在我印象中,只有警察可以开罚单,法庭可以罚款,税务局可以征收偷税的罚金。最终裁决权在法庭。
而所交罚金不是到“城市管理部门”手里,而是直接交到财政treasury,法庭也拿不到现金。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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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不应该完全输的
--
人权天赋
- (166 Byte) 2002-1-13 周日, 上午6:11
(34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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