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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人权”是个人的“主权”,“主权”是集体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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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权”是个人的“主权”,“主权”是集体的“人权”   
所跟贴 谁是中国这个国家主权的拥有者? -- Anonymous - (88 Byte) 2003-8-12 周二, 下午10:52 (128 reads)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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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文章标题: 不鸣先生也把主权和政权混为一谈了。 (144 reads)      时间: 2003-8-13 周三, 上午10:18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但先生的问题问得颇及时。



不但要问谁是中国这个国家主权的拥有者,

更必须问的是:谁是任何国家主权的拥有者?



如果大家真正相信“民主”这个价值观的话,

答案当然很简单,肯定是“人民”;但不是个别的张三、或李四……等等个别的“人”。



中国的国家主权属于中国的全体人民,美国的国家主权属于美国的全体人民。

“全体人民”当然是集体的,这个集体的主权肯定要比张三、李四、…等个别人士

的“人权”优先。



中国政府或美国政府却都是“代理”本国集体人民“行使”有关“主权”差事的机构。

政府被授权“代理行使主权”是全世界的通例,中国政府怎会有例外?



至于“谁选举的”或如何选举、甚至如何授权等细节,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一套办法,

这些办法显然不是普世一律相同的,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举世同规同矩的阶段,

如果到了那个阶段,“主权”就不复存在,这些问题也就失去任何意义了。



顺便说一下,先生所假设的,一个强奸犯霸占你家的情况如果不幸真的发生过,

请先生接受大家的同情慰问。



也请先生放心,老道绝对不会赞同那个强奸犯代表你们全家行使主权的那篇无赖话。



其实,先生的举例,倒十分恰当地附和了老道的见解:

强奸犯的个别“人权”不高于先生一家的集体“家权”。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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