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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不锈钢螺杆:“芝麻开门”的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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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不锈钢螺杆:“芝麻开门”的二十三条   
所跟贴 ZT:不锈钢螺杆:“芝麻开门”的二十三条 -- Anonymous - (3982 Byte) 2003-7-05 周六, 上午4:19 (304 reads)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嘴巴转的帖子质量这么低?看几条外国和国际的法律吧 (103 reads)      时间: 2003-7-05 周六, 上午4:59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英国统治下有几个议员是直选的?现在有多少?还“香港人民是在西方式

民主制度下生活惯了的”?事实恰恰相反,是“香港人民是在西方专制制

度下生活惯了的”。



关于该法语言的批评和对外国的类似法律的赞美也不符合事实。下面是非

文人翻译的美国死密斯法和国际公民权利公约。



==================================================================



任何人倡导、鼓动、劝说、教唆以武力和暴力推翻破坏国家、州、地区、特区、政治分区政权的责任性、必要性、正当性,或



任何人以推翻破坏上述政权目的,用印刷、出版、汇编、书刊、传播、销售、散布、或当众显示任何文字和印刷品,来倡导、鼓动、劝说、教唆以武力和暴力推翻破坏国家任何级别政权的责任性、必要性、正当性,或企图如此做,或



任何人组织、帮助或企图组织任何社团、小组或集会进行教唆、倡导、鼓动以武力和暴力推翻破坏国家政权,或者在清楚其组织目的情况下加入其组织成为成员或附属成员者。



将被按此罪处罚款或处二十年以下徒刑,或罚款与徒刑并罚,并且五年内不准在政府各部门机关任职。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同犯此罪,每个人将被处罚款或处二十年以下徒刑,或罚款与徒刑并罚,并且每个人五年内都不准在政府各部门机关任职。



这项罪行中,“组织”定义为任何社团,小组,集会,包括发展新成员,形成新单位,重新分组,或已存这样组织的俱乐部、班组、其它单位的扩大。



说明:

Smith Act of 1940是美国在二战期间为国家安全而立的法。此法与宪法第一修正案要同时考量。在具体的判定上,以案例形式( 在三K党人有关的Brandenburg v. Ohio 395 U.S. 444 1969一案中), 确立了现在美国法院普遍应用的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Test的原则,这原则包含了两点:

   一 、 言论是鼓吹具体的违法行为,并不是鼓吹抽象理论 。

   二 、 鼓吹的违法行为,在言论发表后,确实会迫切地使违法行为出现。



附件2:《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



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三、本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



(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



(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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