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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微同志,感谢转来黎明的好文章。以前竟然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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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微同志,感谢转来黎明的好文章。以前竟然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 Anonymous - (206 Byte) 2003-6-29 周日, 上午3:54 (694 reads) |
AlphaQ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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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国”、“耻”、“国耻”
“读了《书屋》2002年第2期黎明先生的《为恐怖叫好很恐怖》一文后,我不仅有了另一种‘恐怖’感:黎明先生仅仅因为‘9·11’事件发生后,中国有极少数青年人在网站聊天时,一度(在极短的时间内)表现了幼稚的‘叫好’,竟然会把它看作有辱祖先、大贬国格。我觉得,像这样毫无逻辑论证的把‘国耻’加到中国的头上,似乎对什么叫‘国’,什么叫‘耻’,什么叫‘国耻’,并没有从观念上真正弄清楚,就作出武断的结论,这倒是一种新型的‘话语恐怖’”。
石天河先生以洋洋万言批我不足三千字的文章,却不曾转述、评论我文的基本观点,连一句完整的原话都不引用,这让我既有反感也有一乐。反感在于有人故意采取一种便于误导读者的批评方式,使人联想到“文革”时的“批判稿”(即便是“梁效”的稿子,也并非完全不引用被批判者个别句子的)。乐的是石先生看出了我文章的主要观点实在难以推翻,引用一句完整的话就有“副作用”。批评者不得不采取过时的文风和策略,不经意间对我有个小小的鼓励。
石先生也以为对恐怖分子叫好不光彩,但对我称其为“耻”乃至“国耻”很生气,因为叫好的只是“极少数”,还仅仅是“青年人”。石先生错用了数量词,乱用了“年龄遥感技术”,这场笔墨官司已经输了。每个上网的人都知道石先生在说假话,如果不是由于极度封闭,便是出于故作无知。直到今天,“叫好派”也不是“极少数”,若知道石先生这样低估他们,人家会“义正辞严”的告诉石先生“我们的朋友遍天下”。前几天,我看见大街上有人穿着印有拉登头像的“文化衫”招摇过市,某地方报纸上一篇以《莫把魔鬼当天使》(作者李冉)为题的评论,批评印着拉登像的手机热销的现象。这说明商家的“市场眼”也看出“叫好派”大有市场,而这眼光很是严肃认真,若看走眼是要赔老本的。如前所说,叫好的人数是减少了,虽然还有市场,我已为此欣慰。我的文章是去年9月20日写的,那是我一次战胜自我的产物,极度痛苦中的一次分娩。我的生活、工作圈子里尽是些“国家工作人员”和“文化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孤独感。为了解更多信息,我委托数人浏览网上言论,估计论战双方人数比例。
结果,经历过多种恐怖而“胆大包天”的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怖。我被我所属的这个民族吓倒了。心头泣血,彻夜无眠,一度看不到光明和出路。曾想到就此搁笔不再写只言片语,因为写什么都没用;曾想到见滔天大罪发滔滔颂辞的民族用不着谁来“灭”,因为这样的民族“互为地狱”就足以自裁了;曾想到自己已无所谓而孩子在命如草芥的氛围中可怎么活,他们到哪里才能学出个人样来……几天后,固有的性格和冷静的思索制止了我的颓废,网上“严正的声音”也给了我鼓舞与安慰。希望战胜了绝望,投降让位于挑战,于是我决意挥笔一搏--不求有济于事,但求尽心尽力,即便是“尽忠尽孝”,也得坚持到无忠孝可尽或无我之时方休。
什么叫“国”?什么叫“耻”?什么叫“国耻”?问题提得好。不知“国”者实无国;不知耻者即无耻;不知“国耻”之国必廉耻扫地之国;不知“国耻”之民必爱憎不明之民。不知这些而以爱国者自居者,会以耻为荣,以丑为美,以扬国威为名行扬国丑之实。在世界各民族语言中,“祖国”和“国家”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一个爱国者的起码要求,是不能将两者相混淆。这一点且搁置不提,看看眼下诠释的“国”的概念吧。什么“人民、领土、主权国家三要素”,什么“全民国家”,那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虽然我们这里私营企业主已和工人同在一个先进组织,革命的国家学说并未因执政而变更。教科书、辞书教育全体国民说,我们的“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军队、警察、监狱”等“阶级统治机关”。至于各个“国民”属于哪个阶级,是统治别人还是被人统治,没人告诉你,你只好自己掂量着猜,猜错了活该你倒霉。无论如何,“国”还是要爱的,爱的对象已经指明,尽管它是“工具”,有时还弄不清到底是谁的“工具”,反正因它极重要而非爱不可,不然更会出现些“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国”的理论与实体为时代服务的很好,倡扬、强化的就是国民间的不平等与不可调和关系。可这和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基础柱石”是完全逆反的,依然驴唇不对马嘴凑合下去,就“耻”了。国家学说连“平等”都不承认,“文明”又从何谈起呢?既非“全民国家”,“提高国民素质”岂不成了“提高统治阶级的素质”?“富国富民”岂不成了“富统治机关富统治阶级”?一国执政“不负调和本国社会矛盾的职责”,怎么可能呢?“全民创建”等等全民性活动也成了和一些“不可调和的”阶级在一块瞎搅。对说不清又不好用的“国理”咋办呢?有新老八字可让吾辈知“国”,老话曰“拨乱反正”,新话为“与时俱进”。
说到“国耻”,辞书上解得简单:“国家所蒙受的耻辱。多指受外国的侵略和压迫而言”。国家是否蒙受耻辱或能否雪耻争光,说到底都由一国“内因”所决定,“多指”外侮而“少指”、“不指”内辱,说明中国人的国耻观畸形、模糊而不足为鉴。“一个已有五千年文明史,正在建设现代化的世界大国亦有众多叫好的国民,无疑是有辱祖先,大贬国格。这是我们的‘国耻’,我们的灾难”。我写这段话时斟酌再三,对国耻问题已有一番心得:其一,国耻必随“民难”,“民难”重于“国耻”,无“民难”则称不起“国耻”。国民不遭罪,国亦无“耻”。丢人在外够坏,自家受罪更甚,看重谁的“脸面”、“形象”还是着重生命、生活,两种视点的国耻观有天壤之别,是人民国耻观和“人主”国耻观的区别。而“叫好现象”反映了漠视生命、人权的严重程度,实为“现行灾难”与“灾难之源”(石先生不批我这种“话语恐怖”,而因我“把‘国耻’强加在中国头上”大为震怒,实为避重就轻,把我更“恐怖“的话语忽略了)。其二,“国耻”之源有“内乱”、“外侮”、“中外合滋”三者,大体表现为“具体事件”、“综合现象”(如“国民素质低”、“普遍腐败”、“知识分子遭遇”、“造假大国”等等)和“历史阶段”(国耻中以此为最,是包括许多“综合现象”和“具体事件”的国耻,如日军侵华十四年,“文革”十年,民无一日不受难,国无一日不蒙羞)。其三,内乱比外侮所造成的“国耻”,危害更惨烈,耻辱更深重。中国人“自作孽”的能量之强、损失之大,远非外敌可比。远的,历史上争霸夺权的各方,动不动就焚宫屠城,杀人如麻,毁宝无数,中国社会“两大文明”不断积累又不断毁灭,分分合合中轰轰烈烈地打破坛坛罐罐,造成了停滞不前的“超稳定”历史。说近,八国联军毁掠圆明园属“外侮国耻”中大者,而“文革”横扫中华瑰宝和历史遗产,又相当于多少次八国联军入侵的破坏?侵华日军从“9·18”到“8·15”十四年中,与举世无双的汉奸大军“协同作战”,伤了3500万中国人的性命,“大跃进”非正常一跃,在正常年景的三年中“非正常死亡”了4500万中国人(“饿死”所说明的社会破坏程度并不低于“被杀”)。其四,当代大造“内乱国耻”时,“民族精神”往往处于极度亢奋状态,众多国民非但不知耻,并且“无比自豪无比激动无比幸福”,对自己正在“创造历史”、投入“最神圣的伟大事业”深信不疑,对其它“文明”与“落后”、“反动”国家极端仇视和轻蔑,相信自己国家的灾难与困苦都由外敌所造成,封建法西斯思潮借民族主义形式兴风作浪。其六,对国耻的“认定标准”或感觉印象,因社会发展水平、国民文化与文明程度而大不相同。高官受贿、法官违法、总统窃听,有的国家的舆论就大喊“使整个国家蒙羞”,而在有的国家却会有人说“这算屁事”。“虱子多了不咬”,“久居鲍肆不闻其臭”,感受“耻”与“国耻”也同此理。人们处于耻辱包围因难以承受而自生“保护机制”,不得不麻木、迟钝了。同时,他们为能回避真正的耻辱也生成了另一种敏感的“调节机制”。国际关系中有点摩擦则一律抱怨“不够强硬”,动辙说“要是过去如何如何”。埋怨足球太臭丢了中国人的脸,憋着一股傻劲准备在耻辱的日子里欢庆国脚们踢出个奇迹。遇到涉外的商品、服务纠纷,就煽情说“侮辱的是整个民族”。
某个外国人在公交车上撒野,全国媒体大肆抄作,为外国人做了中国人常做的事而愤恨不已,好像中国人就该道德水平低而外国人一低就很稀罕。一惊一乍地把些“屁事”提到国耻的高度,即不知“耻”与“国耻”之明证。“黎明先生应该明白:中国是有十三亿人口的国家,那么,代表这个国家对‘9·11’表示‘反对一切恐怖主义’的中国政府,是否比网站上聊天的极少数青年人更能代表这个‘国’呢?”石天河先生关于“谁更能代表‘国’”的“对比”,似为全文中最富“创意”的“神来之笔”,非但不显老气并且“嫩的能掐出水来”。是啊!谁能比“国”更能代表“国”呢?试着把“极少数”、“大多数”、“各行各业”、“北京人”、“上海人”等各色人等填进这一对比句,十三亿人中没有任何人“更能”比政府代表“国”,算上“绝大多数”、“伟人”也比不了。为什么?只因为政府以外的所有人、所有社团、各个阶层不是政府,不是“国”,不是“统治机关”和国际法行为主体。即便他们有道义上、数量上的合理性,也没有代表“国”的法律地位与形式、程序上的合法性。石先生自以为得计的一掌,拍得不是地方,像这么糊里糊涂地对比下去,会得出个“‘国’谁也代表不了”的结论。不是吗?谁也不能比“国”代表“国”,但“能代表”和“不能代表”之间,难道存在“代表”和“被代表”的关系吗?小学生能提出一个不成立的问题是可爱的,但“作为一个理性主义学者”,一脸严肃地使出来并指望它“一招制敌”,那就“有知者有耻了”。石天河先生应该明白:“国耻”并不是一概都由政府制造、代表或承担的,由极少数、少数或多数的国民参与制造的“国耻”的确有,外部世界看中国也不仅看政府表态。“宣传”的习惯是这样的:如果某个中国人得到老外的感谢或好评 ,那么这一“极个别”就代表了全国的“精神文明”和“精神风貌”;如果一大群中国人或某些部门、单位丢了脸,那他们就成“极个别”了,谁也代表不了。石先生大概也精通此道并成为习惯了吧!平常所说的“有辱祖先”和“无愧后人”,并非执求科学概念,耻辱与光荣都属某代当事人的事,不可以“遗传”或“返祖”。但出于良心、情感上的这种“设想”,却是可贵的。设想祖先、后人在审视我们,标志着某几代人比较起优劣来,至少在形式上引入了历史和“文明成果”的座标,理性就后发而至了。先祖中的先贤、先烈们的精神、思想,并未催开当代人的文明之花,反而被横扫的七零八落。尽管在很长的历史时期、许多历史阶段的多数祖先是平庸乃至昏庸、不文明乃至野蛮的,我们当代“龙的传人”还是把他们“辱”得够呛。评价“文革”有四个字,曰“史无前例”,字字千钧却惊醒不了国人自我陶醉的黄粱梦。什么叫“史无前例”?就是咱在世界文明史、社会发展史上是“地位空前”,全世界、全中国各时期的人都傻不过咱、孬不过咱!
“可是,我们是勤劳、勇敢、智慧的民族啊!”怎么会!要是的话,就不会是长期落后挨打的民族;不会是“内战”远大于多于“外战”的民族;不会是因内患动辄自伤数百万、数千万人命的民族;不会是几十年内就将祖宗遗产糟蹋殆尽的民族;不会是“假大空套”流行的民族;不会是贯彻落实不了“小学生守则”的民族;不会是见自己同胞让人当“肉弹”去滥杀无辜还有许多人高声喝彩的民族……
为恐怖分子叫好是不是“国耻”,还是请教一下海外华人吧。在他国讨生活谋发展的华人,出于对“根”的依恋和对民族尊严、自身地位的切身体验,衷心希望自己的祖国、自己的族群享有世界的尊敬。他们一次次谅解着大陆同胞的荒唐、愚昧和下流,无数次自觉主动地为祖国和同胞做着辩护、资助、沟通等种种好事。“叫好”现象使许多海外华人惊讶与困惑,他们惊问:“大陆同胞这是成了什么人了?”在纽约,那里的华人社团原来每逢国庆节都聚会奏国歌升国旗,而9·11之后,2001年的10月1日,五星红旗没从那里升起。
作家北村有言:“这年头谁还知道廉耻二字啊!”不,作为一个当代中国人,我深感耻辱。如果因我放弃“臭美的权利”而不容于同胞,我将只有不是为自己的悲哀和恐惧。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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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黎 -- AlphaQ - (10854 Byte) 2003-6-29 周日, 上午4:58 (269 reads)
- 黎 -- AlphaQ - (3372 Byte) 2003-6-29 周日, 上午5:09 (24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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