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帮助斑竹04提上来,解说陪审团的实质 |
 |
所跟贴 |
帮助斑竹04提上来,解说陪审团的实质 -- RE - (944 Byte) 2003-5-13 周二, 上午9:56 (163 reads) |
斑竹04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其实你我都非常清楚,为什么我要坚守这“1000字以下的被删贴不受陪审团受理”的陪审团规则,只有在斑竹的同意下才能破例。
除了这是起码的道理之外,还有以下两点:
1) 这本身是为了保护斑竹不受无聊琐碎的申诉骚扰的措施。没有这一措施,陪审团根本就不能存在。这已经被实践所证实;
2) 这次争执的起源在于我两度删去你的涉及网友隐私贴。你硬说那不是隐私,我于是让你去跟陪审团说说这是不是隐私。你的贴子太短不能通过陪审团受理我当时倒是没有想到,是你自己后来去刻苦钻研陪审团规则发现的。但是现在即使有了这个问题,我也可以通过修改陪审团的规则,使你的申诉得以交付法官。
但是法官是否认为这是隐私就不是我所能左右的了(对比你的说法:“在你们的规则下玩要是不输真是没有天理了”)。但是我还是愿意赌一把。我相信法官的良心和良知。如果法官竟然让你通过,那么还有陪审团。我相信大多数人的良心和良知。因为毕竟是太一目了然的事情。如果你竟然赢了,每个人都会面临他自己同样的事情在论坛被人大肆张扬却无法禁止的可能。当然,因为涉及隐私,我会要求所有的证据和辩论都不能公开。
我知道你试图绕开这个你必输的问题(的确,对于这样的问题你“要是不输真是没有天理了”),而去寻找其它对你有机可乘的机会。可是对不起,你绕不过去。你只能老老实实地面对这个问题。既然你硬说那不是隐私,你就跟法官和陪审团说去,不要东拉西扯,浪费大家的时间。
所以,我只会帮助你在这隐私贴被删的争端上获得陪审团审理的机会。对于你的任何其它借口,想岔到其它地方去的企图,我都会以“1000字以下的被删贴不受陪审团受理”这一法规来堵住你--除非其申诉获得斑竹的同意。
话说到这里,是不是已经非常透明了?
本大人脑筋的清楚,是不是令你非常沮丧?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