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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04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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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要求我在众议院申诉 -- RE - (320 Byte) 2003-5-12 周一, 上午10:35 (117 reads) |
斑竹04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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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任何对斑竹执法不服者,只能通过陪审团申诉,除此途径外,不得在版面上反复纠缠扰乱秩序;
至于陪审团是否能够接受申诉,应该按陪审团规则办理。
这个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原陪审团规则规定低于1000字的被删贴一律不能提交陪审团申诉。而我提议如果斑竹同意者例外,这是有利于你的方向的修改,怎么说成了是“只向对你有利的方向改变”?
但是我显然不能无条件同意所有1000字以下的被删贴都能破例提交陪审团。否则我要累死。所以,我必须在你提出申诉后,才能答复你是否能够破例。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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