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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阿跪!别了,芦笛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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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答 -- Anonymous - (358 Byte) 2003-5-06 周二, 上午12:15 (163 reads) |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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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对不起,记错了,是新规定笔名。
首先,我的笔名是早就存在的,不是我临时注册来上场的。第二,封笔名只能针对犯规笔名,不是封人。要封人的叫作封IP。所以既然封了一个,我使用其它笔名为自己辩护。辩护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封了就是不按规则。第三,你这里不是球场,你少用球场来作比方。按球场规矩,哪里有裁判也踢球的。有这样的早被开除了。不是罚下,是开除。
再来说说这个性问题。
我辱骂谁了?这个问题必须讲明白。我没有使用在本地的任何一位注册笔名。我使用的是出尘少爷的小说中的人物名字,这些名字都是他起的。他起名字影射什么人是他的事情,要是辱骂了,也是他辱骂了,我也就是帮了帮风。
第二,我没有使用性词汇辱骂什么人。我对小说中的两位女性职业进行了界定。因为发现出尘写的太好了,我想邯郸学步,只是说出了在我故事中,有两个同出尘故事中人物完全同名的人物,将发生肉体的亲密关系的构想。
以上两条就是你所加于我的”一再用性词汇辱骂女网友“的罪名。所有的起源都来自一个人的故事中的人物。
另外,引小路希望我被奸的帖子希望斑竹04没有看见。要不怎么还会留下呢?
作者: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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