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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肖雪慧:告密现象之盛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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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不能绝对化。此文写的很煽情,关键就在开卷的例子。 -- Anonymous - (1290 Byte) 2003-4-19 周六, 上午4:09 (127 reads) |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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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但是可以想见,在法庭上他都因保持自己的名字清白不检举,对主动告密
又会怎么看?你把法庭证言和诬陷性的告密给混淆起来了。两者的区别是,
法庭进行时,罪行已经发生。而东厂太监那样诬陷性的告密则一般是:
1。以借刀杀人,危害或者消灭无辜者为目的;
2。根据现行法律,并无犯罪证据,基本是疯狗式的乱咬,连当局都未必
理会。
用这两条检验一下,可以看出告密和法庭证言的区别。顺便说一下,在很
多条件下,在法庭上拒不作证是涉事者的权利。规定这个权利是有其道理
的。其中一条道理,就是保护麦克阿瑟这样的家庭免于告密恶名的污染。
告密实在太肮脏了,这完全超出政治的范围,而是文中所说的文化或者道
德意识问题。文化环境寡廉鲜耻,告密的恶行就会得其所哉,甚至成为主
流文化。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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